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w 2012-03-31 17:20:36

Announcement of Shenzhen's 2012 Senior High School Entrance Examination and Enrollment Policies and Schedule

深圳市2012年中考中招政策和日程安排公布

深圳市教育局 szeb
This document announces and details the policies, schedule, and procedures for Shenzhen's 2012 senior high school entrance examination and high school enrollment, including maintaining core policies, expanding the quota allocation system for top high schools, and continuing pilot programs for independent student recrui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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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考科目及权重不变 4月11-13日报名 6月22-23日考试 ● 24所优质普高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并择优录取 ●拟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 2012年我市中考中招工作将在继续实施2011年中考中招基本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规范高中学校招生行为。今年中考科目、权重、成绩呈现、中招录取批次、照顾加分、直升生推荐等基本政策保持不变,24所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以下简称指标生)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分配比例大幅扩大。市教育局日前下发了《印发<关于深圳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深教〔2012〕126号),《深圳市2012年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指标生分配方案》)作为该文附件随文下发。拟在有关学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 中考科目及权重等基本政策不变 报名条件及办法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1)具有我市户籍户口的初中毕业生; (2)按《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精神,符合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就读条件的非深圳户籍的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准报考。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往届生、在市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区教育局(含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同)所设的报名站报名。 今年,我市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开放计算机房,为本校考生上网报名提供方便。 市教育局强调,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应报名参加中考。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本校学生报考。如有违反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报名站)要严格审查报名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因弄虚作假而被录取的考生,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保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考试科目、时间与成绩呈现 全市中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六科。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英语听说考试占英语科总分满分(100分)的15%,即15分。 考试时间:体育考试于5月5-20日进行,英语听说考试于5月12-13日进行(继续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考试于6月22-23日进行。语文100分钟,数学、英语、科学各90分钟,历史与社会6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科目、日期 上午 (北京时间) 下午 (北京时间) 6月22日 (星期五) 语文 9:00—10:40 英语 15:00—16:30 6月23日 (星期六) 数学 9:00—10:30 科学 14:00—15:30 历史与社会 16:30—17:30 成绩呈现:学科统考成绩以单科等级和标准总分同时呈现。单科等级成绩根据单科标准分划定,等级设定及各等级划定比例为:A+(5%)、A(20%)、B+(25%)、B(25%)、C+(20%)、C(5%)。标准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六科标准分合成,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权重均为1,历史与社会权重为0.6,体育权重为0.3。 招生计划及范围 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及范围,按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文件执行。中央部属、省属、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及本省五年制高职高专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按广东省关于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高专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执行。 户口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区的考生,在报考面向本区招生的学校时,只能选择按户口所在区的范围或按学籍所在区的范围填报志愿。由于指标生名额是分配到考生报名所在初中学校(或区),如果此类考生选择按户口所在区的范围填报普通志愿,考生仍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或区)参加指标生名额分配,但是报考面向部分区招生的高中学校指标生将受到相应限制。 指标生的招生计划根据《指标生分配方案》中指标生名额分配比例制定,并与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并下达。指标生分配范围与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一致,名额具体分配办法按《指标生分配方案》执行。 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 继续实行考前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定在5月28日-6月2日。普通生志愿填报办法与2011年相同。根据《指标生分配方案》,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且限报1个指标志愿,其他志愿按普通生志愿填报,并与普通生志愿填报同步进行。 市教育局强调,志愿应由考生本人按照志向和有关规定自主填报,学校不得限制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志愿是招生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填报志愿工作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信息。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转录。 录取批次和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招考办具体实施。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即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 为更好地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学校录取,中招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录取批次如下: 提前批:艺术学校、体育学校,各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 第一批:省一级普高。公办普高择校。 第二批: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班、市高级技校、国家和省级重点中职学校、市一级普高。 第三批: 第一阶段:部省属(含跨市)“五专”及中职类学校。 第二阶段:一般普高、中职类学校。 凡已被上一批学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下一批学校的录取。 录取以中考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各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中考单科等级成绩、中考六科标准总分和综合表现评价等级,划定各学校最低录取标准。在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学生。除体育、艺术特长生外,省一级学校所录取的考生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须在B以上(含B),省一级公办普高所录取的考生五科文化课单科等级(即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须在C+以上(含C+),其中市外国语学校、罗湖外语学校、南山外国语学校、益田外国语高级中学、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所录取的考生英语单科等级须在B以上(含B);体育单科等级为C以上(含C)。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具体按市招考部门制定的操作细则执行。 凡参加了中考而未被所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市招考部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参加第二次录取。 普通高中必须从参加2012年中考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录取(含第二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类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可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补录未被录取的初中毕业(结业)生; 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成人中专学校,可以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录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在深的务工人员、复转军人,户籍不限。在深务工人员凭户口簿或身份证(非深圳户籍的还须凭居住证或暂住证)直接到有关学校报名。学校按规定办理有关录取手续,并把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招考部门备案。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体育、艺术特长生定于5月18-20日进行现场报名,5月28日-6月2日进行网上填报志愿,6月30日-7月1日进行专项统一考核。具体考核和录取办法另行通知。体育、艺术特长生按正取生录取,高中学校未完成的特长生招生计划直接转录普通生。特长生录取名单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考生电子档案 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全省中招工作“采取统一招生工作电脑平台,实现统筹管理、数据集中、实时监控”,所有报考、志愿、成绩、录取信息全部进入省、市的中招电脑管理系统。考生毕业学校必须按市招考办的有关规定,建立完整的考生电子档案,必须保证所上报的考生信息可靠、准确。市招考办将通过互联网分批分段给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在本校上网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后直接录取学生。招生部门和学校应严格遵守招生规定,按时限进行录取,无故逾期,影响下一批录取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录取名册由市招考办统一打印,并负责审核。经市招考办审核的新生录取名册是学校核准新生入学资格的依据,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将按新生录取名册给予报到入学的学生承认学籍。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市教育局强调,有关部门、学校及个人要严格执行招生管理工作的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保证中考中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违规招生。严禁学校不经市招考机构批准擅自录取考生、擅自发出《录取通知书》或接受考生入学。凡违规录取的行为,一律无效,产生的后果由学校校长(或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并追究有关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凡未经市招考机构批准擅自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部门不予承认学籍,高中毕业时不予办理毕业证,不予以所就读学校的学生身份报名参加高考。高考报名时,市招考部门根据学籍管理部门提供的有效学籍证明予以确认高考报名资格。 深入实施“阳光招生”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有关加强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的文件精神,继续推进中招工作的“阳光工程”,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对中招录取工作全过程的纪律监察。各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是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各学校的全部录取名单(含直升生、指标生、自主招生录取考生、按政策照顾加分考生、特长生、择校生)要在校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招考办要将全市录取名单,通过“深圳招考网”向社会公示。 深圳市2012年中考中招主要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工作内容 4月11-13日 中考网上报名 5月5-20日 中考体育考试 5月12-13日 中考英语听说考试 5月18-20日 体育艺术特长生现场报名 5月28日-6月2日 网上填报志愿(含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 6月22-23日 全市统一中考 6月30日-7月1日 体育艺术特长生统一考核 6月24日—7月8日 统一评卷,复核及公布成绩 7月11日—8月22日 中招录取 24所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2011年,我市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15号)要求,安排23所普通高中首批开展优质普高部分招生名额(以下简称指标生)直接分配到初中(含民办)学校的改革试点。首次改革平稳起步,进展顺利,实现了预期目标,积累了宝贵经验。这一举措,让一些普通初中学校尝到了甜头,让一些在普通初中学校就读的考生实现了上优质普高的梦想。广大考生和家长切身体会到,在普通初中学校甚至相对薄弱的初中学校就读,也有进优质高中学校的机会。学校和家长普遍认为,这一政策对弱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择校动机,缓解择校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2012年1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要求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 2012年,我市将在总结2011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此项改革。一是按照国家的要求,大幅扩大指标生分配比例;二是适当调整指标生录取办法,达到普通生录取线的考生不再占用指标生名额,增强指标生分配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效果;三是适当增加试点学校。 基本原则 促进均衡,正确导向;积极稳妥,逐步推进;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立足实际,操作性强。 高中学校试点范围 2012年,共有24所招生规模较大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参与指标生分配改革试点,其中龙岗区平冈中学为新增试点学校,其余23所为2011年首批参加试点的学校。具体如下: 深圳中学 深圳实验学校高中部 深圳外国语学校 市高级中学 市第三高级中学 深大附中 市第二实验学校 市第二高级中学 市第二外国语学校 红岭中学 福田中学 翠园中学 罗湖外语学校 沙头角中学 南头中学 育才中学 华侨城中学 宝安中学 宝安高级中学 新安中学 龙城高级中学 平冈中学 光明区高级中学 坪山高级中学 指标生名额分配比例 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关于优质普高指标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2012年我市将在2011年指标生分配比例的基础上,结合我市试点高中学校的实际,扩大试点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分配比例,具体分配名额与全市高中招生计划一并下达。 指标生名额的分配范围和报考条件 指标生分配范围与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一致。 面向全市招生的高中学校,其指标生分配范围为全市公办、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区内招生的高中学校,其指标生分配范围为本区公办、民办初中学校。 高中学校正取招生计划中,招生范围为AC类考生的,其指标生名额面向AC类考生分配;招生范围为ACD类考生的,其指标生名额面向ACD类考生分配;招生范围为D类考生的,其指标生名额面向D类考生分配。 报考指标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正取生招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参加本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3.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为B以上(含B); 4.按照《深圳市2011年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试点实施方案》(深教〔2011〕145号附件1)规定,现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一年级除外)报考指标生,要求从2011年3月25日起至初中毕业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2012年报考的,须取得该校初二、初三两个学年的学籍;2013年报考的,须取得该校三个学年的学籍。上述学生在2011年3月25日之后转学的,不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2014年起,报考指标生须从初一年级第一学期起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该校三年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学生报考指标生,须从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该校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后再在市内转学的学生,不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 往届生和在市外初中学校毕业的深圳户籍考生不参加指标生名额分配。 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 1.计算初中学校AC类指标生名额,根据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班报名参加中考的AC类考生数,全市AC类中考考生总人数(面向部分区招生的高中学校计算指标生名额时依据相应区域内AC类中考考生总人数),优质普通高中AC类指标生名额等因素确定。计算各初中学校应分得某一所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名额的具体方法是: 某初中学校AC类中考考生数×某高中学校AC类指标生名额=市AC类中考考生总数 计算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按四舍五入取整。有AC类考生但分得某高中学校指标生名额小于0.5的初中学校,以区为单位(市直属学校按地域划入所在区),将区内此类学校作为一个整体,根据这些学校AC类考生总数,按上述公式重新计算出应分得的指标生名额,由这些学校共享。如按此方法计算出各初中学校分得的指标生名额之和大于高中学校原计划的指标生名额,则以实际计算结果为准。 2.正取计划招生范围为ACD类的高中学校,其指标生名额分配按AC类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进行,计算时将AC类考生数相应改为ACD类考生数即可。 3.计算初中学校D类指标生名额,以区为单位(市直属学校按地域划入所在区),根据本区内初中学校D类考生总数计算指标生名额,由这些学校作为一个整体共享。具体计算方法是: 某区初中学校D类中考考生数×某高中学校D类指标生名额=全市D类中考考生总数 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取整,不足1个的按1个计。如按此方法计算出各区指标生名额之和大于高中学校原计划的指标生名额,则以实际计算结果为准。 面向区内招生的高中学校,其D类指标生名额由本区初中学校共享。 指标生录取办法 指标生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和录取与普通生同步进行。 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且限报1个指标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首先填报普通志愿,然后选择其中1个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学校作为指标志愿。 在正式录取前,通过指标分配系统,在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范围内,根据考生的指标志愿和中考成绩等条件,筛选出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入围考生。 筛选时,如遇中考标准总分相同需作出取舍,则依据单科等级进行选择。具体办法是将A+、A、B+、B、C+、C等六个单科成绩等级分别赋值为32、16、8、4、2、1,计算出考生的六科等级总值,选择总值高的考生;如六科等级总值相同,则选择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五科标准总分高的考生;如五科标准总分仍相同,则选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标准总分高的考生。 如果考生在指标生筛选中未入围,则其所报指标志愿的指标生选项自动失效,该志愿仍作为普通志愿参加投档。 指标生投档录取办法: 1.指标生按正取生录取,与相应高中学校普通生同批次划线投档。 2.高中学校录取指标生设最低控制线,该控制线不低于本校普通生录取线30分。 3.录取时,首先在中招录取系统中对入围指标生的指标志愿作相应技术标识,然后将指标志愿连同非指标志愿,与普通生一起划线投档。 4.如果考生在第一批次志愿中选择一个志愿作指标志愿且筛选入围,但录取时被指标志愿前的普通志愿学校录取,或者其中考成绩已达到所报指标志愿学校的普通生录取线,则该生不作为指标生录取,其原占用的指标生名额由所在初中学校与其填报相同指标志愿的考生递补。 5.各初中学校所获指标生计划没有完成的自动失效。各试点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 市教育局要求确保指标生分配公开透明、操作规范 市教育局在《指标生分配方案》中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确保指标生分配工作公开透明、操作规范。 计划管理部门和招生部门要做好指标生名额分配和录取工作,细化操作办法,完善技术手段,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及时公布有关信息,确保实施过程公开透明,操作规范。市、区学籍管理部门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指标生分配试点工作的监督,切实防止指标生分配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各初中学校指标生报考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对学生综合表现评定工作的管理,并做好指标生的学籍审核工作。 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公平公正地做好学生综合表现评定。初中学校要按指标生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校长要对资格审核工作负责。凡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取消考生的指标生资格,并追究考生所在学校校长的责任。对填报指标生志愿的本校考生,须在校内公示一周。 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须按照《深圳市2011年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试点实施方案》(深教〔2011〕145号附件1)的要求,做好初中学校学生学籍核实和报送备案工作,并于2012年4月8日前将初中一年级考生数据复制一份送市招考部门备案。 2012年深圳市指标生分配改革问答 问:指标生分配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答:开展指标生分配改革,是我市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教育综合配套改革的具体举措,也是我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具体行动。2010年10月,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明确要求全省各市开展指标生分配改革试点,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方案。2012年1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要求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这项改革措施最直接的作用就是让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初中学校的考生享有更为均等的入读优质普高的机会,从而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矛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这一举措,与我市近年来已经实施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改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中小学百校扶百校行动等措施结合在一起,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问:我市今年指标生分配的比例和具体名额是多少? 答: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关于优质普高指标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2012年我市将在2011年指标生分配比例的基础上,结合我市试点高中学校的实际,扩大试点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分配比例。各高中学校招收指标生的具体名额,需在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制定完成后才能确定。据初步预测,招生计划大的试点学校,指标生名额有望达到200个;招生计划小的试点学校,指标生名额也将达到100个;24所试点高中学校用于指标生分配的总名额在4000个以上。 问:考生报考指标生,对户籍有什么要求? 答:不管是深户还是非深户,都可以报考指标生,但必须与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一致。面向AC类考生招生的计划,其相应的指标生名额AC类考生可以报考,D类考生不能报考;面向D类考生招生的计划,其相应的指标生名额D类考生可以报考,AC类考生不能报考;面向ACD类考生招生的计划,其相应的指标生名额ACD类考生均可报考。 问:为什么要对报考指标生的考生学籍和就读情况加以限制? 答:如果不对考生的学籍和就读情况加以限制,就可能出现投机性非正常转学现象,或者学籍与考生就读学校分离的“挂读”现象。为了杜绝这些现象,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指标生分配方案》对报考指标生的考生学籍和就读情况作了明确规定:第一,按照《深圳市2011年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试点实施方案》(深教〔2011〕145号附件1)规定,现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一年级除外)报考指标生,要求从2011年3月25日起至初中毕业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2012年报考的,须取得该校初二、初三两个学年的学籍;2013年报考的,须取得该校三个学年的学籍。上述学生在2011年3月25日之后转学的,不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第二,从2014年起,报考指标生须从初一年级第一学期起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该校三年学籍。第三,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学生报考指标生,须从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该校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后再在市内转学的学生,不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此外,因指标生分配以我市初中学校报名参加中考的人数为依据,对报考指标生的学籍和就读情况有严格的规定,指标生名额也是分配到我市各初中学校,所以文件规定,“往届生和在市外初中学校毕业的深圳户籍考生不参加指标生名额分配”。 问:考生如何知道自己所就读的初中学校能分到多少指标生名额? 答:在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确定以后,市教育局将具体公布24所试点高中学校的指标生招生名额,以及这些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具体情况。届时,考生可查阅市招考办印发的《考生报考指导手册》。 问:在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考生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吗? 答:在指标生报考资格上,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考生是一视同仁的。在民办学校就读的D类考生,可以报考面向D类考生招生的指标生,AC类考生可以报考面向AC类考生招生的指标生,所有考生都可以报考面向ACD类考生招生的指标生。市教育局在确定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时,对于按公式计算后分得指标生名额小于0.5的初中学校,没有简单地按四舍五入法取消它们的指标生分配资格,而是将分得指标生名额小于0.5的初中学校,以区为单位作为一个整体,重新按公式进行计算,使得这些学校的考生也具备了共享一部分指标生名额的机会。我市有许多民办初中学校深圳户籍考生很少。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即使某一所初中学校只有1名深圳户籍考生,他也同样享有被录取为指标生的机会。这一设计,充分体现了招生制度设计以人为本、机会均等的特点。 问:考生如何填报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录取对中考成绩有何要求? 答:考生填报指标生志愿与普通生同步进行,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且限报1个指标志愿,其他志愿按普通生志愿填报。填报志愿前,市教育局将公布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含指标生招生计划),各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具体情况,也将详细公布。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第一批次的8个普通志愿中,选择其中1个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学校作为指标志愿。 在正式录取前,招考部门将通过指标分配系统,在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范围内,根据考生的指标志愿和中考成绩等条件,筛选出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入围考生。高中学校录取指标生设最低控制线,该控制线不低于本校普通生录取线30分。录取时,首先在中招录取系统中对入围指标生的指标志愿作相应技术标识,然后将指标志愿连同非指标志愿,与普通生一起划线投档。各初中学校所获指标生计划没有完成的自动失效,各试点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 指标生报名、填报志愿、筛选入围、划线投档等具体操作办法,市招考部门将向各初中学校作详细解读和具体布置,初中学校也将对考生报考进行具体指导。 问:我市的指标生分配如何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 答:这是市民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市教育局在制定实施方案时重点考虑的问题之一。市教育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条措施:第一,加强指标生分配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包括公布实施方案,公布指标生招生计划和具体分配情况,对考生报考指标生的资格予以公示,对指标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等。第二,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操作,避免人为因素干扰,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运作。第三,将中考成绩作为指标生录取的重要标准,有利于保障指标生录取的透明性和规范化。如果让初中学校自定标准进行推荐,在当前情况下,其推荐标准难以准确把握,推荐过程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容易受到质疑。第四,对指标生分配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和预测研判,尽力堵住可能出现的漏洞,避免因指标分配实施方案不完善而导致操作过程中出现差错或引发争议。第五,强化市、区教育局有关部门和初中学校的责任,加强指标生资格审核、学籍管理、综合表现评定等方面的监管,确保指标生分配过程严密、规范。拟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 市教育局支持普通高中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 在不影响全市高中招生政策和整体招生计划,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批准,允许部分高中学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学校自主招生名额在本校原直升生的招生名额内解决。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中考填报志愿前全部结束,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但须参加中考。 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有关学校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待方案确定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再向社会公布。
Topics
education policy standardized testing secondary education
Metadata
Publisher 深圳市教育局
Site szeb
Date 2012-03-31 17:20:36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中考中招
CMS Category 政策解读
References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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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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