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ll text · 原文 104 字 深民任〔2012〕8号 关于何平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民管局,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聘任何平为深圳市民政局财务管理中心公益金管理部部长,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一年)。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