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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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6 12:32:36
2019 Shenzhen Civil Affairs Work Plan
2019年深圳民政工作计划
深圳市民政局
mzj
This document outlines the 2019 work plan for Shenzhen's Civil Affairs Bureau, focusing on institutional reform, leveraging opportunities from the Greater Bay Area initiative, constructing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and strengthening the social safety net for vulnerable gro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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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4 characters
2019年,深圳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民生民政工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新形势新定位新要求,聚焦“老少”“弱困”重点服务对象构建更加牢固紧密的民生兜底保障体系,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谋新局”,突出强化基础、增创优势、打造标杆,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实现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构建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相适应的新型民政。 一、科学有序推进机构改革,为民政事业长远发展夯实基础强化保障。以加快构建“服务型、平台型、枢纽型、网络化”新型民政为导向,利用机构改革契机,着力推动解决体制机制方面的短板。一是认真谋划和科学制定市、区两级民政部门“三定方案”,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特别是要注重强化政策创制、监管执法,推动设立政策法规、综合执法等内设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二是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优化和创新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运营模式和力量编成,提升事业单位服务能力。三是根据民政部门职能新变化、工作新要求,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党委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等协作机制和沟通平台,修改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善于和有效发挥作用,推动解决一批掣肘民政事业发展的难点重点问题。 二、抢抓新机遇,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拓展民政事业发展新空间。在严格遵循中央顶层设计和省、市统一部署的前提下,抢抓机遇、积极谋划、主动作为,立足深圳实际,坚持优势互补,着眼互惠共赢,研究制定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如何积极发挥我市民政部门职能作用的有关工作方案。探索建立深港澳三地民政部门常态化互访沟通机制,定期交流三地民政工作发展思路、工作举措和经验做法,及时磋商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社会救助等协作事宜;推动建立深港澳三地民政工作发展论坛,汇聚三地智库资源,发挥港澳国际优势,共同探讨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深化深港澳三地在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公益慈善、社会组织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港澳地区的人才、资本、技术、管理等优势资源,加快提升相关领域工作发展质量和水平。 三、以加快推进民政“9+3”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为牵引,同步提升软件硬件两大建设。以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全力推进民政“9+3”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市社会福利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市老龄综合服务中心、市救助站改扩建工程、市民政康复医院等项目。总结梳理市养老护理院新型事业单位改革、福田区社会福利中心PPP运营模式改革等创新实践,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和做法,抓紧研究制定市老龄综合服务中心、市民政康复医院等服务设施运营方案,遴选相关运营机构和团队。各区(新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加强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加快建立完善区级民政服务设施体系。 四、聚焦“老少”“弱困”重点服务对象,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的部署要求,聚焦“老少”“弱困”重点服务对象,着力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制度安排,拓展保障内容,提高保障标准,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推动修订完善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加快推动我市社会救助制度从“补缺型”向“发展型”转变,保障水平从满足人的生存需求向满足发展需求转变,服务内容从单一的现金、物质救助向物质保障、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和社会融入相结合的综合型救助转变。二是进一步提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加快推动出台我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改革完善我市救助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优化救助服务供给,强化救助工作监管,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主体责任,健全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动机制,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工作。有效发挥民政部门统筹协调儿童福利工作的职能作用,推动建立完善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加大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力度,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研究制定我市监护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完善困境儿童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重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有关工作。 五、以构建“1336”养老服务体系为引领,积极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都市养老”新模式。坚持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坚持正确处理公益内涵和市场驱动的关系,坚持从“政府责任”和“有效供给”两方面发力,以“打通养老服务最后一米”为切入点,通过“建体系、强基础、提质量、树品牌”,努力打造精准化精细化集约化智能化、具有深圳特色的“都市养老”新模式。一是完善养老服务供给。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化养老服务管理平台,用好政府、市场、社会3股力量,做实政府基本保障、居家社区联动、机构养老3种服务,理顺市、区、街道、社区、小区、家庭6个层级关系,全面推进“1336”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完善社区养老服务。通过新建或者推动日照中心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嵌入式、小规模、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坚持“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方向,推动社区长者助餐服务稳步发展。三是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探索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通过制定系统性支持政策、推进居家住宅适老化改造、链接各种服务资源,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更安全舒适的环境以及更专业便捷的照护服务。推动出台《深圳市老年人照顾补贴管理办法》,探索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等户籍老年人发放照顾补贴,用于支付定点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四是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坚持以供养型、护理型床位为重点,加快推进宝安区养老院、福田区老人护理院等项目建设,全年新增养老床位1000张以上。五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深入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组织我市养老机构积极参评全省星级养老服务机构,继续与境内外知名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合作,持续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六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专业人才配置标准,打通护理人员职业发展路径。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全市统一登记管理制度,为推动出台我市养老服务人才政策夯实基础。进一步办好深圳健康养老学院。七是推动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配合市医疗保障局,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将深圳列为全国长期护理保险第二批试点城市,推动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六、深入推进基层社区治理创新,加快构建社区党委为领导核心、多方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区治理格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龙华区北站社区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符合时代特征、解决实际问题、具有深圳特色的超大城市基层社区治理新路。一是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社区治理。会同组织部门,推动出台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的相关文件,通过强化党建引领,加强社区治理能力建设,夯实社区治理基础,推动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社区,全面提升社区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社区居委会组织体系、工作职责、资源配置、制度标准和保障措施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枢纽、议事、监督、服务”四项职能,提升居委会自治能力和服务能力。三是进一步提升“民生微实事”质量和水平。组织落实我市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生微实事”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发挥社区党委和居委会实施“民生微实事”的主体作用等举措,将深圳“民生微实事”打造成为更加亮丽的城市名片。全年组织实施“民生微实事”6000件以上。四是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基层实践创新。持续推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建设,推动全市更多社区总结提炼、广泛应用优秀社区工作法,全面推动修订完善居民公约,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支持福田、南山、宝安等区通过积极探索推进智慧基层治理,进一步健全治理体系、完善治理流程、优化社区服务供给,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多参与社区事务的渠道和途径,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探索更多有益经验。五是进一步做好区划管理工作。宣传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加强行政区划工作指导,积极稳妥推进区划设置优化调整有关工作,扎实做好行政区域界线微调相关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六是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加强流浪乞讨、殡葬、基层组织建设、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等领域的线索摸排,坚持打建结合、整规并举,强化民政系统行业领域的规范管理。 七、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系统谋划、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创新,着力构建与深圳“建立先行示范区、创建强国城市范例”相适应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一是以贯彻落实我市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若干措施》为抓手,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联合执法以及服务支持等体制机制;调整优化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体系,寓管理于服务中,着力提供精准服务、实现有效监管。二是推动出台社会组织名称登记管理、负责人任职审查、重大事项报备、异地商会登记管理等配套制度,推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力。三是以更好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科技创新、服务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领域作用为导向,推动出台相关扶持引导政策。四是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五是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贯彻落实《深圳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规定(试行)》,以“组织力提升”为主题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建立健全选派“第一书记”长效工作机制,高标准建设市社会组织党校(社会主义学院),继续推动党建工作联学联建;总结推广行业自律试点工作经验,推动党建工作和行业自律入章程。六是加大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八、加快推进专业社工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职业化专业化发展。一是加快推动出台《提升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的若干措施》及配套文件,建立健全社工专业人才岗位设置、培养、评价、管理和激励保障机制,加强社工机构专业能力建设,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绩效评价。二是深化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稳步推动社会工作由民政领域拓展到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领域,由特殊困难人群延伸到有需要人群。三是深入打造重点领域专业志愿者队伍,加快在灾害救助、精神卫生、禁毒、未成年人帮教、治水等领域推进“双工联动”。 九、积极探索构建现代慈善体系,着力打造全国示范的慈善事业创新发展高地。一是继续以“聚焦精准扶贫,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突出增强社会公众和社会资源动员能力、资源与项目对接成效,进一步办实办好第七届中国慈展会。二是建立完善“深圳慈善城市”指标体系和鹏城慈善奖评选、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等机制,加快培育发展一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品牌慈善项目和慈善组织。三是修订完善《深圳市社区基金会培育发展工作暂行办法》,强化社区基金会规范化建设和能力建设,拓宽资源募集渠道,促进社区基金会的可持续发展。四是积极探索将公益与商业有机融合的路径,促进慈善信托、社会影响力投资、社会企业发展。 十、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发展。一是进一步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快推动出台特区养老服务法规,推动修订特区殡葬管理《条例》,启动特区社会工作促进《条例》、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立法调研;研究制定民政部门《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规程》,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及基准等相关制度,完善市、区民政部门执法联动机制,着力加强民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民政决策和业务建设咨询专家库,助力提升法规政策创制科学化水平。二是进一步提升民政工作标准化水平。扎实实施《民政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建立深圳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儿童福利、社会救助、殡葬、婚姻登记等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培育形成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三是进一步把民政信息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建设有关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全市统一的“智慧民政”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智慧养老”“智慧殡葬”“调度指挥”“视频会议”“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监管”等五个子系统上线运行。四是进一步提升机关运转效能。根据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职能的新变化,按照“职责准、责任清、情况明、作风实、质量高、内务好”和“表格化、项目化、数字化、责任化”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市民政局工作规程、党委会和局务会规程、公文办理、政务督查、绩效考评等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运转效能和工作质量,切实把各项工作落深落细落到实处。五是进一步提升民政行业安全监管水平。组织开展民政重点领域风险评估,深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抓实抓好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六是提升民政系统窗口服务质量。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着力点,在社会组织登记、慈善组织认定、慈善信托备案、低保申请、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服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事项办理中,通过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健全窗口制度、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数据共享,全力打造“人性化、便利化、标准化、精细化、高效化”的民政服务窗口。组织民政服务窗口开展或参与“服务之星”“巾帼文明岗”等评选活动,加强对窗口服务质量的明察暗访,持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七是进一步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健全完善市、区合作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等机制,通过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创新实践项目库、以奖代补等举措,鼓励和支持各区民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首创精神,聚焦基层社区治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工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改革创新实践,为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试点探路,提供有益借鉴。 十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民政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的民政队伍,为推动实现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是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一步加强各级民政部门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各级民政干部职工政治站位,压实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分批组织市、区民政部门党员干部到井冈山接受红色教育,多种形式锤炼和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市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关部署要求,以全面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推进局系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实施“头雁工程”,对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进行调整,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坚持推行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提高履职践责能力。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开展党支部达标创优、机关与基层党支部结对共建等活动,促进民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三是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再深化。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驰而不息整治“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健全完善政务督查、业务考评、诫勉谈话、行政问责等机制,深化治理庸懒散和为官不为、慢作为等现象,以严明的纪律整肃行风政风。深入推进市委巡察整改,全面推行局系统内部巡察工作,深入推进“阳光民政”综合监察体系建设,完善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严明纪律规矩,加强警示教育,堵塞制度漏洞,坚决查处各种腐败现象。四是着力打造专业化的民政队伍。适应新时代民政管理服务进一步专业化精细化的新要求,以推进民政队伍专业化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创新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构建分类管理、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完善工作绩效评估与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评选先进等挂钩机制,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担当作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轮岗交流和挂职锻炼,全方位多岗位锻炼培养干部职工,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年轻干部职工能力培训“扬帆计划”,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人文关怀,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增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凝聚力、向心力。
Topics
social welfare
civil affairs
public service
Metadata
| Publisher | 深圳市民政局 |
| Site | mzj |
| Date | 2019-03-26 12:32:36 |
| Category | administrative |
| Policy Area | 民政工作 |
| CMS Category | 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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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10)
| cent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 named |
| muni 深圳市老年人照顾补贴管理办法 | named |
| muni 深圳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规定(试行) | named |
| muni 深圳市社区基金会培育发展工作暂行办法 | named |
| unkn 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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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生微实事”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生微实事”工作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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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为新时代社会建设“画好棋盘”——民政部、司法部相关负责人详解《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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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kn 提升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的若干措施 | named |
| unkn 民政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named |
| unkn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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