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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 08:32:09
Decision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dong Province on Abolishing and Amending Certain Provincial Government Regulations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This decision abolishes four provincial government regulations and amends parts of five others to align with national policies,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a unified national market, and optimize the rule-of-law business enviro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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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1 characters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4年12月31日十四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 王伟中2025年1月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省人民政府决定: 对《广东省外国人管理服务暂行规定》等4部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附件1)。 对《广东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等5部省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 2. 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部分条款的规章附件1 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 一、广东省外国人管理服务暂行规定(2011年3月1日粤府令第155号公布,2017年7月20日粤府令第242号第一次修改,2019年12月5日粤府令第269号第二次修改) 二、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2011年8月23日粤府令第162号公布,2019年9月23日粤府令第266号修改) 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2017年5月27日粤府令第238号公布,2019年12月5日粤府令第269号修改) 四、港澳流动渔民雇用内地渔工管理办法(2018年12月13日粤府令第257号公布)附件2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部分条款的规章 一、广东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2005年1月20日粤府令第96号公布) 修改内容: (一)将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中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删去第六条。 (三)将第二十三条中的“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 (四)将第二十七条中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 二、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2009年2月25日粤府令第132号公布,2018年1月23日粤府令第251号第一次修改,2020年5月12日粤府令第275号第二次修改) 修改内容: (一)将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修改为:“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和电信、邮政等单位以及大型能源动力、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的重要部位。” 将第六项修改为:“机场、港口、大型车站、码头、停车场等交通枢纽和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线、城市道路等主要道路的重要部位,以及中心城镇和地铁的重要路段、路口、隧道,大型桥梁的重要部位。” 将第八项中的“大中型商贸中心”修改为“大型商贸中心”。 删去第十二项中的“规章”。 (二)删去第十五条中的“但应当在拆除后30日内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三)删去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四)删去第二十八条中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五)删去第三十条第六项。 三、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2017年3月16日粤府令第234号公布) 修改内容: (一)删去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中的“其中职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需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二)删去第六十六条。 (三)将第七十二条中的“第六十四条至第六十六条关于法律援助的规定”修改为“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关于法律援助的规定”。 四、广东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2019年11月25日粤府令第268号公布) 修改内容: (一)将第一条中的“《法律援助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二)将第六条第一款中的“除《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外,公民申请代理、辩护或者代拟法律文书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以下经济困难申报材料,并对申报的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修改为“除依法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情形外,公民申请代理、辩护或者代拟法律文书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以下经济困难说明材料,并对说明的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将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三款,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中的“申报”修改为“说明”。 (四)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正在提供法律援助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对已提供的法律援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已实施法律援助的费用,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五)将第十三条修改为:“受援人具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同时符合纳入虚假承诺失信名单情形的,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记入当事人信用档案,并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开。” 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二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的决定(2023年12月7日粤府令第306号公布) 将附件1《广东省第二批调整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委托类)》中的第20项“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改变功能、用途审核”的职权类别“行政许可”修改为“其他行政权力”。 上述规章修改后,其条文顺序作相应修改。
Topics
administrative law
regulatory reform
business environment
Metadata
| 文号 | 粤府令第316号 |
| Publisher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 Site | gd |
| Date | 2025-03-22 08:32:09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法治建设 |
| CMS Category | 非现行有效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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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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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国人管理服务暂行规定
广东省外国人管理服务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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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广东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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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ov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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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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