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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uohu District Government Response to Proposal No. 20190406 from the 7th Session of the 6th Shenzhen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90406号办理情况的函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szlh
This document is the Luohu District Government's official response to a representative's proposal on further promoting the rule of law in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detailing implemented measures such as public participation platforms, reducing unnecessary certifications, and enhancing legal training for officials.
Document Text 5,236 characters
尊敬的林良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法治化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宝贵的建议。推动行政执法法治化对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履行职责具有重要意义,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具有重要作用。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坚持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司法为民、执法为民 1、建设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发布和公众参与平台 为方便社会公众进行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的查询、提交建议和意见,2018年我区在区政府官网首页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发布和公众参与”专题栏目,实现了在该专题栏目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听证事项目录以及有关通告、通知等功能,激发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热情和积极性。 2、通过内部联网减少部分不必要证明 本着“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方针,我区通过政府内部联网和信息共享,减少了部分不必要的证明事项。例如在生育一胎或二胎时,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方可办理社保报销,很多非户籍居民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证件,才可在深圳报销,办理过程繁琐。我区根据2018年12月27日粤府〔2018〕1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规定,参保人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及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实行政府部门内部联网信息共享或书面告知承诺(省外),不必再提供相关证明,降低了人民群众的办事成本。 3、遵照上位法取消不必要的审批 在进行行政审批时,我区均以上位法为依据,已被上位法取消的行政审批,我区认真遵照执行。例如《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2017年1月施行后,中医坐堂医诊所和中医馆的筹建审批环节已经取消,我区不再进行此类审批。 二、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等,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2018年12月,罗湖区在全市各区率先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以此推动全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区普法办邀请区党代表、区政协委员以及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全区45个成员单位提交的台账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考评,并对区城管局、区教育局、桂园街道办事处3个单位进行现场考核评议。从总体情况来看,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宣传和执法办案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题活动、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等一系列普法活动,在自身法律素养提升的同时,积极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取得较好的成效。 2、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教育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宪法法律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党校必修课。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都举办宪法大讲堂,全区领导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参加学法考试。2018年,全区各单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完成网上学法40课时及年度考试任务人数共2760人,应考人员参考率98.26%,合格率99.89%,优秀率95.94%。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依法行政的指导作用。我区执法部门在进行行政处罚时以“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为工作原则,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增加提示、指导等执法手段。例如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中,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探索引入行政指导和行政服务等柔性化执法方式和内容,在责令限期整改的同时,主动加强对企业整改工作的指导,切实强化执法的综合效果。另外,我区一直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四、强化对行政执法程序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与司法机关监督 区政府承办的市区建议提案,各办理单位按规定时限与程序主动作为,积极处理,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答复。区政府及下属单位积极配合法院审判活动,自觉执行生效的司法裁判,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规定出庭应诉行政案件,积极落实行政诉讼败诉备案工作,未发现行政执法不作为的情况。 2、畅通执法投诉渠道,依法接受群众监督 为进一步畅通执法投诉渠道,2018年我区在区委一楼大厅显著位置放置执法投诉举报箱,在区政府官网首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罗湖区行政执法投诉电子信箱、热线电话,依法接受社会公众执法监督。 3、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2018年,我区出台《深圳市罗湖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规则》和《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机关行政与民事诉讼案件办理工作规则》,上述两《规则》不仅规定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办理程序,还规定了区政府法制部门和督查部门可以对相关案件中发现的问题通过重要工作责任制、专项督查或检查、批评书、绩效考核等措施实施督查整改。我区在规范案件办理的基础上,注重对具体的行政工作特别是行政执法程序提出完善建议,进一步督促有关部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五、明确行政权责,落实岗位责任 1、建立行政权责清单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我区于2014年9月通过罗湖电子政务网平台向社会公布行政权责清单(公布31家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责2801项,10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825项,划分出社区工作站服务事项18项,将优化流程作为权责清单工作重点,对每一项行政权责逐一编制外部和内部行政权责运行流程图,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程序的,按照法定程序绘制流程图,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便民的原则绘制流程图),比深圳市规定完成日期提前近一年半,成为在深圳市“标准化”指导下第一个完成权责清单工作的区级政府。近几年来,我区持续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动态调整完善区、街道、社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确保行政权责事项完整、准确。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区政府官网设立行政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平台,对应区级行政执法部门,细分为事前、事中、事后阶段,主动公示14项32类执法信息,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流程图及具体程序、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当事人法律权利、“双随机、一公开”相关清单和执法结果等,最大程度公开行政执法全流程工作。 二是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记录相关管理制度,编制全过程记录清单,向社会公示记录要点,全程摄录执法环境、执法告知等音像信息,逐步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源头管控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 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明确专职法制审核机构,与业务执法机构分开设置,编制法制审核清单,将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等7类事项列入审核范围,在法律适用、裁量权应用、事实证据采信等环节加强法制监督效能,重点规范严格执法、公正执法问题。 3、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 每年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或其他形式的检查工作。2018年10月份,我区组织开展全区年度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对区属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统一阅卷评查。抽查案件类型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共抽取166宗案件,其中行政处罚58宗、行政许可77宗、行政检查26宗、行政强制5宗。通过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主动查找行政执法共性问题,进一步规范各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程序,监督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岗位责任,提升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六、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1、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全区所有执法人员必须执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和现场处罚时中,必须主动出示合法的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综合执法培训并通过考核,才能取得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时,应将执法证件交回发证机关。 2、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知识培训 我区每年都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知识培训。2018年9月份,我区在罗湖管理中心大厦开展了“罗湖区2018年度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区属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道的大部分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邀请了市法制办有关负责同志现场授课,培训内容涉及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行政执法监督等诸多事项。通过组织集中培训,提高参训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七、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打造智慧服务大厅 一是扎实落实“深圳90”改革(即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办理完成时限由平均200多个工作日缩减至120个工作日,深圳在此基础上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2018年提供“深圳90”业务咨询112次,受理314件。 二是优化业务申办模式,线上政务换挡提速。2018年我区行政服务大厅依托“网上申请、在线审批、邮寄送达”,区直部门576项政务服务事项跑动次数均不超过一次,超过七成事项可实现零次跑动。 2、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法律事务一体化 (1)政府网站连续三年获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第一 强化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以群众对网站服务功能和用户体验的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网站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连续三年获得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区县)第一名,是全国唯一连续三年获该项评估第一名的区(县)。 (2)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得到国办高度肯定 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市领导批示:“罗湖区借助列入全国试点契机,结合实际,主动作为,在机制、内容、方式等方面认真探索创新,并取得初步成效,促进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值得肯定。”试点获评广东省优秀,并得到国办公开办的高度肯定。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获深圳民间评议“金秤砣”奖 2018年依法受理回复166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涉及棚户区改造133宗280人次,无败诉事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获得民间第三方机构高度肯定,荣获深圳政府信息公开“金秤砣”奖。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我区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 1、继续运用法治手段、法律思维为全区重点工作保驾护航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在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等在社会影响较大的领域,紧紧抓住法律这根弦,继续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进一步加强法制审查工作。继续推动区政府及全区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关于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和决策实施等各项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行政决策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与法治化水平。 2、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从我区及区属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率及市对区执法案卷评查的结果来看,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继续推进行政执法案卷全面评查工作,敦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并完善自我评查程序,优化法制部门全面评查流程,以案卷评查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3、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诉讼相关工作,总结规律性问题,为具体行政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诉讼相关工作,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数据分析,总结行政工作中的规律性问题,为政府具体行政工作的提升和完善提供参考依据。 4、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工作改革,持续优化政务公开质量与水平,保持全国先进 一是推动三级统管的纵深发展。按照分阶段、分层级的推进方式推动实现全区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及社区工作站预约、取号服务全覆盖。探索建立服务标准统一、管理模式统一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逐步打造面向全区的无差别行政服务大厅,形成统一的政府服务形象。 二是加快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加速落实新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各项基础建设工作,加速推进专业分厅与新大厅整合,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水平,构建“数字化”行政服务大厅。 三是保持网站在全国的领先性。以服务为主线、以群众为主题对政府网站进行升级,积极探索新技术、新服务、新应用,力争保持全国领先。 四是提升政务公开公众满意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群众关切焦点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实现精准公开;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综合评价活动,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建设法治型政府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罗湖振兴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我区将进一步将工作做实,将要求做细,使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 此函。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6日 (联系人:王虹,联系电话:25666846)
Topics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government transparency legal system reform
Metadata
Publisher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szlh
Date 2019-06-28 14:42:20
Category report
Policy Area 行政执法法治化
CMS Category 建议提案
Keywords 推动 行政执法法治化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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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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