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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zhou Municipal Government Report on Rectification of Issues Identified in the 2020 Municipal-Level Budget Execution and Other Fiscal Revenue and Expenditure Audit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huizhou
This report details the rectification progress for 122 issues identified in the 2020 municipal-level budget audit, stating that 100 items were completed by December 2021, and quantifies fiscal recoveries including increased revenue and reduced wa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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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惠府案〔2021〕37号 按照《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惠州市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惠市常函〔2021〕9号)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今年7月以来,市政府先后召开2021年市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十二届180次常务会议、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对待审计发现问题,狠抓审计整改,确保审计发现问题限时高质量“清零”,同时以审计整改为契机,查找制度机制缺陷,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水平。在各级有关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98个问题分解的122个整改事项中,截至2021年12月10日,已有100个事项完成整改,4个事项将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剩余的18个事项中,有的受疫情防控常态化影响,难以在短期内完成整改,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础工作存短板、部分服务开展不到位等问题;有的需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分阶段落实整改,如博罗县部分供水设施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有的因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需理顺土地权属后逐步推进才能整改到位,如市社会福利院土地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通过整改,已促进增收节支43,041.92万元,其中已上缴财政38,411.95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4,628.09万元、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88万元,已促进资金拨付到位66,250.8万元,挽回(避免)损失浪费4,620.39万元。现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主要问题的阶段性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直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非税收入征管方面的问题。一是截至2021年1月,市财政局已将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37.19亿元缴入国库。二是市财政局等9个单位针对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河砂开采权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共计4.6亿元的问题,截至2021年12月10日,已收缴1,543.32万元(其中:河砂开采权出让收入1,216.25万元,户外广告场地交易收入25万元,罚没等其他非税收入302.07万元),已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的罚没款10万元,经行政复议调减罚款86.6万元,因企业未及时缴费导致待办工程规划许可证已过期、企业放弃缴交办证费80.38万元,因企业破产无资产可拍卖无法继续执行20.78万元。其余44,288.93万元涉及事项整改情况如下: ①市自然资源局针对哈工大机器人智谷(惠州)投资有限公司未缴土地价款41,960万元的问题,于5月10日向该公司发出正式撤销合同通知,但该公司同日又自行向非税账户缴交了41,960万元并向市政府申请撤销解除合同通知。市自然资源局多次与惠城区政府进行协商后确定不予保留该项目,于9月18日向该公司发出《关于办理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手续的函》,但该公司至今未前来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②市自然资源局针对惠州市大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缴土地价款2148.93万元的问题,于2019年12月发出催缴通知,但该公司至今未缴清土地价款,同时因三栋市场地块的原持有者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将该地块于2013年转让给大弘公司前,于2009年将该地块出租给惠州市伟涛实业有限公司承包经营23.5年,造成大弘公司取得地块后未有收益并多次上访,大弘公司认为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出租承包权给伟涛公司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且要求减免地价款。2021年11月18日,市委政法委再次组织会议研讨,要求各个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大弘公司问题处理工作,争取促成伟涛公司收购大弘公司在三栋市场的整体权益,彻底解决大弘公司信访问题。 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7月向2家企业发函,要求2021年8月底前缴清户外广告租金180万元,但企业至今未缴;该局于2021年10月决定采取法律诉讼途径进行追缴。 该事项正在整改中。 (2)关于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1年9月将市财政配套资金缺口500万元编入2022年部门预算。二是市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9月13日印发《关于取消相关企业风险补偿贷款资格的公告》,取消51家不符合风险补偿贷款条件企业的资格;同时修订《惠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进入风险补偿基金扶持企业库和办理风险补偿基金贷款的流程,加强对企业入库和办理贷款的审核把关,建立风险预警信息传达机制,预计今年12月底可正式印发。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2.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少列预算收入的问题。一是截至2021年2月大亚湾开发区财政局已将土地出让收入、罚没款等非税收入4.39亿元缴入国库。二是截至2021年8月仲恺高新区财政局已将土地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5.56亿元缴入国库。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2)关于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的问题。一是自2021年起,大亚湾开发区财政局、仲恺高新区财政局严控代编预算规模,已将预算细化到部门、基层单位和具体项目。二是仲恺高新区财政局已按规定将上年结余和上级提前下达资金纳入2021年度预算。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3)关于未按规定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前置条件的问题。仲恺高新区财政局印发《仲恺高新区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审核指南》,组织区级各预算单位全面自查绩效目标编制情况,截至2021年9月,已指导各预算单位补充完善2021年绩效目标项目数376项,涉及金额20.11亿元,并将各单位编制的绩效目标作为2022年度预算安排前置条件。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4)关于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的问题。一是截至2021年8月,仲恺高新区财政局已将省级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等37项共7,860.5万元资金下达至相关用款单位。二是截至2020年12月大亚湾开发区财政局已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等27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015.1万元下达至相关用款单位。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5)关于非税收入征收不及时的问题。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个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追缴,截至2021年12月10日,已收回非税收入35,729.7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35,101.5万元,罚没款及滞纳金589.54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38.66万元),因被执行人破产依法终结执行罚款310.82万元,已进入法院执行程序13.04万元。剩余45.64万元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正在办理法院强制执行手续。 该事项正在整改中。 (二)龙门县财政管理和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龙门县财政局一是于2020年12月将未执行的预算指标6.66亿元全部收回,纳入2021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二是加强对部门预算资金支出进度的监测,于2021年上半年每季度及第三季度每月函告各预算单位,督促提醒有关部门提高预算执行率,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三是完善项目考核机制,将项目支出进度与下年度预算额度挂钩,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2.关于无依据调整账务的问题。2021年以来,龙门县财政局已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加强预算管理,细化支出事项,按规定据实核算,确保支出规范。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3.关于未按规定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前置条件的问题。龙门县财政局已组织各预算单位全面自查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完善了各单位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申报和自评工作,涉及项目数2985项、金额49.22亿元,并将各单位编制的绩效目标作为2022年度预算安排前置条件。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4.关于非税收入征收不及时的问题。龙门县财政局积极督促县公安局等27个单位收缴非税收入,截至2021年12月10日,已收回192.4万元(其中,预防接种服务费135.22万元、水资源费22.27万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8.24万元、罚款26.67万元),已进入法院执行程序28.16万元,因缴款人申请报建后放弃建房无需追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4.57万元,剩余45.39万元相关执收单位正在采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进行追缴。 该事项正在整改中。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指出的188个预算执行率低于50%的项目(涉及资金20.83亿元),市财政局已于2020年底按规定收回177个项目的预算指标20.44亿元,纳入2021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其余11个项目(资金3,916.25万元)结转至2021年继续使用,截至2021年10月底已累计拨付3,048.02万元,剩余868.23万元正在按进度拨付,总体执行率达99.59%。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个别单位未及时提交资金分配方案,导致资金下达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长者服务局(筹)、生态环境局等2家单位已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通过科学研究、论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在收到资金和任务清单后30日内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方案并提交财政部门,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截至2021年10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4家单位已按规定为191台公务车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无需安装13台(其中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达到报废条件的公务车5台,按规定不予安装的特殊工作用车8台)。二是潼湖生态智慧区管委会已于2021年3月将占用的2台车辆归还下属企业惠州市智谷实业有限公司。三是市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经第三方检测,发现其中1台公务车已达报废条件,于2021年8月25日报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同意报废,截至2021年10月底,该中心实际用车2台,与编制数一致。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部分助学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教育局于2021年10月将2020年未享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金的56名低保家庭新生名单下发至各县(区)教育局进行核查。经核实,已向2名学生补发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金合计1万元;有19名学生目前已享受所在县(区)的其他社会资助,故不予补发;有19名学生放弃申请补助;有16名学生因复读、参军等原因未到高校就读,不符合申请条件。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三、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存量资金使用绩效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截至2021年9月大亚湾开发区财政局已按程序将专户存量资金41,126.86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管理使用,至2021年11月底已拨付8,701.60万元。其余专户资金9,459.05万元(专户设在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是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为落实上级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于2018至2019年为部分区政府投资项目缴交的工资保证金,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退还。 二是市财政局按照十二届17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的2021年市直财政存量资金使用计划,至2021年9月底已安排42个项目、使用资金4,409.04万元,剩余存量资金21,466.67万元统筹用于市级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项目、市委市政府审定的重点事项及清理财政历史借垫款。 三是仲恺高新区财政局2020年底结余存量资金1.66亿元中,有2,600万元省级股权资本金已按省财政厅要求上缴市财政局,其余1.4亿元已全部盘活使用,用于惠环轻轨站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征拆补偿款。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绩效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提高路缘石材质标准未批先建问题,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一是查明未及时将变更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的原因,为杜绝今后出现此类问题,已于2021年12月6日修订完善了《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内部审核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变更前的方案比选、专家论证及政府决策审批等相关环节。二是已将该设计变更事项及原因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截至2021年12月10日尚未完成审批,待批准后上报市政府。该事项正在整改中。 2.截至2021年12月10日,博罗县泰美、罗阳、园洲和石坝4个乡镇(街道)已追回多付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进度款1,170.58万元,并对各监理单位处以违约罚款共计8万元,其余多付工程进度款805.03万元将结合财政最终结算审核定案金额再进一步敦促退回多付的工程款。 该事项正在整改中。 四、部分单位和镇街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惠东县黄埠镇于2021年5月底经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决定,同意将应还企业的借款65万元与企业历史欠债进行抵扣;吉隆镇截至2021年11月底已归还全部借款1,187.28万元。二是黄埠镇已针对24家企业制定还款计划表,截至2021年12月10日,已先后偿还自来水厂等6家企业31.1万元,剩余590.07万元计划分5年还款,预计2025年12月底还清。三是吉隆镇已停止相关收费,针对违规收费433.99万元问题,经与相关企业召开座谈会商议退费情况,企业同意不退还、由镇统一上缴财政,该镇也召开党委会决定,将违规收取的费用433.99万元分期上缴县财政,下来将按计划于2022至2024年分3期上缴;江北街道办已于2021年3月将收取的13万元赞助费退还给企业。 该事项正在整改中。 (二)关于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惠城区江北街道办立行立改,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讨论2021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上报惠城区财政局审批。二是罗浮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和罗浮山林场于2021年3月修订了《广东罗浮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内部控制规范及内部管理制度》和《惠州市国有罗浮山林场内部控制规范及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原土地、厂房等出租事项进行清理并重新经领导班子会议决策,完善和规范了重大资产经营管理。三是惠东县黄埠镇于2020年9月16日修订《黄埠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三公经费”、公务用车和培训费管理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惠阳区永湖镇于2020年12月1日出台《永湖镇公务车辆管理与使用规定》《永湖镇公务租车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内控管理,于2021年3月29日成立公务用车管理清查工作专班,对审计发现的公务车加油卡管理混乱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截至2021年10月底,1张主卡开具的29张副卡已注销24张、余5张与5台公务车绑定使用,并追回7台私家车使用副卡加油费0.39万元;已注销4张绑定私家车的油卡(其中追回2台私家车油费7.88万元,另经永湖镇纪委核查,其余2台私家车油费6.65万元属于镇政府公务支出)。二是吉隆镇政府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和培训费支出,防止超预算。三是惠东县黄埠镇、吉隆镇,罗浮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已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接待需提供派出单位公函及相关审批件和接待清单。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财政财务管理和内控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事项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问题。一是惠东县黄埠镇已召开党委会和党政班子联席会议,集体决策环卫一体化外包服务项目的相关招标事宜,因项目招标参考价已达1,852.55万元,下来将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提供方。二是惠东县吉隆镇已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目录内的商品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度发生。三是市民政局于2019年7月印发《惠州市民政局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通过招标选取供应商模式解决物资采购问题。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2.关于部分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的问题。一是惠东县吉隆镇已召开党委会,对未上缴财政的363.37万元非税收入,计划于2022至2024年按每年30%、30%、40%上缴惠东县财政,截至2021年12月10日,已上缴149.02万元,对于未申报纳税的166.33万元非税收入,计划于2022年11月底前分期申报纳税。二是罗浮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针对以前年度收取的“朱明洞景区登山道项目”收入183万元未上缴财政问题,因管理处属省管单位,已向省林业厅上报关于上述收入全额上缴省财政的书面请示,并将2022年预计收取的“朱明洞景区登山道项目”收入33万元编进单位2022年度年初预算,下来将根据省林业厅批复进一步整改。三是惠东县黄埠镇已于2021年7月2日将资产拍卖收入146.97万元上缴县财政。四是惠城区江北街道办已于2020年9月2日将利息收入51.76万元上缴区财政。 该事项正在整改中。 3.关于审核把关不严、多付资金的问题。一是惠东县黄埠镇、惠阳区永湖镇、罗浮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惠城区江北街道、市殡仪馆均已据实结算,已追回多付工程款161万元,补足129.16万元工程量。二是市民政局已于2021年9月8日追回多付维护费27.49万元和多付2家社会组织费用19.49万元并上缴市财政,剩余多付维护费45.3万元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前分2期追回。三是市福彩发行中心已追回多付形象建设补助款0.97万元,6个投注站已补足工程量4.55万元,1个投注站已倒闭无法追回3.51万元。四是市社会福利院已收回多付食材等费用7.01万元。 该事项正在整改中。 4.关于市民政局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民政局于2020年10月印发《惠州市民政局合同管理办法》,规范了合同订立、管理等行为。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5.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市福彩中心经市民政局批准,已于2020年12月按规定调整“惠民空间”项目24.07万元资金用途,改用于市民政局福彩视频会议系统等配套设施;市救灾物资仓储站已于2021年6月对扩大救灾物资管理费支出范围的2万元进行账务调整。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应收未收国有资产收益的问题。一是惠东县黄埠镇已收回租金(承包款)103.56万元,剩余303.44万元承包人已签订还款承诺书,按年分期还款,预计2031年12月完成整改。二是惠东县吉隆镇已追回租金和履约保证金79.83万元,按政策减免租金1.58万元,剩余租金52.5万元计划于2022年8月30日前收回;该镇就应收未收吉江自来水厂合作收益款150.74万元事宜协商未果,于2021年7月13日发律师函,采取法律诉讼途径解决。三是惠阳区永湖镇政府已与承包方续签了合同,并已追回土地承包收益27.10万元。四是市社会福利院已追回管理费及租金118.33万元,因鱼塘管理困难经院班子会研究决定减免租金1.05万元。 该事项正在整改中。 2.关于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惠东县吉隆镇政府经党委会决定,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处置国有资产,对于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的收入5.5万元已上缴惠东县财政局。市社会福利院已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并于2019年9月通过会议决定解除与企业的租赁协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国有资产。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3.关于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惠东县黄埠镇已将房屋、土地等6项资产补登记入账,金额308.5万元;另有黄埠幼儿园和敬老院2项资产因尚未完成验收,已计入在建工程核算,涉及金额686.5万元。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4.关于市社会福利院土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与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共同实施盘整收回马安福利农场地块工作。因该地块70年代征收做农场时未进行征地补偿及采取措施圈地确认权属,部分地块仍被未获得补偿的原住地村民占用、部分地块被其他村民占用,需开展村民征地工作。2021年3月已发布《关于收回惠州市福利院国有农用地土地使用权的预告》,11月负责具体实施的马安镇政府着手开展土地补偿协议签订工作。同时督促市社会福利院积极配合马安镇政府做好土地勘察、地面附着物盘点、村民走访等相关工作。 该事项正在整改中。 五、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1年4月14日,大亚湾开发区财政局、惠东县水利局等单位立行立改,已通过持续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分解和支付使用进度等措施整改5.87亿元,促进4个项目开工。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完成省下达的部分服务任务的问题。市卫生健康局一是下发了《关于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管理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每月上报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任务进展情况,分析各县(区)完成情况并通报全市,督促各县(区)加强慢性病管理工作,加快“两病”任务完成进度;二是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强化防病意识,自愿接受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从而促进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使用率。截至2021年12月10日,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为59.17%和59.92%,比2020年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48.53%和49.91%得到了较大的提升。 该事项正在整改中。 2.关于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1)市卫生健康局认真分析了问题产生原因,经排查,除本地分娩异地产休、拒绝访视等原因未能开展新生儿访视工作外,有223名新生儿有访视档案,但仅录入了省妇幼系统,市卫生健康局已于2021年9月将其补录入省基本公共卫生系统。下来,市卫生健康局将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加强与产妇产休地的对接,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新生儿访视和录入系统工作,做到应访尽访;完善与医院的信息共享机制,提升新生儿访视率。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2)市卫生健康局已组织龙门、博罗、惠东3个县对1036名低保、特困居民进行筛查,为其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截至2021年12月10日,已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757名,已完成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26名,尚有53名未签约,其余因死亡、无法取得联系、异地居住等原因无法签约或建档100名,预计年底完成。 该事项正在整改中。 3.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础工作和管理存在短板的问题。 市卫生健康局已导出所有身份证号码缺失的电子健康档案近22万份,并要求各县(区)落实整改,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真实、有效、可用、规范。截至2021年12月10日,已补录67438份身份证号码缺失的档案,经核实注销27852份无效、重复建档的档案,预计2022年6月底完成。 该事项正在整改中。 4.关于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龙门县等6个县(区)卫生健康部门积极整改,已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在收到资金和任务清单后30日内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提交财政部门,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二是市财政局、博罗县等5个县(区)财政局已在收到卫生健康部门提交的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审定,并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将基本公卫资金拨付至用款单位。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5.关于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筑面积不达标的问题。 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迁址或租用商铺等措施进行整改,截至2021年12月10日,惠城区龙丰社区、江南社区和龙门县龙城街道社区3家卫生服务中心已完成整改,惠城区江北社区、惠东县平山社区和仲恺高新区东江社区3家卫生服务中心尚未完成。 该事项正在整改中。 (三)“促进就业优先”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补贴发放不合规的问题。一是市及惠城区、惠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向不符合环保政策企业追回错发的稳岗补贴277.4万元;二是除2人已进入社保案件行政非诉执行程序或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外,市、县(区)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已向其余不符合条件的171名重新就业人员足额追回错发的失业保险和价格临时补贴共112.94万元。三是7个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向不符合条件的5家单位和32人追回错发的以工代训补贴、职业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和线上适岗培训补贴共计26.3万元。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2.关于部分就业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惠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向符合条件的72家企业补发就业失业监测补贴共16.50万元。二是龙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惠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向5名城乡困难家庭人员发放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共2.50万元。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四)“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单位违规预留目录清单之外的货物质量保证金的问题。仲恺高新区环卫中心、社会事务局、农村工作局已退还19家企业25个项目的货物质量保证金67.46万元。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2.关于部分单位超标准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问题。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用事业办、环卫中心和大亚湾开发区第一中学已退还16家企业20个项目超标准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22.11万元。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五)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产业园建设方面的问题。截至2021年10月底,惠东县蔬菜产业园、博罗县南药产业园、龙门县丝苗米产业园等3个省级产业园已完成建设任务。惠阳区蔬菜产业园(省级)由于牵头实施主体惠州市四季绿农产品有限公司资金不足,且因债务纠纷等原因于2021年1月被法院查封了公司办公大楼及部分设施设备,项目建设目前处于停工状态,惠阳区委、区政府正在大力推进四季绿公司重组工作,力争在公司完成重组后加快完成项目建设。惠城区水产产业园(市级)因项目选址变更,已于2021年11月动工,预计12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该事项正在整改中。 2.关于产业园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1)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已加强资金监管,督促产业园牵头实施主体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将专项资金拨付至实施单位,涉及6,092.4万元。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2)市、惠东县农业农村部门已督促产业园实施主体加快自筹资金投入。截至2021年12月10日,粤港澳流动渔民深海网箱养殖产业园已自筹资金9,887.15万元、到位率98.87%,惠东县蔬菜产业园已自筹资金6,580.86万元、到位率87.74%,预计2021年底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该事项正在整改中。 六、民生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惠州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扶贫项目管理不善、运营效益不佳、资金存在安全风险的问题。一是龙门县上东村委、小洞村委已追回扶贫投资款100万元,由镇、村统筹使用。二是惠东县已加强项目监管,指导合作社建立相关制度、加强养殖人员技能培训、带动贫困户养殖、拓展销售市场等,2020年度已取得收益0.48万元。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2.关于惠东县、龙门县未解决41户贫困户危房改造后无户厕的问题。惠东县、龙门县已完成39户无户厕改建,其余1户无意愿改建,1户与监护人共用户厕。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3.关于龙门县个别省定贫困村道路硬底化、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未完成的问题。截至2020年11月底,龙门县3个省定贫困村中的8个自然村已完成村道路面硬底化建设;5个省定贫困村中的7个自然村已完成雨污分流管网建设;10个省定贫困村中的54个自然村已采取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分散处理的方式对污水进行有效处理;1个省定贫困村已完成公厕建设。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4.关于个别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截至2020年11月底,惠东县政府已按规定向10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345.3万元。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二)社保基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社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方面的问题。一是市税务局已调整34家参保单位的企业划型,追回多减免的社会保险费282.6万元。二是市税务局已退回97家企业多收的医疗保险费8.7万元。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2)关于医保政策方面的问题。截至2021年6月底,市第三人民医院、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等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以电话联系及院内公告等告知方式,将应由医保结算的13.58万元费用退回患者,剩余14.29万元因无法联系患者或大部分金额较小、患者普遍选择放弃退还,经医院研究决定该剩余款项将用于赠药或捐款等。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2.关于部分社保基金支出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方面的问题。市社保基金管理局一是已追回违规支付的药品费用412.47万元;二是已追回因重复用药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23.13万元。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2)关于养老保险基金方面的问题。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已追回91名不符合条件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50.44万元,其中:36名服刑人员36.06万元,15名重复发放8.34万元,40名死亡人员6.04万元。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3)关于工伤保险基金方面的问题。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已按照规定补发了9宗工伤丧葬补助金和11宗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共计6.57万元。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3.关于工伤保险支出户利息未按规定上缴省级财政专户的问题。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已于2021年1月将工伤保险支出户利息111.76万元上缴省级财政专户。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三)博罗县2018年至2019年供排水资金投入和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10个镇违反规定程序招标的问题。园洲镇、罗阳街道、福田镇等10个乡镇(街道)已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工程招标、预结算等程序,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2.关于博罗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未督促工程中标单位提交5个项目履约保函的问题。截至2021年12月10日,有1个工程已在审计期间补办了履约保函手续,有2个工程已完工无须补办履约保函,其余2个工程因工期延期,正在按延长工期补续履约保函。 该事项正在整改中。 3.关于部分供水设施安全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博罗县水利局一是已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明确将根据通电和通信号情况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批、分阶段对现有91座未安装摄像头等实时安全监控设备的供水设施安装监控设备;二是组织相关镇对61座未安装防护围栏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实施安装,并已向博罗县财政局申请了每座0.5万元的安装补助经费并拨付给各乡镇(街道)。截至2021年12月10日,91座中有2座已安装监控设备;61座中有38座已安装防护围栏,23座正在施工中,预计2022年12月底完成。 该事项正在整改中。 (四)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通过加快工程建设、积极协调沟通,加快推进和全面完成市政府要求的停车场建设、开放任务,截至2021年11月4日,一期10处停车场均已正常运营,二期惠新大道桥下等9个停车场已全部完工,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已于2021年9月20日开始对外开放。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五)村庄规划编制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惠东县、博罗县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整改:一是追回编制费用。截至2021年12月10日已追回设计费438.6万元(惠东县195.6万元,博罗县243万元)。二是追责设计单位。将中咨城建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市科城规划勘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北哒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3家设计单位列入规划编制单位“黑名单”,禁止其在博罗县从事规划编制工作两年。三是问责相关人员。惠东县已对1名责任人免去负责人职务、降为办事员;博罗县已对1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惠东县、博罗县纪委监委对负有责任的规划编制、审查及整改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责令作出书面检讨。下来,对尚未追回的部分村庄规划编制费用,惠东县、博罗县已明确整改时限、限期追回。 该事项正在整改中。 七、重点投资建设项目要素保障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重点投资建设项目要素保障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自然资源局针对博罗县、龙门县15宗工业用地不在“3+7”产业园区内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拟于12月下旬再次提交用地会议审议。 该事项正在整改中。 (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建设单位未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对变更预算不进行审核把关的问题。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一是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责令负有责任的分管领导在党组会议作出了深刻检讨,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了诫勉处理;二是对预算编制单位按规定予以处理处罚,责成预算编制单位重编预算,调减了多计的变更预算投资3,671.15万元,约谈了预算编制单位法人,同时对预算编制单位处以102.2万元违约罚金,并按照《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移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信用处罚;三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于2021年12月6日修订完善了《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内部审核管理办法》,同时制定《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工程设计变更责任单位追究办法》,进一步强化设计变更监督管理和内部控制。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2.关于个别项目不具备招标条件先行招标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和指导惠州交投东江投资有限公司在先行工程实施中实行限额设计,惠州交投东江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做出图纸设计并编制预算,市交通运输局于2021年3月26日完成预算审批,预算价低于合同价1,394.4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10日,市交通运输局正在督促惠州交投东江投资有限公司就合同价问题与总承包方进一步协商。 该事项正在整改中。 3.关于部分项目合同签订不及时的问题。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至6月与中标单位签订了起步区场平工程(一区)等7个服务类项目合同,并完善了《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联席会议工作章程》《惠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八、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已将两项资产补入账核算。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是已组织对集团2020年底应收账款2.17亿元进行全面清查、催收及处理,已收回应收款项882.15万元;对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采取个别认定法按账面价值100%计提坏账准备,计提金额5,734.68万元;按照2020年底应收款项剔除上述不能收回金额后的余额计提5%的坏帐准备,计提金额801.03万元。二是制定《惠州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应收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范围和具体流程,下来将加强长期挂账应收款的催收工作、应收账款账龄分析以及定期清理,防止出现坏账,及时收回应收账款,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损益不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7月和10月分别对无依据计提的两笔管理费用进行了账务冲销更正。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2.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是于2020年12月调整了固定资产模块中的折旧年限、月折旧额,同时补计提了2020年、2019年及以前年度折旧费用235.13万元。二是已对多计2019年投资收益8.78万元进行了账务调整。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大额支付现金涉及金额29.29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已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对超出现金使用范围及结算起点达1,000元的经济业务均采取转账方式,杜绝了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九、下一步审计整改工作意见和建议 虽然我市目前的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审计整改的具体情况看,部分单位的整改工作推进力度、整改质量仍有待提高,部分问题未能得到全面纠正,如市自然资源局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博罗县部分供水设施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下来,市政府将扎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切实把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审计整改责任。要求各县(区)、各部门把落实审计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做到思路清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严格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及时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同时做好审计整改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落实审计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增强审计整改合力。对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市政府将其列入重点督查范围,由审计部门联合市政府督查办和有关主管部门加强督促指导、集中攻关,推动解决整改落实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成效。 (三)强化追责问责,树立审计整改严肃性。审计整改事关政府公信力,是审计监督促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高的关键环节。要求各部门单位切实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真改实改,应改尽改。对拖延整改、敷衍整改,甚至搞假整改的单位和责任人,提请同级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研究处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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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cal audit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budget execution
Metadata
Publisher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huizhou
Date 2022-01-25 06:01:59
Category report
Policy Area 财政审计
CMS Category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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