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istrative low 2015-11-25 09:24:56

Longgang District Urban Management Bureau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Bureau) 2015 Report on Law-Based Administration

深圳市龙岗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This document is the 2015 annual work report on law-based administration from the Longgang District Urban Management Bureau, detailing achievements in institutional development, administrative decision-making, and law enforcement, and outlining work priorities for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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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现对照《龙岗区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及年内工作重点,将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并提出2016年工作思路: 第一部分:2015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制度建设方面 我局充分重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清理,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一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流程规范。2015年我局共出台和更新了内部管理制度性文件4件,全面覆盖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用车管理、资产管理、决策管理等方方面面,形成了结构合理、内容完备的内部管理机制。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年内,新修订规范性文件3件,均严格遵循规范流程,在法制审查、局办会集体审议后,通过“龙岗政府在线”公示草案,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建议,并及时在“龙岗政府在线”发布。三是适时开展清理,坚持立、改、废并举,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及时性、系统性、有效性。年内,共清理现存部门规范性文件8件,其中保留6件,废止2件,共清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保留2件、修改1件、废止1件。清理结果经局办公集体议决后,按要求送区法制办备案,并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二、行政决策方面 在依法决策的基础上,深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年内,在《龙岗区城管局(执法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基础上,又制定了科务会议事规则,要求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的议题应先交科务会议议决。二是严格遵循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等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在履行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议决程序之外,更须由法制科及常年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议决后报送区法制办备案。三是坚持行政决策的民主性。制订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通过网上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吸纳社会公众意见。三是提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科学性。年内,根据《龙岗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和咨询论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关于龙岗区巩固市容环境提升成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工作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和《龙岗区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咨询论证,认真研究与会专家提出的专业意见并作出相应修改。 三、行政执法方面 健全行政裁量权制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规范管理。一是落实《深圳市街道综合执法案件移送规定》的相关规定,并按照《深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操作指引》的要求,与地方公安、森林公安密切配合,作好刑事侦查程序与行政执行程序的衔接。二是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尤其林业执法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后,通过调研和协调,基本明确街道综合执法部门与森林公安分工配合的工作方式。三是紧跟形势,及时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比照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及时组织对《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进行修订,三易其稿,力争及时准确地与新颁法律法规进行衔接,目前最新版本于2015年10月16日发布并向社会公布。四是充分挖掘案审等法制人员潜力,不断完善案卷评查制度。严格执行《深圳市龙岗区街道执法绩效考评办法》以及我局制定的《案件内部评查规范(试行)》,并在其规定的案件归档、案件检查、案卷评查制度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案件内部评查机制,将每月组织案卷评查的模式调整为每季度组织两次法制服务下基层加一次案卷集中评审,不仅严格执行“案件审查法制把关”的要求,更将案件评查与城管法制研究有机融为一体,为我区城管执法系统的案件评查、法制研讨、业务培训搭建了稳固的平台。年内,部分街道执法队还对“律师驻队”进行了相应探索。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方面 在法治框架内依法依规处理、疏导争议纠纷。一是认真组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年内,尚无新增行政诉讼案件,新增行政复议案件仅1件。针对此案,我局亦按时答复、配合案件审查,针对复议决定积极作为。二是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根据《龙岗区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我局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梳理信访投诉请求,对能够通过信访渠道以外的法定途径解决的,依法导入法定途径处理,形成信访投诉请求与法定途径一一对应的工作清单,引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行政监督方面 高度重视行政监督工作。一是强化自身的法制监督力量。按照“三定方案”配齐配强内设法制科室人员,同时聘请有常年法律顾问,共同负责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中重大问题的合法性审查。2015年6月,我局增聘一名法律顾问常驻局机关,以提升合同审查等常规性法制事务的专业化。二是提升公众监督的层次。在大范围开展“城管在社区”工作、聘请“城管义务监督员”的基础上,又推出“深圳城管通”app。同时不断强化数字化城管中公众投诉、案件处理回访、公众满意度调查等功能,提高对数字化城管中调查公司考评中公众测评的权重。截至10月31日,我局数字化城管处理公众投诉9253件,及时处理率达99.8%。 六、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普法工作方面 认真对照区“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开展相关普法工作。一是科学规划,专项部署。在《龙岗区城管局(执法局)“六五”普法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订有“2015年度普法工作方案”,建立并落实普法工作及信息报送制度、执法定期培训制度,基本上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二是丰富培训形式和内容,学法用法有效果。通过局长亲自授课、局班子不定期学法、OA网络学法、实例讲学等形式,将新颁法规、学法精神传达到每一职工。除集中培训外,我局还利用案审工作人员QQ群,对基层执法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实时指导,辩理析法,以期通过以老带新,以点带面,大幅提升执法工作质量。三是完善法制宣传点管理,加强普法载体建设。在龙城公园、龙潭公园既有普法宣传橱窗、机关窗口普法宣传资料取阅点之外,利用灯杆旗、立柱广告的公益广告时段,投放“垃圾分类”、“垃圾减量”广告;配合市城管局“养犬管理”的电台宣传,组织小动物协会进社区开展养犬知识宣传。四是结合年内普法重点开展集中普法活动。“清洁龙岗月”、“12319热线宣传”、“森林防火”主题月、“公园文化节”法治主题展览、“12.4”普法宣传活动依时有序开展,可谓每个月份都有重点,每个季度都有例牌活动。 七、权责制度方面 在2014年向社会全面公布权责清单的基础上,依法确权确责,强化清单的完善和运行。一是继续完善权责清单。严格按照《龙岗区行政权责清单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对行政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梳理,编制执法流程和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其中行政处罚类503项、行政强制类19项。2015年又进行了党务权责清单编制,同时针对2014年权责清单编制中发现的“户外广告”区街审批权限不明的问题,积极调研,多方协调,拟定解决方案,并通过规范性文件明确。目前规范性文件已进入区政府审议阶段。二是认真执行,确保百姓切身感受行政机关“权责分明,行为有据”。目前,我局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均入驻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办理,支持网络电子表格申请,大幅度压缩办理时限,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截至10月31日,我局在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共处理来人来访1346宗,其中业务咨询事项741宗,审批服务事项605宗。11月,我局成立了审批服务科以提升审批服务专业化程度。清单运行一周年以来,我局行政权责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的每个环节运行良好、衔接流畅,群众普遍反映行政审批服务更加规范高效。 八、工作成效方面 (一)由“表三治”向“里三治”深入推进,打造现代美丽城区 2015年,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我局积极推进“美丽家园”行动。2015年6月,“治脏、治乱、治堵”三治行动全面启动。通过推进“三治”行动,全面提升辖区市容环境、交通环境、业态环境,并在“治脏、治乱、治堵”基础上积极探索“法治、自治、共治”新三治模式,逐步根治“脏乱堵”,将龙岗打造成现代化、国际化美丽城区。城市管理由“表三治”向“里三治”的深度推进工作获得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南方日报》将之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报道。 (二)创新环卫管理方式助推环卫水平提升 为确保环卫检查、考核的公开、公正、公平,我局对辖区环卫检查、管理方式进行微改革,助推环卫水平提升。一是全市率先采用大众评为环卫评分。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和大众评审员对环境卫生管理进行全面检查、监督、评分,组建市民自愿报名参与的百人大众评审团。二是按质核拨经费。将道路保洁经费核拨与各街道环卫工作得分挂钩。三是建立环卫作业服务市场信用体系。建立统一的网络信用平台,对环卫作业主体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记录和评价。市城管局拟到我局进行调研,并将其作为先进经验进行推广。 第二部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015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我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街道综合执法机构与规土监察等部门的执法权边界仍不够清晰。如建成区的乱搭建、二次装修问题。二是街道综合执法机构与教育、安监、建设等职能部门执法权与管理权的边界仍不清晰,需要区级统一的稳定的协调。如建筑废弃物缺乏职能管理部门的源头治理、正规受纳场容量不足、联单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单靠城管部门的末端执法难见成效。三是普法宣传的覆盖面还存在盲点,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高。如城管新法规宣传中,仍侧重“罚则”的宣传,而对文明理念的普及不足。 第三部分: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6年,我局在全面落实区委区府相关部署的基础上,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创新模式为突破口,继续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在权责清单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厘清城管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有效改善基层执法面临“权”、“法”纠缠不清的局面,并推动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强化城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主要包括:及时协调市局,研判并及时更新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标准,继续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积极开展两级的常态化培训交流,通过完善监督考核、强化法制指导,彻底扭转基层执法队伍“重整治轻执法,重效果轻程序”的理念,解决调查取证粗糙等现实问题,稳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数量。 三、深入推进城管领域的管理创新,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成效。主要包括:进一步提升“乱摆卖疏导”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深入推进“城管在社区”工作,不断丰富和细化“表三治”、“里三治”内涵;突出市容考核与安全生产两大主线,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确保相关管控领域平稳有序;探索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公安城管执法协作,推动构建顺畅的区级行政协调机制,完善“两法衔接”,积极配合市局升级数字化综合执法系统,全面提升辖区城管管控领域管理实效。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 2015年11月12日
Topics
urban management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government transparency
Metadata
Publisher
Site szlg
Date 2015-11-25 09:24:56
Category report
Policy Area 依法行政
CMS Category 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References (10)
dist 龙岗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和咨询论证暂行办法 named
dist 关于龙岗区巩固市容环境提升成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工作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 named
dist 龙岗区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named
dist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 named
dist 深圳市龙岗区街道执法绩效考评办法 named
dist 龙岗区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方案 named
dist 龙岗区城管局(执法局)“六五”普法工作方案 named
dist 龙岗区行政权责清单管理规定(试行) named
muni 深圳市街道综合执法案件移送规定 named
muni 深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操作指引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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