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high 2022-05-30 15:35:22

Notice of the Hui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Issuing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the Pilot Program of the Chief Data Officer System in Huizhou City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惠府办函〔2022〕56号 huizhou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a pilot Chief Data Officer (CDO) system in Huizhou City, establishing leadership roles and a framework to enhance data governance, sharing, and utilization as part of digital government reforms.
Document Text 3,839 characters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函〔2022〕5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惠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惠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高位推动数据治理、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工作,促进数据由资源向要素转化,根据《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第29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意见》(粤府〔2021〕3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6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办函〔2022〕24号)、《关于印发惠州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惠市政数〔2021〕53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我市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在有条件的县(区)、部门试点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支撑业务融合、技术融合、数据融合,全面构建惠州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体系,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助力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二)工作目标 建立市、县(区)两级、市各有关部门联动的首席数据官制度,加强数据资源管理的领导力、决策力和执行力,带动市、县(区)各部门协同促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助力政务服务水平提升、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数据共享开放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数据要素有序流通,释放数据要素红利。 2022年初步组建起市试点部门、试点县(区)的首席数据官队伍,依托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首席数据官职责体系、考评体系,健全工作机制、数据共享开放机制,探索数据治理与运营新模式,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场景创新。 2023年全面组建起市县两级、市各有关部门的首席数据官工作队伍,健全首席数据官管理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构建权责清晰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服务体系和安全管理机制,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化、制度化。 二、试点范围 (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10个市级部门。 (二)惠城区、博罗县、仲恺高新区共3个县(区)。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上下贯通的首席数据官组织体系。 1.设立市首席数据官一名,由分管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兼任,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统筹全市数据资源管理和融合创新工作;设市首席数据执行官一名,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主要领导兼任,负责协助市首席数据官开展工作,组织落实全市数据资源管理和融合创新工作,建立健全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协调机制,组织落实数据资源管理年度工作要点,并实施常态化指导监督,负责推进全市首席数据官队伍建设,定期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市首席数据官报告全市数据资源管理情况。(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市试点部门按照“一官两员”人员配备架构,设部门首席数据官一名,原则上由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负责在市首席数据官的统筹下,推动本部门业务领域数据资源规划、采集、处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等工作;设数据专员和政务专员各一名,负责协助本单位首席数据官开展工作,人员名单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备案。(牵头单位:市试点部门) 3. 试点县(区)政府参照建立首席数据官组织体系,设县(区)首席数据官一名,原则上由分管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工作的县(区)领导兼任,负责在市首席数据官的统筹下,推动本区数据资源规划、采集、处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等工作;设立县(区)首席数据执行官一名,由县(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兼任,负责协助县(区)首席数据官开展工作。(牵头单位:试点县、区政府) (二)明确首席数据官职责范围。 1. 当好政府数字化转型“践行者”,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组织落实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部署任务;组织制定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数字政府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和实施计划。 2.当好数据共享应用“总管家”,统筹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加强对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完善数据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建立部门职能数据清单;推进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协同管理,统筹开展数据资源普查、规范采集、加工处理、标准规范执行、质量管理、安全管控、绩效评估等工作;统筹协调内外部数据需求,支持多领域数据的联通共享,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社会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的数据支撑,统筹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工作,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和应用场景创新,并结合各自数据资源和业务应用基础与特点,开展特色数据应用探索。探索首席数据官体系在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数据支撑、实战协同和联动机制。 3.当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监督员”,实施常态化指导监督。协调解决本级政府或本部门信息化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开展信息化项目评审工作,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评审、验收进行论证把关,拥有重要话语权。对数据治理运营、信息化建设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及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4.当好数据文化传播“宣传员”,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市政府、试点县(区)政府首席数据官负责推动本级数据运营机构建设,组织开展本级数据技能与安全培训工作。试点部门首席数据官负责推进本部门数据治理及运营团队建设,并组织开展本部门全员数据技能与安全培训,建立本级行业数据专家人才库。 (三)建立首席数据官工作机制、述职评价机制。 1.建立首席数据官工作机制。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全市数据资源管理有关战略决策制定,协调重大、复杂事项,促进各县(区)、各部门之间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协同联动。 2.建立首席数据官述职评价机制。围绕本县(区)、本领域数据采集汇聚、数据资产管理、数据开放共享、数据开发利用、数据应用创新、数据安全保护、数据需求等情况,试点县(区)、部门首席数据官每年向市首席数据官述职,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结合数字政府建设、智慧城市建设、“一网统管”工作、信息化项目建设、数据综合管理、重点工作部署、日常管理等落实情况,科学设立首席数据官评价指标,对试点县(区)、部门首席数据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首席数据官试点建设。 各试点县(区)、部门设立首席数据官,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计划,报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2022年8月底前) (二)完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 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协同管理,从制度层面完善全市数据资源管理体系。试点县(区)、部门首席数据官统筹推进数据资源普查,探索通过职能数据清单强化数据采集汇聚,开展数据治理工作,拓展数据应用场景,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发展,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红利。(持续推进) (三)总结首席数据官试点成效。 试点县(区)和部门要及时梳理试点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于2023年4月底前总结工作情况并报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梳理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情况报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好试点工作评估和先进经验推广。对成效突出的试点县(区)和部门,视情况在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绩效评估工作中给予加分鼓励。(2023年4月底前) (四)全面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 2023年,在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全面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数据资源管理,加强工作监督和评估考核。(2023年12月底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在市首席数据官的领导下,市首席数据执行官建立我市常态化首席数据官工作沟通机制,推动试点县(区)和部门首席数据官之间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在公共支撑、平台应用、数据共享交换、数据治理、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试点县(区)和部门支持保障,各级财政给予经费保障。试点县(区)和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发挥首席数据官作用,以数据驱动业务变革和创新,制定本县(区)、本部门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备案。 (二)加强考核激励。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评价结果优秀的首席数据官予以通报表扬,评价结果纳入首席数据官的年度绩效考核,并将优秀经验纳入优秀案例库。 (三)加强人才保障。试点县(区)和部门要以政治表现好、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为标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首席数据官的选拔和培养力度,着力打造“懂业务、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数字化人才队伍。
Topics
digital government data governance public administration
Metadata
文号 ​惠府办函〔2022〕56号
Publisher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huizhou
Date 2022-05-30 15:35:22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数字政府
CMS Category 其他
References (10)
prov 粤府〔2021〕3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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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 粤办函〔2021〕6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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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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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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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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