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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6 13:11:37
Notice on Issues Concerning Tax Registration, Invoice Procurement and Use, and Fee Management for Civil Organizations
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物价局关于民间组织办理税务登记、领购使用票据和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This notice specifies procedures for civil organizations (social groups and private non-enterprise units) in Shenzhen to register for taxes, procure and use official invoices, and manage fees, aiming to standardize their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strengthen oversight.
Document Text
1,272 characters
(深民民〔2003〕13号 2003年12月12日) 为支持和鼓励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规范民间组织的经济活动,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税务登记、领购使用票据和收费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收费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民间组织税收征管及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3〕140号)的规定,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物价局现就民间组织办理税务登记、领购使用票据和收费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经深圳市各级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自登记管理机关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的30日内,应凭上述登记证书到地方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特区内的,到税务登记分局办理;特区外的,到所在辖区税务所办理)。民间组织办理税务登记、法人机构代码和银行账号后,应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备案。民政部门定期向地税部门反馈登记注册信息,并将民间组织是否办理税务登记作为年审合格的条件之一。 二、深圳市各社会团体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的规定收取会员(含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会费,并出具由广东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由各社会团体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到所在辖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领购,各级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按照验旧领新的原则发售,并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督。 三、各民间组织按章程开展的业务培训、业务咨询、信息服务、技术鉴定、技术转让、项目论证、举办各种竞赛、组织国际交流、创办刊物、出版书籍以及其它有偿性服务的收费,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经营范围审核后,供应相应种类的发票,并验旧供新。 四、各民间组织接受捐赠等非应税收入(按章程规定收取的会费除外),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后,出具由广东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或《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往来结算票据》作为入帐凭证。 《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或《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往来结算票据》由各级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按照验旧领新的原则发售,并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督。各级民政、税务部门应严格审查民间组织的收入是否确实属于非应税收入,对属于应税收入的项目,应要求其领购(或开具)发票并依法纳税。 五、政府部门依法开展的强制性培训业务委托民间组织实施的,其收费标准由委托的政府部门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六、各民间组织从事的社会服务、咨询培训等经营活动中,凡列入《广东省定价目录》的收费项目,其收费标准应按法定程序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收费许可证。未列入《广东省定价目录》的收费项目,各民间组织应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并依法纳税。 七、各民间组织从事有偿经营服务活动,符合国家规定的减免税收条件的,可依法提出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依据和减免税的项目,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执行。 八、税务、财政、物价和民政部门应加强配合,共同做好民间组织的税务登记、票据和收费管理工作。
Topics
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
tax administration
financial regulation
Metadata
| 文号 | 深民民〔2003〕13号 |
| Publisher | 深圳市民政局 |
| Site | mzj |
| Date | 2017-08-16 13:11:37 |
| Category | regulation |
| Policy Area | 社会组织管理 |
| CMS Category | 其他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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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3)
| unkn 粤地税发〔2003〕140号 | formal |
| unkn 关于民间组织税收征管及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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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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