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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Circular on the Inspection Results of Municipal Government Websites and Government New Media for the Fourth Quarter of 2021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的通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惠府办函〔2022〕2号 huizhou
This document circulates the results of a routine quarterly inspection of government websites and new media platforms in Huizhou, identifies common problems, and provides instructions for improvement.
Document Text 1,817 characters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的通报惠府办函〔202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及省、市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季度,市政府办公室会同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全市运行的37个政府网站、18个市直部门频道,市直部门开设的47个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95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覆盖检查。从检查结果看,虽然大部分单位能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及网民互动回应工作,较好保障了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稳定运行,但也发现部分问题。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有待加强。部分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格式不规范、表述不准确等问题时有发生,日常巡检、“读网管网”落实不到位,信息发布后没有核查,未及时纠错。个别单位发布信息成文日期与实际不符,甚至出现成文日期在发布日期之后的问题。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存在信息发布日期不准确等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监管有待改善。部分单位对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瞒报漏报、疏于监管、建而不管、未及时清理注销维护不到位账号等问题。如市公安局惠城分局政务新媒体号此次被监测到更新不及时。 (三)整改工作不到位。部分单位对我市季度通报的问题、第三方监测报告指出的问题不够重视,未能举一反三、做好类似问题整改,导致问题重复出现。如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政务新媒体号,曾被监测出瞒报、漏报,已给予通报,但是该单位不加以重视,对新媒体号运维监管不力,本季度又被监测出逾期更新问题。又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21年第二、三季度均被检测出隐私泄露等安全问题,经再三督促仍未整改到位,本季度仍然被监测出此类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助力疫情防控工作。春节假期即将来临,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政策权威发布公开工作,围绕教育、诊疗、出行、文娱、疫苗接种等群众密切关心关注领域,全面梳理相关政策,统一集中公开,方便查阅检索。要及时办理网民提出的关于疫情防控方面的咨询和诉求,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稳妥解疑释惑,及时回应关切。 (二)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要继续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账号瞒报漏报排查力度,确保各类政务新媒体账号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应报尽报,全面纳入监管。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政务新媒体监测监管,规范运营,加大信息发布、日常维护力度,杜绝出现因信息长期不更新造成“空壳”“僵尸”等问题。确实无力维护或达不到开设账号预期效果的,应及时整合或者关停。如连续两次被监测到违反考评指标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严肃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三)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各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高质量编制报表、报告,按时在本单位网站首页突出位置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发布。网站年度报表要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写,并于1月25日前发布。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要确保数据真实准确、逻辑严密,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避免年报内容空泛、雷同。请市级单位在1月31日前,各县、区政府在2月20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交年度报告。(联系科室:政务公开科,电话:2882101) (四)对照指标补齐短板。要对照国家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以及2021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年度考核等要求,全面梳理,查漏补缺,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此次通报存在问题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务必整改到位,并于2022年1月14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Topics
government transparency digital governance administrative oversight
Metadata
文号 惠府办函〔2022〕2号
Publisher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huizhou
Date 2022-01-12 11:32:17
Category report
Policy Area 政务公开与网站管理
CMS Category 信息发布季报
References (7)
cent 国办发〔2017〕4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formal
cent 国办秘函〔2019〕19号 formal
cent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
formal
unkn 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的通报惠府办函〔2022〕2号 formal
cen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named
cent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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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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