work plan medium 2014-06-23 09:24:51

Notice of Hui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Issuing the Key Points for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Work in 2014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惠州市政府办公室 惠府办函〔2014〕71号 huizhou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2014 key work points for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n Huizhou City, detailing specific requirements for advancing transparency in areas such as administrative power operations, fiscal funds, and public services.
Document Text 5,487 characters
惠府办函〔2014〕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20日 2014年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14〕26号)要求,现提出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如下。一、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根据全省统一的市县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梳理完善市级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实现行政审批管理系统与市网上办事大厅无缝对接,及时公开保留、取消、转移、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等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明确行政审批法定办理时限和承诺办理时限。选择市安监、质监等市直部门和惠城区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二)推进政府权责清单信息公开。根据省的统一部署,选择市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交通运输、农业、林业、外经贸、国资等部门和惠东县相应部门作为首批权责清单试点部门,全面梳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指导、行政确认等职权,探索编制部门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各县、区要按照《惠州市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总体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参照市的做法,于2014年9月底前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三)推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要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行政处罚方式和期限以及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等信息。二、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四)继续做好市县(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各县、区政府要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并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和统一公开时间。政府预决算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涉密部门和内容除外),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三公”经费预决算要公开明细,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各级预算信息要在同级人大通过政府预算草案的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各级决算信息要在同级人大批复决算的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五)推进市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市级部门预算单位(除涉密部门外)要在做好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基础上,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力度,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组团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数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六)积极推进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制定并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以及职责分工等。完善专项资金管理统一平台建设,并按要求公开申报指南、分配程序和方式、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审计结果等信息。(七)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充分依托我市财政系统大数据库,采用数字化审计方式,开展市直有关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信息发布制度。逐步加大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等审计结果的公开力度,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审计整改结果情况。三、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八)推进征地信息、土地供应信息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听证告知、征地批复、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土地出让结果、划拨供地结果公告及闲置土地情况等信息公开。严格按规定做好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年度计划、矿产资源开采年度检查结果、颁发和废止采矿许可证公告、采矿权评估机构选择公告、采矿权评估机构报名名单公示和选定结果公告、采矿权评估报告公示和备案结果公告等信息公开。(九)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工作,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加快推进房屋征收补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规范房屋征收补偿行为,实现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并联共享。(十)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按照《广东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指引》要求,及时公开年度建设计划、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等信息情况。及时公开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十一)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实现交易公告、资格审查、变更信息、成交信息等交易全过程信息统一对外发布。其中,政府采购信息包括预备招标公告、采购公告、变更(澄清)公告、中标(流标)公告等;建设工程交易信息包括招标公告、邀标信息、资格审查、变更(澄清)公告、中标(流标)公告等;土地矿业、产权交易信息包括挂牌公告、补充公告、成交公告等。同时,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将交易流程、办结时限、资料提交、文件范本、交易表格、交易服务等指南公开;积极推动统一的电子招标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在固定平台统一发布,方便群众查询检索、下载资料、参与交易。(十二)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积极推进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扩大信用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用信息采集质量,加快信用信息数据更新频率。进一步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发布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四、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十三)深化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服务平台建设,在“十公开”的基础上,加大对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考试录取信息的公开力度。高校财务预决算相关信息,以高校网站为主要载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十四)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全面公开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情况、评审情况、立项情况、执行管理以及验收情况等信息。及时公开2013年度预算资金结转到2014年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包括立项项目名称、承担单位、资助金额、资助方式等。(十五)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完善院务公开工作机制,重点抓好医疗服务价格、医用耗材价格公示和住院病人日费用清单公开工作,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要向社会公开财政投入、患者次均费用等信息。依托卫计局公众网站,统一发布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信息,及时公开游泳场馆卫生监督检测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处置情况。加快惠州居民健康门户网站建设,方便公众获取有关医疗服务信息。(十六)推进就业信息公开。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等媒介及时发布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及时公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考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通过市主流媒体或专业网站,每季度发布全市企业用工和市场供求分析情况,实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等人才供求信息。(十七)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公示内容、公示形式和公示时限。及时公示入户调查情况、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等信息。长期公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信息。逐步健全面向公众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信息查询机制,进一步完善异议复核制度。五、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十八)强化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按照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及时公开各检测站点的实时监测数据和AQI(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评价信息。及时发布江河水环境周报、环境月报、环境年报以及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项目环境影响和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等信息全方位公开。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包括重点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环境监察执法、环境应急等信息。主动公开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重点推进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和涉嫌环境犯罪案件信息公开。推进国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逐步推动企业公开自行监测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评级结果。及时发布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环保责任考核结果及相关信息。(十九)进一步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在继续做好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的基础上,重点推进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等情况信息,逐步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监督作用,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二十)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及注销、消费警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等信息,及时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回应工作。逐步加大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做好食品领域“三打两整治”、医疗器械“五整治”等重点整治工作的信息发布工作。(二十一)大力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继续做好涉及民生的教育、医疗、交通等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情节严重、屡禁不止的价格违法行为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二十二)推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简要情况,推进监管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等财务相关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企业发展与经营战略、重大投资与重点项目、招商引资与对外合作、自主创新与转变发展等信息。推进监管企业基本信息和人事任免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监管企业领导人员人事变动信息。加强国有资产交易信息公开,推进监管企业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内部审计项目及其中介服务机构选定信息的公开。推动事业单位(除涉密单位外)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全市各级事业单位要统一在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主动公开单位法人2013年年度报告,包括开展业务活动、资产损益、接受捐赠资助、社会投诉、奖惩等信息。(二十三)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出台《惠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目录》(第三批),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完善信用信息报送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各部门要通过网上办事、系统对接等多种方式加强信用信息报送,确保信用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进一步完善信用惠州网,将其作为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发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重点涉信人群信用信息。六、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十四)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专栏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市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公开栏目升级改版和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升级改造市、县(区)网上依申请公开平台,开设市、县(区)政府信息公开统计系统。认真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120号)要求,加快推进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期完成栏目搭建和内容整合。同时,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积极开展在线访谈,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七、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二十五)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各地、各部门要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建立专家解读机制,制定政府信息统计报送制度,修改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二十六)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座谈讨论等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升业务水平。各县、区政府至少每年组织1次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二十七)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对制作或获取的信息明确标注公开属性,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依据。(二十八)强化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的审核登记、信息发布、问题回复、后续跟踪等各环节的监督,增强信息发布和回应的权威性和时效性。坚持定期检查、社会评议、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结合本工作要点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惠府办〔2013〕82号),抓紧制定本地、本部门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负责指导本系统、本行业做好相关工作。2014年11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将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地、各部门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Topics
government transparency public administration fiscal policy
Metadata
文号 惠府办函〔2014〕71号
Publisher 惠州市政府办公室
Site huizhou
Date 2014-06-23 09:24:51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政府信息公开
CMS Category 其他
References (10)
cent 国办发〔2014〕1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formal
prov 粤府办〔2014〕2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formal
prov 粤办函〔2014〕12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的通知
formal
unkn 惠府办〔2013〕82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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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named
prov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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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 广东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指引 named
prov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的通知
named
unkn 惠州市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总体方案 named
unkn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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