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high
2023-12-07 10:42:59
Notice of the Hui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Issuing the Huizhou City 'Hundred Counties, Thousand Towns, Ten Thousand Villages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Project' Education Implementation Plan (2023-2027)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This document issues a five-year municipal-level action plan to improve educational quality and equity, focusing on rural and township schools as part of the provincial 'Hundred Counties, Thousand Towns, Ten Thousand Villages'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initi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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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惠府办函〔2023〕9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惠州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惠州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要求以及《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等文件要求,全力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补齐乡村教育短板,全面提高县域教育发展水平,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教育根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办好办强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寄宿制学校(以下简称“三所学校”)和县(区)域普通高中学校为抓手,推动城区优质教育资源下沉辐射乡村学校,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2023年,成功申报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推动龙门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仲恺高新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加快推动基础教育集团化发展,到2023年底,全市成立至少22个教育集团。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数量占比达到7%及以上。 到2025年,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基本建立,城乡教育差距缩小,均等化水平提高,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成功创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完成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实验区、龙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创建工作。全市建成至少10个城乡教育共同体。全市优质教育集团达到36个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90%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数量占比达到15%以上,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到2027年,全市各县(区)普遍建立一批城乡教育共同体。力争30%以上的县(区)达到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标准,40%以上的县(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标准,全市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培育一批特色优质高中,城乡教育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县镇村教育资源配置,推动县(区)域基础教育扩优提质。 1. 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以建设“优质工程,平安工程,文明工程”为目标,大力改善校园校舍建设,对现有老旧校舍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步骤展开修缮加固工程,逐步完成危房改造,着重推进本市地震易发区的老旧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等房屋的鉴定和加固工作,进一步增强学校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到2025年,基本完成老旧校舍及校园的改造、消除校舍安全隐患。扩容提质,增加学生宿舍和生活设施面积,补充教学科研用房,改善学生运动场所,整体拓展校舍资源,科学合理规划校园内的建筑功能,提升校园建筑的使用效率。到2027年,基本达到宜教、宜学、宜住的整体教学环境,实现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目标。加强城镇公办中小学校学位建设,巩固消除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大班额成果,逐年提高义务教育标准班额数的比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含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下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2. 着力办好“三所学校”(即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公办寄宿制学校)。进一步优化城乡学校布局,以县(区)域为单位制定、完善城乡学校整体布局规划,妥善处理好就近入学与适度集中办学关系,在保障基本条件前提下,推进以镇为中心适度集中办学。实施“三所学校”质量提升工程,集中力量向“三所学校”增加资源投入,补齐短板,按标准补足配齐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到2024年,“三所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改善,专任教师足额配备,补充、培养、培训机制健全完善,各项政策待遇有效落实。每个乡镇(不含街道)至少建有1所公办寄宿制学校和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到2025年,每个县(区)建成1个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中心,1个小学和初中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完成一批“一日活动教学”乡村特色示范园建设。到2027年,“三所学校”功能室建设、教学设备、生活服务设施、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与县域内城区优质学校基本持平,校园文化氛围浓郁,学生学业水平与城区优质学校差异率低于15%。(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 3. 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乡村小规模学校资源配置。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小规模学校撤并(保留)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布局规划中涉及小规模学校撤并(保留)的,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因地制宜确定,但要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坚决防止因为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改善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优化改造校舍功能用途,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功能教室,配齐配足教育教学资源。2025年各县(区)完成小规模学校撤并区域的学校布局调整工作。2027年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与县(区)域内中心学校办学水平基本持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 提升县(区)域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水平。实施县(区)域高中学校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各县(区)完成高中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新课程新教材示范校建设。实施普通高中分类改革,强化市级统筹,推动县(区)域高中特色发展。到2025年,全市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培育5所以上在人文、数理、科技、艺术、体育等领域育人成效显著的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实施县(区)域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工程。实行“1+N”结对帮扶模式,每所市直高中至少帮扶1所薄弱县(区)域高中。帮扶周期与普通高中学制一致,每周期为3年。帮扶周期中,教育行政部门对结对帮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优化乡镇学校管理模式,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5. 全力推进多模式集团化办学。制定实施《惠州市推进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坚持“市级统筹、以县(区)为主、分步实施”的原则,探索以名校托管、区域联片、结对帮扶等多种模式推进集团化办学,各县(区)结合实际,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新建学校、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小学、寄宿制学校、薄弱县域高中纳入集团化一体发展。到2023年底,全市成立至少22个教育集团;到2025年,各县(区)中心城区内每所公办学校(幼儿园)与乡镇村级学校(幼儿园)结对发展全覆盖,全市优质教育集团达到36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 加强学区化办学。优化乡镇学校管理模式,推进4个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建设,试点建设1个省级和8个市级“乡镇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中心”,通过保教管理、人员调配、资源配置、研训交流、评价激励“五统一”,推进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积极探索乡镇幼儿园、小学、初中同学段整合为单个独立法人机构的管理模式,到2025年底各县(区)形成1~3个“一园多点、一校多区”一体化管理试点,提升教育资源使用效益。建立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初中学校为主体,同乡镇内若干所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为成员的学区,因地制宜建立横向连通的学区,到2025年全市基本实现乡镇学区化管理全覆盖。各县(区)根据属地实际情况,2023年底前制定学区化发展具体方案提交县(区)政府审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 创建城乡教育共同体。推动仲恺高新区创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建立5个城乡教育共同体,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到2025年,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个目标明确、权责清晰、有效运行的城乡教育共同体。以城区公办学校(教育资源)作为牵头学校,构建“1+3+N”模式(即“1所城区优质公办学校(教育资源)+‘三所学校’+乡村其他学校”办学模式),充分发挥“三所学校”上联城区学校、下带农村学校的“支点”作用,带动提升县域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全面振兴乡村教育。 8. 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积极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2023年底完成各县(区)规范落实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专项检查。2025年,实现各县(区)各级各类学校两类课程的规范开设,探索乡土资源开发与乡土特色教育教学模式,开发地方特色校本教材(读本),提升乡村教师校本资源开发能力,鼓励学生通过多样化的劳动实践、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调研等学习形式,促进乡村教育与本土文化、地域特色紧密结合。建立完善我市基础教育阶段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推动全市基础教育“优质化”和“均衡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逐步建立完善集团化办学评价体系,实现学区内和集团内的“龙头学校”与其它关联学校捆绑考核评价。(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 配齐配足“三所学校”校长教师。实施选优配强乡村校(园)长工程,大力开展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实践锻炼,选派一批城镇青年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担任副校长,培养和储备一批校(园)长。实施校长城乡定期交流轮岗机制,学校校级领导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12年。到2027年,力争县域内45岁以下乡村学校校(园)长达到50%以上。统筹招聘乡村教师,优先配齐乡村学校教师,加大乡村教师补充力度,深入实施“公费定向培养”“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银龄讲学计划”等系列政策,探索建立适应惠州实际的“银龄讲学计划”,为乡村学校精准补充优质教师资源。大力实施乡村音体美教师“走教”机制,开足开齐课程。培养一批乡镇中小学兼职教研员。到2025年,农村中小学校的高级教师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 10. 实施乡村教师共同成长计划。开展乡村教师系列培训计划,加大对全科教师、音体美劳心理等学科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加强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校(园)长任职培训、提高培训和专题研修,深入推进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帮扶。村小、教学点新招聘的教师,5年内须安排到县城学校或乡镇中小学校任教至少1年。探索建立正高级教师挂点帮扶“三所学校”机制,组织市、县(区)正高级教师与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开展每期2年的挂点帮扶。建立教研员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蹲点联系制度,教研员5年至少到乡镇中心校指导30次以上;新入职教研员3年内蹲点时间不少于1年。县(区)教师发展中心每学期对乡村教师进行专项培训2次以上,每学期安排乡村教师上公开课或汇报课。小规模学校教师每学年参加区域集体教研活动的机会不少于活动总量的80%。到2025年,实现乡村学校教师学历全面达标,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完成率100%。(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1. 深化城乡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巩固和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成果,逐年提高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比例,加强县域教师资源统筹管理,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校规模、师资队伍结构、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任务需要等实际情况,统筹提出辖区内各学校编制和岗位的具体分配方案以及动态调整意见,报同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备案。对民族地区、寄宿制、承担较多教学点管理任务等的乡村学校,按一定比例核增编制。完善交流轮岗激励机制,到2025年,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5%,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 优化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推动建立并实施中小学教师同等级职称不同档次的岗位竞聘制度。全面落实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政策要求,持续实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推动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落实班主任待遇保障。关心关注乡村教师工作生活,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范围,统筹解决乡村教师开展走教、交流轮岗、支教跟岗等工作的住宿需求。继续执行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修订完善中小学职称评审视同政策,支持乡村中小学按规定设置“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教师中高级岗位,制定出台适合我市实际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激发乡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乡村教师职业获得感。推动建立乡村教师定期体检和心理健康干预制度。设立乡村教师专项表彰项目,提高乡村教师社会荣誉感。(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 不断提升特殊教育工作质量。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2025年,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各建成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推动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特殊学生人数较多的乡镇设立特教班,各县(区)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按照工作实际设立特教班。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全面建成资源教室,足额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建立专职资源教师县域内统筹调配机制。每个乡镇建成小学、初中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至少各1个。加快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养。联合市、县两级特殊教育学校,推动相关普通教育学校调整课程与教学安排,为随班就读乡村学生开发适宜的学习资源。(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14. 推进数字化赋能乡村教育。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完成基于IPv6+5G的绿色安全教育专网建设,大幅提升教育城域网出口带宽,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网光纤接入。2025年底前,实现中心校以上学校出口带宽不低于1G,其它城乡学校出口带宽不低于200M;2027年前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千兆全覆盖,智慧校园系统应用全覆盖。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与资源升级,构建全市教育大资源池,建立全市中小学精品资源库。2025年前,实现全市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区域内教学、教研、管理、评价同步高质量开展,全面推动“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线上答疑辅导”的建设与应用,为农村和边远地区学校、农村教学点提供优质学习资源和学习空间,促进教育服务供给模式创新。(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持续提升教育服务能力,高质量赋能区域协调发展。 15. 优化中职学校布局,深入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优化中职学校布局,保持公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比例在合理区间,进一步规范民办中职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实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到2023年底,全市80%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到2025年底,全市90%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督促指导惠东县职业中学、博罗县中等专业学校、惠阳区职业技术学校创建省高水平中职学校。(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16. 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群),推动高校定向人才培养。聚焦我市经济推进目标,对接我市“2+1”现代产业集群、“3+7”工业园区,积极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好一批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建设好6~10个高水平专业群。支持惠州工程职业学院继续办好农林渔牧专业;支持惠州学院加大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培养力度,每年招收定向师范生约200人;支持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中医学专业基层订单定向培养行动,每年培养基层订单定向中医学生约150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 推动开展高校科技服务。组织驻镇帮镇扶村团队开展特色化帮扶,选派专家教授多层次开展“百千万工程”政策宣讲和技术培训。搭建乡村振兴人才驿站,以“人才驿站”为基点,扩大科研团队、科技人员与更多产业园区、产业、行业、企业的产学研合作与服务辐射面,将人才培养和科技服务主导产业结合在一起。到2023年底,组建乡村振兴团队10个,共建乡村振兴人才驿站1个、产学研合作基地10个、农技工作站2个。到2025年底,组建乡村振兴团队20个,共建乡村振兴人才驿站2个、产学研合作基地20个、农技工作站4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将“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等工作中系统性、一体化推进。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惠州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由市教育局统筹,各有关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县(区)政府根据职责分工优化城乡学校布局工作;教育部门会同组织部门、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人才引进、教师编制配备以及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职称评聘工作;财政部门做好必要的资金保障;自然资源部门保障县镇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合理用地需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教育部门加强对校园建设、验收、移交等环节的监管落实;各级残联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工作;民政部门做好定期和教育部门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数据比对工作;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特殊群体儿童心理防护工作。 (三)强化督导评价。推动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将教育行动工作考评落实情况作为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和区域基础教育发展评价重要指标。对推进扎实、成效明显的县(区),由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考核等实际情况在现有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市县奖补资金分配中计算相关因素中予以体现。 (四)全面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改革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及时总结各地各校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予以宣传推介,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良好氛围。 附件:惠州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重点任务附件惠州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重点任务序号项目名称目标任务责任单位1城乡中小学校布局优化工程 全面摸清县(区)域内城乡学校底数,密切关注学生数为零的乡村学校并做好是否继续办学研判。2023年底前以县(区)为单位制定城乡学校布局专项规划,重点聚焦未来五年县(区)域内“三所学校”、小规模学校及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区域布点规划和结构调整,明确时间节点和实施路径。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程序撤并(恢复)确有必要撤并(恢复)的小规模学校。加大财政投入,到2025年,每个乡镇(不含街道)至少建有1所公办寄宿制学校且满足寄宿需求,每个乡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2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建有1所以上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加大财政投入,2027年全面消除普通中小学校大班额、大校额。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含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下同)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县(区)域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托管帮扶工程 各高校成立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帮扶小组,深入调研对口帮扶县中发展需求,研究制定帮扶方案,完善机制和制度。积极参与县中校长选配、教师招聘工作,组织骨干教师定期到校指导、选派优秀大学生支教实践、定期开展校长、教师培训班。建立完善区域帮扶机制,推动市域内每所优质高中至少托管帮扶1所薄弱县中。每个县(区)至少打造一个省级优质教育集团。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与我市签订的县级对口产业协作协议,协同实施深圳市福田区、龙岗区与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的教育组团式帮扶。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三所学校”质量提升工程 加大“三所学校”支持力度,支持“三所学校”发展。全面改善学校场所设施、仪器设备、生活服务、安全保障、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短板弱项。推动将名校(园)长配备到“三所学校”,加大“三所学校”学科骨干教师、中小学本科学历以上教师、幼儿园专科学历以上教师配备力度,通过跨校评聘、设立校(园)特设岗位等吸引优秀骨干教师到“三所学校”交流任教。通过高端研修、设立专项培训项目、“三名”工作室、专题教研等方式加强“三所学校”校(园)长、教师培育、培养、培训。支持“三所学校”申报惠州市“书香校园”“惠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训基地学校”。到2024年,“三所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改善,专任教师足额配备,教师补充、培养、培训机制健全完善,各项政策待遇有效落实,每个乡镇(不含街道)至少建有1所公办寄宿制学校,每个乡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小学和初中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至少各1个。到2027年,“三所学校”功能室建设、教学设备、食堂建设、生活服务设施、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不低于县域内城区优质学校,校园文化氛围浓郁,学生学业水平与城区优质学校差异率低于15%;幼儿园保教质量水平较高,安全管理规范优质;县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比例、中小学本科学历以上教师比例、幼儿园专科学历以上教师比例不低于城区;户籍儿童学前、小学和初中生源在当地学区内就读的比例逐年提升;“三所学校”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及“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升“三所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营造优雅和谐的育人环境,增强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乡镇学校学区管理模式优化工程 各县(区)积极探索乡镇幼儿园、小学、初中同学段整合为单个独立法人机构的管理模式,形成1~3个“一园多点、一校多区”一体化管理试点。建立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初中学校为主体,同乡镇内若干所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为成员的学区,因地制宜建立横向连通的学区。到2025年全市基本实现乡镇学区化管理全覆盖。到2027年,乡镇学校管理模式更加优化,学区内资源统筹调配无障碍,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5城乡教育共同体创建工程 推动仲恺高新区创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区),探索城镇村一体化办学管理模式,全面铺开城乡教育共同体创建工作。以城区公办学校(教育资源)作为牵头学校,通过“1+3+N”模式(即“1所城区优质公办学校(教育资源)+‘三所学校’+乡村其他学校”办学模式),充分发挥“三所学校”上联城区学校、下带农村学校的“支点”作用,带动提升县域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到2025年,仲恺高新区至少建立5个城乡教育共同体,其他县(区)各建立1个以上城乡教育共同体。到2027年,全市城乡教育共同体功能形态完善,内部资源调配无障碍,运行管理优质高效,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6选优配强乡村校(园)长工程 实施选优配强乡村校(园)长工程,大力开展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实践锻炼,选派一批城镇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担任副校长,培养和储备一批校(园)长。实施校长城乡定期交流轮岗机制,学校校级领导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12年。到2027年,力争县域内45岁以下乡村学校校(园)长达到50%以上。统筹招聘乡村教师,优先配齐乡村学校教师,加大乡村教师补充力度,深入实施“公费定向培养”“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银龄讲学计划”等系列政策,推动建立适应惠州实际的“银龄讲学计划”,为乡村学校精准补充优质教师资源。大力实施乡村音体美教师“走教”机制,开足开齐课程。培养一批乡镇中小学兼职教研员。到2025年,每一所农村中小学的高级教师覆盖率达到100%。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7乡村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工程 开展乡村教师系列培训计划,加强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校(园)长任职培训、提高培训和专题研修,全面提高校(园)长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大对全科教师、音体美劳心理等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组织富余学校教师参加全科教师培训计划。村小、教学点新招聘的教师,5年内须安排到县城学校或乡镇中小学校任教至少1年。探索建立正高级教师挂点帮扶“三所学校”机制,组织市、县(区)正高级教师与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开展每期2年的挂点帮扶,建立教研员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蹲点联系制度,教研员5年至少到乡镇中心校指导30次以上,每名教研员挂钩1个学科研训基地学校;每名教研员5年内蹲点时间不少于1年;新入职教研员3年内蹲点时间不少于1年。县(区)教师发展中心每学期对乡村教师进行专项培训2次以上,每学期安排乡村教师上公开课或汇报课。小规模学校教师每学年参加区域集体教研活动的机会不少于活动总量的80%。帮助乡村教师建立教师成长档案。到2025年,实现乡村学校教师学历全面达标,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完成率100%。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8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三年行动工程 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2023年底,完成各县(区)规范落实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专项检查。到2025年前,实现我市各县(区)各级各类学校两类课程的规范开设。 乡土资源开发与乡土特色教育教学模式探索:到2025年底,每个县(区)、每学段(小学、初中)各推出一本地方特色校本教材(读本);2027年前,探索乡土特色教育教学特色,探索学生通过多样化学习形式,涵养精神、塑造品格,促进乡村教育与本土文化、地域特色紧密结合,推动乡村教育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让更多乡村学生拥有深厚文化自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培养更多英才。 幼儿教育与随班就读:2025年前,聚焦“幼儿一日活动”,完成一批“一日活动教学”乡村特色示范园建设;到2027年前,完成教学成果凝练和适度推广;与市、县两级特殊教育学校联合,为随班就读乡村学生开发适宜的学习资源。 学生生涯规划指导:2027年前,通过企业单位研学实践、职业学校课程体验、开设生涯规划讲座等形式,探索家庭教育与校外教育衔接,进行初中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9特殊群体关爱教育工程 健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民政和教育部门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定期比对,及时标注学籍系统相关儿童信息。针对特殊群体开展精准个性化帮扶工作,指导学校建立教师“一对一”帮扶制度,完善学生心理成长档案,加强心理防护和人文关怀,落实家访必访要求,形成校家社协同育人合力。推动每个乡镇建成小学和初中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推动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特殊学生人数较多的乡镇设立特教班,鼓励在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推动普通教育学校针对特殊教育学生制定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为随班就读学生适应课堂教学提供适宜的学习资源和训练项目。探索保障特殊群体就读公办中职机制。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市民政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10乡村温馨校园创建工程 在硬件达标的基础上,推动校园文化升级改造,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学校整体办学育人水平。按照“四个100%”建设要求,全面落实安防设施建设,完善安防人员及安防器材配备,按标准设置微型消防站,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完善校园及交通安全设施标识,建立健全校内人车分流制度,提升乡村学校安全防护能力,实施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造升级农村学校食堂,提供午餐午休服务,为乡村孩子创设环境优美、安全舒适、快乐和谐的就学条件。2023—2027年期间,全市创建乡村温馨校园30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
Topics
rural education
education policy
regional development
Metadata
| 文号 | 惠府办函〔2023〕93号 |
| Publisher |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huizhou |
| Date | 2023-12-07 10:42:59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
| CMS Category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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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5)
| unkn 的通知惠府办函〔2023〕93号 | formal |
| prov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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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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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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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kn 惠州市推进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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