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ll text · 原文 119 字 深民任﹝2008﹞15号 关于刘得胜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聘任刘得胜为深圳市民政局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深圳市民政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职务。 以上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一年)。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