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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0 02:34:36
Guiding Opinions on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Guangzhou's Local and Foreign Currency Exchange Environment
关于推进广州本外币兑换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
gz
This document provides guiding opinions to improve Guangzhou's local and foreign currency exchange services by encouraging more exchange outlets, standardizing operations, and enhancing service quality, particularly in preparation for the 2010 Asian Games and other major international ev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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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2010〕19号关于推进广州本外币兑换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地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近年来,广州市对外经贸往来活跃,人员流动频繁,对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需求强烈,但广州本外币兑换行业刚刚起步,存在着兑换机构单一、服务效率和社会认知度不高等情况,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本外币兑换服务的需要。为促进广州本外币兑换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广州金融服务水平,为2010年广州亚运会、广交会以及其他涉外经济社会活动创造良好的本外币兑换环境,现制定推进广州本外币兑换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促进广州现代服务业发展和金融服务配套改革为宗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本外币兑换软硬件建设,完善本外币兑换服务体系,营造健康、规范、高效的本外币兑换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丰富主体,促进竞争。参照国际通行的银行网点、外币代兑机构、特许货币兑换机构互为补充的模式,以现有银行网点和代兑机构为基础,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专业货币兑换公司,不断丰富货币兑换体系层次,有效促进货币兑换市场竞争。 2.规范运作,优化服务。制定本外币兑换服务标准,加强对各类货币兑换机构的管理,促进规范运作,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引导兑换机构合理布局,提升兑换服务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满足市场需求。 3.创新模式,培育品牌。鼓励各类货币兑换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及市场需求,积极创新经营模式,不断推动货币兑换行业取得新发展。注重品牌培育,积极打造服务优良、社会认可度高的民族品牌。 二、强化金融机构本外币兑换功能 (三)鼓励金融机构增设兑换网点。各金融机构应积极创造条件,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在涉外酒店、机场、口岸附近、外国人聚居地、旅游景点、中心商务区和商业聚集地增设开展本外币兑换业务的机构和网点,尤其是在亚运场馆周边增设开展本外币兑换业务的机构。 (四)改善金融机构网点的服务条件。各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的机构和网点,应在办公场所门口设置统一、醒目的本外币兑换服务标识,设置各种涉外标识的双语提示,开设专门的本外币兑换通道和柜台。 (五)规范兑换服务行为。金融机构应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业务技能培训,规范服务用语等行为,在涉外酒店、机场、外国人聚居地、商业区和亚运场馆等重点区域周边的机构,应配置外语能力较强的业务人员。 (六)增加兑换币种和服务时间。金融机构应适当增加小币种外币的兑换,在交易会、展览会、旅游节、文化节和运动会等大型活动期间,适当延长重点区域金融机构网点兑换业务的营业时间。在2010年亚运会期间,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可24小时开展兑换业务。 (七)提升电子化兑换服务水平。支持金融机构设置可受理外卡的自动取款机、外币自动兑换机,并设置外卡标识和中英文双语操作界面;增加签约外卡收单的特约商户,开办网上银行办理兑换业务,为境内外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旅行支票兑付、外币兑换、外卡取现、外卡消费和特约商户收单等电子化兑换业务。 三、发挥外币代兑机构服务优势 (八)鼓励外币代兑机构规模化发展。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商业、旅游业、酒店业等服务行业机构开展本外币兑换业务,支持采取连锁经营的模式整合外币代兑机构,实现规模化经营。 (九)优化外币代兑机构服务。外币代兑机构应合理定价、规范经营,加强现钞管理,自觉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发挥自身营业时间长的优势,在涉外酒店、亚运会指定酒店提供24小时本外币兑换服务。 (十)扩大外币代兑机构业务范围。推动银行授权外币代兑机构经营外币双向兑换业务,增加外币代兑机构兑换币种,鼓励外币代兑机构在2010年亚运会期间经营小币种兑换业务。 四、发展本外币兑换特许经营机构 (十一)引导各类企业设立本外币兑换特许经营机构。外汇管理部门应以开办个人本外币特许经营业务试点为契机,按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视创立民族品牌,扩大试点与打击外汇非法交易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与经贸、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鼓励、引导和培育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本外币兑换特许经营机构。 (十二)创造本外币兑换特许经营机构发展的良好环境。各有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在本外币兑换特许经营机构的设立审批、工商登记、消防验收、税务登记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对有关税费依法给予优惠,共同创造本外币兑换特许经营机构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三)创新本外币兑换特许经营机构经营体制。鼓励有条件的中资企业与国际专业兑换公司共同设立中外合资本外币兑换公司。鼓励申请设立本外币兑换特许经营机构的企业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将外币现钞的调运及平盘外包给商业银行,支持中资品牌跨地区连锁经营。 (十四)合理布局兑换网点。本外币兑换特许经营机构可附设于中心商务区、商业集聚区、外国人聚居地及主要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场所。 (十五)加强对本外币兑换特许经营机构的业务管理。外汇管理部门应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制定本外币兑换特许经营机构兑换服务标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督促本外币兑换特许经营机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做好反洗钱工作。 五、加强本外币兑换服务保障 (十六)加强宣传引导。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报道广州本外币兑换服务,尤其在2010年亚运会期间,要充分运用电视、网络、报纸等渠道,加大本外币兑换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合法安全兑换。外汇管理部门及兑换机构要制作货币兑换电视宣传片,在亚运会网站等媒体上播放;在亚运场馆、机场、酒店等周边区域开展现场咨询,发放《货币兑换指南》等宣传册。 (十七)做好应急管理。将推进本外币兑换环境建设纳入广州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范围,及时研究解决本外币兑换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建设便利、优质、安全、高效的兑换环境。 (十八)打击非法外汇交易。外汇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和部门合作优势,坚决打击外汇黑市交易等非法活动,净化广州本外币兑换环境。广州市人民政府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金融外币 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2010年7月30日印发
Topics
financial services
foreign exchange
international events
Metadata
| Publisher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 Site | gz |
| Date | 2010-07-20 02:34:36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金融服务与外汇管理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 Keywords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1)
| unkn 穗府〔2010〕19号 | formal |
Referenced By (2)
| muni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金融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 gz |
| muni 关于加快建设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实施意见 | g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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