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um
2015-03-03 14:43:18
Longgang District Finance Bureau (State-owned Assets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Commission) 2015 Department Budget
龙岗区财政局(国资委)2015年部门预算
This document presents the 2015 departmental budget for the Longgang District Finance Bureau, outlining its core functions,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and key fiscal objectives for the year, including promoting stable revenue growth and optimizing fiscal management.
Document Text
3,843 characters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制度,研究、拟订全区财政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区财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区财政年度预算草案,编制年度财政决算,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全区财政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与支出。负责管理全区预算内外资金;负责管理各种专项资金、政府采购资金、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资金;负责财政资金的绩效检查评价工作;负责监管财政票据业务、彩票发行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监督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和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提出完善社会保障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制定全区社会保障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区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区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监管及“三来一补”企业的结汇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建立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制度,实行综合财政管理;负责全区财政性资金拨付和调度,分析预算执行。主管全区会计事务工作,执行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检查监督会计政策和制度的执行。管理和监督各街道和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处理有关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依法加强税政管理,协同辖区税务部门管理全区各项税收,监督检查税收政策、法令的执行,并对辖区税务部门的征管工作实行必要的财政监督。编制全区政府采购计划,监管政府采购活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代表区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集体企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负责制定有关国有资产、集体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实施。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办法,参与对区资产经营公司、区属一级企业领导人任免的有关工作。编制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预算、决算草案,经批准后实施;对区属企业利润的监缴管理进行监督;组织实施区属国有企业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审核区属国有企业改制与资产重组,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方案;监管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负责区属国有不良资产的核销认定或审批。负责全区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工作,调解处理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产权纠纷;监管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资产评估、产权转让及产权交易。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分析工作;规范集体企业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经营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审计监督和集中记账管理;协助区纪委开展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全区财政系统的业务培训和财政科研以及信息宣传工作;组织培训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指导各街道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进行清理移交及监督管理。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情况 本单位设19个科室,下属单位3个,共有行政编制70个,事业编制50个,雇员编制75个。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加强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优化产业扶持资金投入方式,统筹用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股权投资管理等市场化管理手段,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服务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完善落实街道培植税源奖励机制,激励各街道发展经济、服务企业、壮大培育税源,促进我区财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密切关注财政经济形势和财税体制改革动向,加强对税收和非税收入征收入库情况的动态分析,积极应对主体税种和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情况变化,努力实现全年收入预期目标。 (二)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积极落实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增长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基本建设投入力度;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全面推动公共财政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落到实处,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公共服务。同时,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除区委区政府明确新增工作任务和增人增资、运行维护经费等刚性增支外,一般性行政经费原则上保持零增长,进一步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严格依法理财 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年度预算执行中除区委区政府新出台的民生政策、重大项目或救灾等应急支出外,原则上不追加或调整支出预算,维护预算的权威性;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均衡预算支出进度,建立完善预算支出进度“预警”和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支出执行情况,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对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年度超过一年的结余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确保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不超过9%。二是强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将专项资金和街道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封闭管理预算单位自有账户,规范财政专户,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加强会计集中核算监督,努力当好财政资金“守门人”,把好支出关。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深入实施通用类货物商场供货制度,试行小额零星商品电商采购,落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依法查处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动态监控,试点探索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继续做好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五是加强财政资金收支全过程监管,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问责,整饬财政秩序。 (四)配合做好第五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调研工作 全面梳理第四轮市区财政体制在我区的运行情况,深入分析我区事权和财力变化情况,科学测算我区推进特区一体化财力投入差距,配合市财政部门做好市区财政体制改革调研工作,积极争取新一轮市区财政体制加大对我区的支持力度。 (五)跟进落实财税体制改革事项,探索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组织做好政府全口径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强化政府对财力的综合统筹能力;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要求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以及其他财政资金信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法,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预算审核的重点由平衡状态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按照以丰补歉的原则,发挥预算稳定调节机制作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刚性,健全预算执行约束机制;强化公众监督和绩效评价,探索建立预算编制征询意见机制,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通过加大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安排等方式缓解到期债务偿还压力,推动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 (六)推进国资监管体制和国企改革 一是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加紧出台实施《深圳市龙岗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直管企业领导班子经营业绩考核、资产损失责任追究、财务总监管理等相关配套制度,全方位加强对区属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支持促进区属国企规范健康发展。二是继续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区产服集团下属的兴业融资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类金融公司整合资源,组建金融控股公司,形成国有控股金融平台,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推动区投控集团下属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引导优势传统行业与资本运营、先进管理融合,进一步做大做强,推动一般性竞争性行业引进非国有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激发企业活力,逐步实现缺乏竞争优势行业国有资本的有序退出。 (七)规范加强集体资产监管,推动社区经济转型发展 一是继续推进股份合作公司管理改革,组织20家股份合作公司从加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强化信息公开、规范“三资”运营处置、健全监管机制等方面开展规范管理建设。二是指导各街道进一步发动股份合作公司投资参股社区发展基金,组织做好社区发展基金日常运营监管,盘活用好社区集体闲散资金,有效提高社区集体收益水平。三是全面推广应用社区“三资”监管服务系统,跟踪做好日常运行管理,着力加强社区自我规范、街道审核监管和区级预警监督,增强区、街两级对社区“三资”的监管服务能力,提升股份合作公司治理水平。四是抓好落实《龙岗区社区经济转型发展工作快速推进机制》,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以重点项目带动社区经济由单一租赁型向投资、管理、服务型实体经济转变,努力实现全区股份合作公司土地、低端物业出租收入占租金收入的比重下降3个百分点以上,资产总量和股东人均集体分配分别增长6%、8%。 (八)加强政府物业资产分类处置,规范政府物业管理 一是深入实施《龙岗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及处置工作方案》,有序开展政府物业产权登记和分类处置工作,组织做好办公用房统筹调配、经营性物业市场化运营和日常维修维护管理等工作。二是健全完善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实施《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规范加强政府物业资产的产权登记、接收购置、授权使用、租赁经营、账务登记以及日常维护保养和处置等管理。 四、2015年部门预算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和任务,2015年预算总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预算收入7,28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补助)6,9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75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预算支出7,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1万元,项目支出2,760万元。
Topics
fiscal policy
government budget
public finance
Metadata
| Publisher | |
| Site | szlg |
| Date | 2015-03-03 14:43:18 |
| Category | budget |
| Policy Area | 财政预算 |
| CMS Category | 财政预决算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3)
| dist 深圳市龙岗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 named |
| dist 龙岗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及处置工作方案 | named |
| dist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 | named |
Citation Network
Full netwo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