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plan medium 2009-04-03 20:07:01

Notice on Issuing the "Key Work Points of Shenzhen Education Bureau for 2009"

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 szeb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Shenzhen Education Bureau's key work priorities for 2009, focusing on implementing scientific development concepts, promoting educational equity, and advancing quality-oriented education across all lev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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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教〔2009〕51号 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局直属各单位(学校),局机关各处室: 《深圳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单位(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抓紧做好全年各项工作。二OO九年二月十七日 深圳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是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加强新的战略思考,落实新的政策举措,突出实施素质教育主题,坚持改革开放,加强规范管理,推进各类教育科学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深圳建设“一区四市”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一)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市委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以“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载体,认真抓好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努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突破。 (二)巩固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的成果。认真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特别是深圳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对教育工作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方针政策,立足当前,面向未来,加强教育宏观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教育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加大教育均衡发展的力度,提升教育优质发展的水平,推进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确保各类教育的普及指标继续保持较高水准。 (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会同市法制办做好《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审查报批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力争提请市政府审议《深圳市学校规程》,颁发实施《深圳市中小学校制定章程指导意见》,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深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争取5月召开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现场会;开展第二批市级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指导和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提高依法治校水平;调研、起草《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条例》,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市教育局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完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制度。 (四)创设教育和谐发展的环境。着力抓好教师师德、教育质量、教育收费、学校安全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和提升教育良好形象。认真落实“服务年”活动各项部署,切实加强教育与社会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增强教育的服务意识。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和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营造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素质教育取得新突破 (五)切实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实效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以活动月为载体,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切实抓好围绕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大局的中小学德育主题活动。会同市规划局完成《深圳市青少年德育和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发展规划》向市政府的上报审批,研究、制定《德育规划》落实的配套政策措施。努力探索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新模式,稳步推进深港全人教育课程试点工作,调研制定落实省心理健康教育4个工作规范文件、推动我市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继续办好“心灵蓝天”网站,做好“社工”扩展项目实施,扩大心理咨询面谈方式。继续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有效预防违法犯罪。组织开展中小学德育示范校评估工作。推进“争当‘阅读之星’,创建书香校园”活动。加强班主任和德育队伍建设,抓好“名班主任”培训及考核命名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工作。加强大学生世情、国情及社情教育,抓好大学生日常思想教育活动;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抓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和心理咨询室建设。规范校园网络管理,引导高校网络文化健康发展。加强高校辅导员培训和队伍建设。 (七)深入推进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继续坚持把课程改革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认真总结课程改革的经验,年内召开全市课程改革阶段性总结推进会。义务教育阶段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制约督查机制,加强课程管理,确保国家和省课程计划的落实,规范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管理。普通高中要建立素质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以此制约和利用好高考这根指挥棒,营造公正、公平竞争的环境和规则,推动高中教育高水平发展。深化中小学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刚性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入学制度,积极探索考试内容、考试手段改革,建立涵盖考生初中阶段评价体系和综合表现评定的管理平台,进一步改进完善高中保送生、特长生、择校生招生办法,从源头上解决“条子生”问题。 (八)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教育和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抓好科学营养和预防近视工作。继续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课程建设。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推进学生军训制度化、规范化。 三、扩充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九)进一步扩充优质教育资源。要创新高中教育发展思路,采取有力措施,通过优化配置、加强督导、扩大宣传等途径,努力打造一批新的优质学校,尤其是促进区属高中办学质量和水平的全面提升,不断满足市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加快推进寄宿制高中建设,开工新建2所列入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新增5000个以上普高学位,以缓解我市优质高中学位紧张局面。继续全力做好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改扩建工作,全面完成70所改扩建学校的建设任务。积极推进、抓紧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 (十)继续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工作力度,均衡配置公共义务教育资源,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在刚性执行“1+5”政策的原则指导下,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双免”工作和免收借读费工作,完善开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免费就读和免费资格协同审核系统”,为义务教育免费资格审核工作提供保障。修订和健全义务教育就读管理的实施办法,充分运用居住证管理成果,改进暂住人口子女就读管理办法,摸索出新经验。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建立和运作工作。 (十一)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抓紧制定《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办法》,开展评估试点。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中小学体育等重点专项督导检查。继续做好区级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迎接省考核组对深圳市分管教育领导的工作责任考核。推动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实现督导评估网上申报、问卷、公示等,促进督导工作规范化。 (十二)规范发展学前教育。贯彻落实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启动学前教育规范化发展方案,积极开展学前教育改革综合试验,提高学前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争取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制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加强管理,规范使用,切实发挥专项经费在引导规范管理、促进质量提高等方面的作用。 四、加快发展职业教育,重点加强中等职业教育 (十三)重点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推进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新综合楼、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新实训综合楼工程争取年初开工,加快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专业设置等工作,争取2009年9月迁入新校办学;努力构建教育发展“立交桥”,理顺中职教育与中技教育管理体制,加强中职与高职的衔接与沟通,逐步打通中职、高职与普通高等教育;组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和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亚龙杯”英语口语技能大赛;积极推进东西两翼教育合作和贫困地区对口教育扶贫工作。 (十四)全面提高职校学生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加强以敬业和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深化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进一步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认真总结和大力推广先进经验,深入推进建立健全顶岗实习制度。积极推行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健全弹性学习制度和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十五)积极发展成人继续教育。理顺全市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各项工作,化解目前教育培训行业存在的安全和维稳风险;规范教育培训机构教学点的审批管理,对所有教育培训机构建立依法办学诚信档案,加强监督,依法行政;认真做好社区教育工作调研,召开全市社区教育工作研讨会议,制订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区教育工作;积极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充分利用全社会的教育文化科技资源,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服务支持平台,加快学习型城市建设进程。 五、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增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能力 (十六)加快推进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结合珠三角规划纲要、深圳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施,在办好现有高校的同时,继续推进南方科大筹建工作,按照市政府工作分工,继续做好拆迁工作,开展校长全球招聘工作,抓紧做好教育部第四季度考察评议有关工作,力争2010年教育部批准正式建校招生办学,使之成为“高等教育改革试验田”。积极争取突破《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扩大深港教育合作,允许香港高校来深圳独立举办本科以上学院或研究生院,使两地高校在相互招生方面具有更加灵活的政策,促进高等教育在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机制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方面取得突破。调研论证富士康职业技术学院新建院校办学方案。 (十七)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大学城在完善市校合作体制机制后,要在办学和管理上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各院要有大行动、新举措;要抓紧制定深圳大学在体制、机制上带有突破性的改革方案,加快深圳大学医学院和南校区建设,力争教育部审批医学院临床医学新专业,促进学校向更高水平发展;深职院要尽早完成国家级示范校建设,建立完整的国家级高职学科体系;信息学院要促进国家级软件园建设,形成自己的特色,新校区建设按计划推进;电视大学要继续发挥其覆盖全市的开放教育办学网络的作用,促进开放教育、社区教育取得新成效。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教育发展提供优质师资保障 (十八)构建支持中小学教师持续发展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良好风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津贴补贴,依法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教师收入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稳妥推进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问题的解决,优化、调整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十九)继续抓好校长教师队伍建设。以教科院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建立多形式、多途径的教师培训渠道,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和培训教材建设,切实提高培训实效,加快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启动教育科研成果申报与评奖工作,争取教师节前召开教育科研成果奖励与表彰大会。继续加强教师继续教育,督促学校切实开展好校本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职业类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海外培训”制度和基地建设。 (二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贯彻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倡导“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精神,全面提高教师师德素养。把师德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的重要依据,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七、深入推进改革开放,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二十一)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依法落实国家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建立“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民办教育扶持制度为核心,继续制定和完善我市民办学校扶持政策,争取“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在市、区两级落实并实施。强化民办学校管理,根据民办中小学办学规模、办学质量、办学投入及规范办学等情况,对民办学校实施有针对性的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提高,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开展民办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签订情况专项检查,维护学校与教师的合法权益。完善民办教育信息公告制度,健全民办中小学监督机制,提高办学透明度,打击非法办学行为。落实《深圳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督促、检查未达标学校举办者增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公、民办教育差距。 (二十二)进一步提高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水平。在巩固深化与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国教育交流合作的基础上,逐步开辟与韩国、新加坡等国的交流与合作。健全我市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管理机制,加强与国家、省教育部门联系,协助选拔教师赴国外、港澳担任汉语教学工作。继续做好教师海外培训工作,提高政府选派教师赴海外培训选点学校的知名度,把海外培训学校逐步过渡并稳定在海外名校。 (二十三)继续巩固和发展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交流。深层次开展深港教育交流合作,继续推进深港两地“姊妹学校”缔结工作,探索设立港人子弟校和港人子弟班等形式,积极协助推动解决香港跨境学童读书问题。积极落实与澳门教育暨青年局的《教育合作协议》,开辟与澳门中小学合作的渠道。 (二十四)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继续推进国际学校建设,根据《广东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国际学校的设立、变更、终止等涉及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做好接受外籍学生及港澳台籍学生学校的资格核准和登记备案工作,制定接受此类学生就读的中小学资格核准指南。 八、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十五)规范有序地解决中小学生非家庭午餐午休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学生中午回家午餐午休;学生食堂设施较好的学校,要继续办好校内午餐午休;没有学生食堂或者学生食堂供餐能力不足的,要加快学生食堂改造升级,同时探索校内午休校外配餐的新模式;允许有实力的校外培训机构、有条件的社区等法人组织举办校外午托班;分步清理和整顿现有的个体自然人举办的无证经营的校外午托机构。 (二十六)确保各类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公平、公正。切实加强普通高考、中考、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考研、考证、远程教育等各类考试管理,把考试安全列为招考工作第一要务抓紧抓好。坚持不懈抓好考风考纪建设,防止舞弊行为发生。提高考场建设现代管理水平,争取有更多定点考场装配闭路数字电视监控系统,实现“网上巡考”工作,进一步推进考场管理标准化、优质化。进一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各项招考工作阳光作业,公平公正。 (二十七)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健全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农村第一线、到基层工作。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二十八)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继续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为重点,以治理周边环境、加强校园安全为保障,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为方针,以创建“平安校园”、“合格食堂”、“文明寝室”为载体,以杜绝和最大限度地减少、预防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好全市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整治、学校周边危险边坡监测治理,设计和建立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平台),把学校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化、现代化。在全面实施校方责任保险的基础上,增加和推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二十九)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开展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继续加强教育系统的党建工作,努力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建设,大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继续抓好队伍建设。 (三十)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贯彻落实新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纳入教育改革发展规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对财务、基建、招生、采购、科研经费、成果转让、校办企业、后勤服务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着力做好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创新教育形式,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三十一)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稳定。继续抓好综治、反恐、反邪教、校园周边治安等工作。完善我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体制机制,加强应急组织、队伍、平台和能力建设,提高各类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和处置能力。全面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大净化网络的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三十二)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发扬只争朝夕、勇于负责、忘我奉献的精神,积极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做好教育信访工作、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计划生育管理,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Topics
education policy government planning quality-oriented education
Metadata
Publisher 深圳市教育局
Site szeb
Date 2009-04-03 20:07:01
Category administrative
Policy Area 教育工作
CMS Category 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References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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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环境保护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和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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