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um 2022-04-20 16:15:24

Huizhou Municipal Marke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Guiding Opinions on Implementing the 'List of Minor Violations Not Subject to Administrative Penalties in Huizhou Market Supervision'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惠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指导意见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惠市场监法〔2022〕2号 huizhou
This document provides guidance for implementing a list of minor market supervision violations that will not incur administrative penalties, aiming to establish a tolerant and prudent regulatory mechanism for new industries and business models.
Document Text 1,130 characters
HBGS-2022-5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惠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指导意见惠市场监法〔2022〕2号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机制的工作要求,特别是将对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惠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不予处罚清单》,附件1),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轻微违法行为的界定 轻微违法行为是指初次违法、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或责令整改后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 二、适用原则 (一)坚持过罚相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过罚相当、程序适当、综合裁量的原则,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和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轻微违法行为,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诚信经营。 三、适用范围 对不触碰安全底线,不涉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和一般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四、适用条件 设置合理“纠错期”,给予违法行为当事人合理的自我纠错机会,对列入不予处罚清单中的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作出书面承诺(附件2),承诺接受教育,立即整改。 对《不予处罚清单》之外的违法行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综合考量具体案件各项因素,依法应当不予行政处罚的,也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五、轻微失信行为的包容审慎管理 依据《不予处罚清单》作出的不予处罚决定,不纳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范围。避免企业因上述情形在社会商誉、资格认定、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受到影响,导致因小过失而贻误大发展。 六、附则 (一)本意见若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机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的规定为准。 (二)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期间实施违法行为的,不适用本意见的规定。 本意见由惠州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本意见自2022年4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附件:1.惠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版) 2.承诺书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日
Topics
market regulation administrative law business environment
Metadata
文号 惠市场监法〔2022〕2号
Publisher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huizhou
Date 2022-04-20 16:15:24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市场监管
CMS Category 部门规范性文件
References (2)
unkn 的指导意见惠市场监法〔2022〕2号 formal
unkn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一图读懂《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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