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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Shenzhen Municipal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on Issuing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Selection and Support of Shenzhen Youth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Talents'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选拔扶持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人社发〔2015〕170号 hrss
This document establishes a 5-year program to select and support up to 40 young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talents annually in Shenzhen's strategic and future industries, creating a talent recommendation committee and providing support to those identified as high-potential后备级人才.
Document Text 1,976 characters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发布《深圳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选拔扶持实施方案》,自2015年9月9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4日 深圳市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选拔支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高层次人才评价体系,不断拓宽人才选拔渠道,发现和培养更多青年英才,根据《深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深发〔2011〕18号)、《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发〔2008〕1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新人才认定办法,组建深圳青年英才举荐委员会(以下简称举荐委员会),通过伯乐相才荐才的方式,发现、选拔和培养一批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中崭露头角、具备创新创业优势、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人才,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增添一支生力军。 二、工作目标 从2015年起,计划用5年时间,每年重点选拔不超过40名优秀创新创业青年人才,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的后备级人才(或海外高层次人才C类)范围,重点培养扶持。 三、申报基本条件 在深工作、学习或自主创业两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开展应用研究、技术创新或者创业项目属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具有发展潜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深圳市青年创新创业人才: (一)有独特的科研方法或思路,或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质,发展潜力大,科研工作有较大创新前景和突破可能的; (二)从事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项目研究,取得一定成果或掌握核心技术,或参与技术改造、升级,取得技术革新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的; (三)企业或科研机构的科研团队带头人,或有战略眼光且掌握相关技术的管理人才; (四)创办的企业正在进行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或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研究及推广,有广阔发展前景的; (五)创办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商业模式,能够填补市场空白,或拥有的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可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 (六)举荐委员认为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具有发展潜力的其他青年人才。 已取得我市现有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中所列成果者除外。特别优秀或急需的人才,可不受在深两年时间限制。 四、组建举荐委员会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从我市知名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负责人,以及已认定的我市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杰出人才、“孔雀计划”A类人才中,遴选20名知名企业家、专家、科研学术带头人,报经市政府批准后,聘请其为深圳青年英才举荐委员(以下简称举荐委员),并对社会公布名单。举荐委员聘期5年。 五、举荐程序 (一)举荐。 1.举荐委员自行决定举荐对象。申请人可向举荐委员自我推荐。 2.每名举荐委员每年举荐人选不超过2人。 (二)申报。 被举荐人获得举荐委员认可后,填写《深圳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举荐表》,提供有举荐委员签署的书面举荐信、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 (三)资格审核。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根据举荐材料审核申报人员基本条件,并向举荐人反馈资格审核结果;举荐人无异议的,向社会公示审核结果。 在深工作、学习或自主创业时间,从被举荐人与深圳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在深创办企业的商事登记、入户或取得深圳学籍之日计算,以最先达到两年者为准。 (四)公示。 经资格审核确认的人选名单,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在其门户网站向社会和人选所在单位公示,并列明举荐人及举荐理由。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核准。 1.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报经市政府批准,确认为我市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扶持对象。 2.经公示存在异议的人选,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复核,不予确认的,向举荐人反馈。 六、支持培养措施 经核准认定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享受以下扶持措施: (一)鼓励所在单位将其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积极为其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参与或主持重大项目、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等机会。 (二)确定为我市后备级人才或海外高层次C类人才,享受相应配套政策。 (三)按规定条件享受市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向风险投资类机构推荐,争取社会资本关注和支持。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要会同市有关单位,精心遴选符合条件的知名高端人才进入举荐委员会,扩大青年优秀人才的发现渠道。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加大工作宣传力度,确保社会各界了解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选拔工作的程序和内容,形成积极举荐人才、共同培养人才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健康发展。 (三)开展评估,确保实效。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研究建立选拔工作后评估制度,组织开展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选拔支持工作的中期、后期评估,动态研究,不断提出改进意见,确保举荐选拔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Topics
talent development innovation policy strategic industries
Metadata
文号 深人社发〔2015〕170号
Publis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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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02-25 09:48:10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人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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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4)
muni 深发〔2011〕18号 formal
muni 深发〔2008〕10号 formal
muni 深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 named
unkn 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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