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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ACC. 527132
阳府告〔2021〕22号

Yangjia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Preliminary Land Expropriation Notice

阳江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Issuer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Date
2021-04-23 09:06:58
Instrument
announcement
Cited by
0
This notice announces the proposed expropriation of collective land in Jiangcheng District, Yangjiang City, for the 2021 third batch of urban construction land, detailing the scope, area, and procedures for land status investigation, and prohibiting unauthorized construction or planting on the land.
Full text · 原文 577 字
阳江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阳府告〔2021〕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征收江城区平冈镇河东西村、埠场镇那蓬村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征收土地目的):阳江市江城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平冈镇河东西村民委员会位于大塘经济合作社、河东西村民委员会位于河东西经济联合社,埠场镇那蓬村民委员会位于石滩经济合作社、那蓬村民委员会位于那蓬经济联合社、埠场村民委员会位于埠场经济联合社、埠场经济联合总社的集体土地4.2695公顷(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江城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