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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5 07:46:04
Notice on Issuing the Provisions on Main Responsibilities, Internal Structure, and Staffing of the Guangzhou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gz
This document formally establishes the Guangzhou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as a municipal government department and defines its core responsibilities, internal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and staffing arrang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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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2010〕74号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九月十五日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设立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专利合同备案与认定登记、专利统计以及专利申请资助的事务性工作交给相关事业单位。 (三)将有关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培训以及涉及专利案件的咨询、技术判定、鉴定意见的具体实施工作交给相关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四)增加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及推进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的职责。 (五)增加牵头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的职责。 (六)增加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涉外应对、维权援助机制及统计、考核制度的职责。 (七)加强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的职责。 (八)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专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工作,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推进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 (三)负责全市专利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专利奖励制度,指导、协调全市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牵头协调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与管理。 (五)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牵头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重大知识产权项目,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和标准化。 (七)牵头建立全市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组织建立全市知识产权预警、涉外应对、维权援助机制,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统计、考核制度。 (八)指导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全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九)制定全市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与培训规划,组织指导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指导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仲裁调解的有关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知识产权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与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机关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息、会务、信访、安全、政务公开、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和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党群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研究拟订专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负责重要文件的审核工作;承担牵头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工作;负责指导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承办有关专利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全市专利中介机构及知识产权社会组织的工作。 (三)规划发展处。 承担推进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的相关工作,负责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拟订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知识产权项目实施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和标准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组织落实专利奖励及资助政策;指导全市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和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 (四)协调合作处。 承担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相关工作;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牵头开展知识产权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统计和考核工作;指导区、县级市知识产权工作。 (五)执法监督处(挂市知识产权稽查队牌子)。 承担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协作机制的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全市专利执法的规划、计划;牵头协调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与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的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活动;组织开展专利执法和市场监管工作;负责检查生产、流通领域的专利商品;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组织建立维权援助及涉外专利诉讼应对机制。 四、人员编制 市知识产权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组长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6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7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8名。 五、其他事项 (一)撤销市知识产权稽查队,其配备的事业编制12名由市收回。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机构知识产权 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2010年9月21日印发
Top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
government organization
administrative reform
Metadata
| Publisher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Site | gz |
| Date | 2010-09-15 07:46:04 |
| Category | administrative |
| Policy Area | 知识产权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 Keywords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3)
| unkn 穗府办〔2010〕74号 | formal |
| unkn 穗字〔2009〕11号 | formal |
| unkn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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