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 issuance high 2014-11-19 07:03:06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Guang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Issuing the Guangzhou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Campus Football Plan (2014-2016)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市府办公厅 穗府办函〔2014〕150号 gz
This document issues a three-year action plan to promote and systematize football (soccer) in Guangzhou's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setting specific targets for the number of participating schools, teams, and stud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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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函〔2014〕15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计划(2014—2016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19日广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计划(2014—2016年) 根据中央关于推动中国足球事业发展的有关精神,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蓬勃发展,促进广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体青字〔2013〕12号)和教育部《中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5)》为指导,坚持“全面普及、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统筹协调、久久为功”的原则,将大力发展青少年足球作为发展足球事业的基础性工程,逐步扩大校园足球规模,提高校园足球发展水平;将校园足球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以“树德立人”为根本任务,营造“阳光体育、快乐足球”的校园足球理念;以校园足球为载体,培养足球兴趣,丰富课余生活,让足球成为青少年学生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方式之一,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和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学校办学特色建设,为我市培养更多全面发展的足球后备人才,推动我市青少年足球运动全面、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6年,初步建成具有广州特色的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体系,为我市全面实施国家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规划,整体提升我市校园足球运动水平奠定基础。 (一)普及校园足球活动。学校以年级、班级为基本单位组建校园足球队,开展课外足球训练活动和比赛,充分发挥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学校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鼓励各区、县级市以学区为单位建设“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中心”,使其成为校园足球发展的支撑平台。 2014年底前,全市设立300所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学校;到2015年,力争创建25所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到2016年,全市设立500所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学校,组建5000支校园足球队伍,吸引5万名青少年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校园足球培训和竞赛活动,力争创建75所广州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同时为有条件的区、县级市整体推进校园足球发展,争创“全国校园足球示范区(县)”提供平台。 (二)建立校园足球管理体制。2014年底前,按照“政府主导、学校主体、企业支持、社会参与”的原则,市、区两级建立由教育部门主管,教育、体育部门结合,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校园足球管理体制。 (三)完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和人才培养机制。从2014年9月起,每学年举办一届广州市中小学足球联赛,完善我市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校园足球三级联赛体系。到2015年,基本完成我市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建设,与国家和省校园足球竞赛机制、人才培养机制相衔接,建立校园足球赛事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对校园足球校内、校外赛事的宏观管理和服务。 做好学生足球学习、训练、比赛及足球运动技能等级情况登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建立学生运动员和青训运动员注册系统。 三、实施策略 (一)完善领导机构,加强组织管理。 建立广州市校园足球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校园足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分类指导,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为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体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委宣传部,团市委以及各区、县级市政府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全市校园足球的日常工作。各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学校要实行校长总负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成立校园足球工作小组。积极创造条件,引入社会资源,成立市级校园足球协会,作为校园足球具体工作的执行机构。各区、县级市要参照市的做法,建立本地区校园足球联席会议制度。 市、区校园足球相关部门主要职责:教育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综合管理,牵头推进实施校园足球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配合做好有关校园运动场地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经费政策支持,按照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对校园足球经费预算做好相关审核工作,并对相关资金使用进行监管。体育部门负责加强技术指导、行业支持和相关服务。宣传部门和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统筹营造社会舆论环境,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意义和价值。共青团组织负责协助教育部门组织各类校园足球活动。教育督导部门要完善督导评估办法,把校园足球工作列入学校体育督导指标体系,加强督导检查。 (二)深化教学改革,实施足球课程。 按照不同年龄阶段科学设计,建立健全校园足球教学和训练体系。以“循序渐进、普及知识、培养兴趣、健康快乐”为基本要求,有计划地逐步把足球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现代信息纳入中小学(中职学校)的体育课程必修内容,并适当加大比例,不断提高足球教学质量。按照体育课程标准和各水平学段教学的要求,组织专家编制校园足球教学纲要与教材,制订我市校园足球工作指南。从2015学年起,各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学校争取每年级每学期开设4节至6节足球课;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按要求开设足球课,保证以足球为主要内容的必要课外体育活动。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创造条件开设足球课,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爱足球”、“踢足球”、“看足球”。 (三)健全竞赛体系,完善足球赛制。 以广州市中小学足球联赛为主导,通过赛制设置让各学校代表队有多次参加比赛、锻炼队伍的机会。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学校要积极引导和组织学生组建足球队,做到班、年级和学校有足球队、每周有比赛、人人有展示机会。在广泛的群众足球运动的基础上,各区、县级市须组建代表本区域的学生足球代表队,同时鼓励学校组建足球代表队。教育部门要加强与体育部门、企业的协调合作,支持和引导青少年学生参加“市长杯”中小学足球联赛,以及经教育部门认可的各类社会(或企业)举办的公益性足球比赛和足球活动。通过各类足球比赛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参加校园足球活动的热情,培养对足球运动的兴趣爱好与运动技能。 (四)丰富活动内容,营造足球文化。 坚持“阳光体育、快乐足球”理念,在青少年学生中大力倡导“团结协作、积极向上、顽强拼搏、健康成长”的校园足球文化。学校要充分利用大课间、课外活动及节假日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足球文化活动。各级教育、体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各类学校要通过组织开展以校园足球为主题的趣味赛、对抗赛、挑战赛、足球嘉年华活动;组织开展足球名宿、足球明星进校园,青少年足球夏令营、校园足球小球王评选等活动,在校园内外掀起“爱足球”、“踢足球”、“看足球”的热潮和氛围。电视台、电台、网络媒体要及时报道、转播和直播学生足球赛事活动。 (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师资力量。 有效整合资源,充实校园足球教师和教练员力量,切实加强足球师资队伍建设。每个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学校要配置1名以上专职足球教师,每个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确保配置不少于2名具有足球专项的体育教师,负责开展足球教学、指导学生足球队训练、组织学生足球赛事。市教育局依托市足协、体育院校对非足球专业的体育教师进行足球教学、训练和裁判的专项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并担任学校足球教师工作。2014年至2016年,市每年举办规模不低于300人的足球专项培训班。各区、县级市政府和相关学校,要切实解决校园足球师资不足问题,鼓励现有体育教师和有足球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任教;调整足球教师录用标准,放宽学历要求,注重德能,鼓励学校优先录用足球教师;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承担校园足球课余训练、球队教练、比赛裁判和赛事组织等工作;聘请现役运动员、教练员和足球专业的大学生担任学校的足球社会指导员,与中小学校定点挂钩,有计划地到学校指导学生足球训练与足球竞赛活动。每年开展校园足球优秀教练员、优秀工作者、优秀校长评选活动,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参与我市校园足球推广工作的积极性。 (六)加快场地建设,完善场地设施管理。 各区、县级市要加大场地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改造力度,把校园足球场地列入城镇化发展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实施工作。在现有青少年培养、实践基地建设中,规划和建设好足球场地和设施。统筹好体育场地设施资源,改革投入、建设、管理和使用模式,形成新建场地、学校和公共体育设施共享共用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校园足球场馆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建立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加大校园足球经费的投入,优化学校体育经费支出结构。建立以市、区两级财政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经费投入机制。市教育局在教育经费项目安排中,应保证校园足球发展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各区、县级市政府要投入经费,支持本地校园足球的发展。区级财政的经费主要用于已有校园足球场设施条件的改建、改善,新(改)建足球场地及本地各级校园竞赛的组织、运动员保险购买、课程建设与教学实施、器材设施添置、校园足球文化建设等。 学校要落实体育教师(教练员)工作量待遇,提供学生训练装备和伙食补助。采取灵活多样、合法规范的方式争取热心企业和公益人士对我市校园足球的支持,以有效改善我市校园足球活动的条件。 (二)建立校园足球评估制度。 在全市的层面上,实施校园足球教学、训练指南和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评价标准的研究和指导,引导学校开展规范的教学、训练;研究制定广州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学校综合评价标准。建立校园足球监管机制,将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内容,实行对校园足球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动态管控。市教育局每年编制发布《广州市校园足球发展水平监测年度报告》。成立广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指导委员会,提升校园足球的科学决策水平。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学校实施绩效评价。 (三)完善学生安全保障体系。 各区、县级市要提高校园足球安全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制定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检查和管理。学校要对学生加强校园足球安全教育,增强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全面实施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积极完善政府购买学生体育运动伤害险的办法,建立学生运动意外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进一步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解决学校、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 (四)疏通足球后备人才持续成长通道。 要合理规划安排区域内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学校的布局,做好足球后备人才梯队衔接,为我市有足球特长的学生创设持续发展的通道。完善足球招生升学政策,激励学生长期积极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初中校园足球特色校享有招收足球特长生政策,每年招生比例不超过招生人数的3%;扩大普通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校足球特长生招生规模。具有足球特长和长期参加校园足球训练的学生,普通高中招生时,同等情况优先录取。高中校园足球特色校每年按招生人数的5%,用于招收足球特长生。
Topics
sports policy education youth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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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穗府办函〔2014〕150号
Publisher 市府办公厅
Site gz
Date 2014-11-19 07:03:06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校园足球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References (5)
cent 中发〔2007〕7号 formal
unkn 体青字〔2013〕12号 formal
cent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 named
cent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 named
unkn 中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5)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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