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 issuance medium 2025-11-11 09:43:02

Notice of the Hui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Issuing the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for Preferential Treatment of Elderly Persons Taking Public Buses in Huizhou City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老年人乘坐公交车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惠府办〔2025〕11号 huizhou
This document formally issues the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for Preferential Treatment of Elderly Persons Taking Public Buses in Huizhou City, which establishes a system for citizens aged 60-64 to receive half-price fares and those aged 65 and above to ride free on city buses using a designated 'Senior Card'.
Document Text 1,586 characters
HFGS-2025-7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老年人乘坐公交车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惠府办〔2025〕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惠州市老年人乘坐公交车优待实施办法》业经十三届14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6日 惠州市老年人乘坐公交车优待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保障老年人乘坐公交车优待服务政策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3〕97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通知》(惠府办〔2024〕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老年人持惠州市长者服务卡(以下简称“长者卡”),可享受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半价、65周岁及以上免费乘坐本市行政区域内公交车服务。 本办法所称公交车是指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的线路、编码、站点、时间和车型营运,供公众乘坐,并按照核定票价标准收费的常规公共汽车线路车辆。定制公交车辆除外。 本办法所称补贴是指市、县(区)两级财政承担老年人首次申办长者卡的制卡费用补贴,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公交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半价或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造成政策性亏损的补贴。 第三条 市民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全市长者卡申办管理工作,各县(区)民政部门负责长者卡的审核、发放和监管工作。 第四条 长者卡作为公共交通一卡通特种卡,是我市公共交通一卡通运营机构(以下简称“一卡通运营机构”)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交通一卡通技术标准发放的、在公共交通领域用于支付或清算的交通卡。 第五条 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办理长者卡,长者卡首次申办免制卡费,因遗失、人为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办的,由个人承担制卡费用。费用标准按我市公共交通一卡通特种卡发行价格执行。 第六条 长者卡可通过线下或线上申办。 线下办理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老年人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老年人凭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和标准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相片到县(区)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窗口申办,自申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到申办点取卡。 线上办理由本人在一卡通运营机构提供的线上平台申办,自申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可到自提点取卡或邮寄到家,选择邮寄到家的需自行承担邮寄费用。 第七条 长者卡使用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半价优待的长者卡需到我市公共交通一卡通充值网点或线上充值后使用,免费优待的长者卡无需充值。老年人年满65周岁,半价优待的长者卡自动转为免费优待,无需更换新卡。长者卡的储值方式、余额转移、预存资金管理按照交通卡运营服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 长者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老年人凭有效的长者卡刷卡乘车。对冒用者按无票处理,补交乘车费用。 第九条 各县(区)民政部门需定期统计年度制卡数量及补贴金额报当地财政部门,当地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起15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拨付当地民政部门划转一卡通运营机构。 惠城区制卡费用补贴由市和惠城区按财政分担比例分别承担。其他县(区)制卡费用补贴由县(区)财政承担。 第十条 惠城区公交企业提供老年人半价或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补贴纳入惠州市财政预算。其他县(区)公交企业提供老年人半价或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补贴费用由各县(区)财政承担。 第十一条 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公交企业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的培训和管理,尊重爱护、文明礼待老年人,严格执行老年人乘坐公交车优待服务政策,自觉接受市民的监督。 第十二条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对乘车优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5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Topics
social welfare elderly care public transportation
Metadata
文号 惠府办〔2025〕11号
Publisher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huizhou
Date 2025-11-11 09:43:02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老年人优待
CMS Category 规范性文件
References (8)
unkn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老年人乘坐公交车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惠府办〔2025〕11号 formal
unkn 全国老龄办发〔2013〕97号 formal
unkn 惠府办〔2024〕6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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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3〕97号) llm
unkn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l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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