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medium 2021-06-04 15:24:25

Notice of Yangjia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Establishing the Yangjiang Municipal Committee for the Protection of Minors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阳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阳府办函〔2021〕58号 yangjiang
This notice establishes the Yangjiang Municipal Committee for the Protection of Minors to coordinate, supervise, and guid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evised Law on the Protection of Minors, aiming to better protect the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and legal rights of minors.
Document Text 2,871 characters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阳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通知阳府办函〔2021〕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阳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丁锡丰 副市长 副主任:戴锐心 市政府副秘书长 冯奕成 市民政局局长 委 员:程禹劲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孙周华 市委政法委二级调研员 陈章宪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朱运飞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余建华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 何 寰 市发展改革局总经济师 黄 教 市教育局副局长 蔡 庆 市科技局副局长 林振防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级调研员 何健雄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市侨务局局长 阮裕贵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黎仕养 市民政局副局长 颜卓洪 市司法局副局长 冯敏钊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黄 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肖彤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家文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洪礼志 市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关 璇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谢汝潘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蔡传俊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江 东 市国资委副主任 龙建伏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曾 嫦 市统计局副局长 冯丽竹 市医保局副局长 梁春风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陈月明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 梁 冰 市妇儿工委办委员 黄创智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中华 团市委副书记 梁 冰 市妇联副主席 任宏活 市残联副理事长 岑有植 市关工委副主任 邝东晓 市工商联副主席 二、目标任务 (一)坚持党政主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支持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组织协调各方面开展好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实际困难。 (二)坚持教育、服务、管理三结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把教育、服务与管理结合起来,以教育指导服务、管理,在服务、管理中体现教育,帮助未成年人解疑释惑和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 (三)坚持建设与整治相结合。要净化社会环境,坚决铲除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因素,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努力为未成年人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四)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要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广泛调动公民、家庭、学校、企业、社区以及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和其他非政府组织参与的积极性,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网络。 三、工作制度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要求;牵头协调和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指导各县(市、区)和各相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县(市、区)和各相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可调整成员单位组成,委员会全体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委员会主任审批。 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在委员会会议召开之前,可由委员会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委员会议题和需提交委员会议定的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委员会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对重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开展督办,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对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主要承担委员会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落实委员会议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民政局、市委网信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团市委、市妇联各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委员会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各成员单位提出,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启用“阳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和“阳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章各一枚。撤销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其相关职责并入委员会一并实施。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0日
Topics
child protection social welfare legal implementation
Metadata
文号 阳府办函〔2021〕58号
Publisher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yangjiang
Date 2021-06-04 15:24:25
Category administrative
Policy Area 未成年人保护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References (2)
unkn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阳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通知阳府办函〔2021〕58号 formal
prov 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named
Citation Network Full netwo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