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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2010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nual Report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
This is the 2010 annual report o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from the Shenzhen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detailing its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institutional development, supervision mechanisms, and statistics on proactively disclosed information.
Document Text 2,755 character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编制《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情况、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改革中心工作,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和强化监督考核为有力抓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和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一是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的有序衔接。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年一项主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专人予以跟踪推进。三是建立工作分工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成员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职责,由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不定期检查和通报,形成齐抓共管、职责明确的办理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 (二)完善制度建设 根据《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结合实际,2010年,我委制定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一是制定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形式、范围、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时限要求等。二是按照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更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三是制定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在此基础上修订完善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登记表》。四是根据市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印发《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制定《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方案》,明确了有关操作事项。 (三)强化监督考核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执行,我委积极采取有关措施,强化工作的监督考核。一是通过设立监督电话、投诉邮箱等,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偏差。二是继续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自觉接受电子监察系统的全方位实时监督。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评估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考量因素。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我委重点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规划编制、经济特区一体化、调整经济结构、部门预算等事项,按照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本委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例》和有关保密制度规定不能公开的除外)。 (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 2010年,我委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信息390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83条,占21%;机构职能信息22条,占6%;政策法规信息38条,占10%;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37条,占9%;重大项目信息35条,占9%,通知公告等信息85条,占22%;行政收费信息29条,占7%;其他信息61条,占16%。 (二)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公开信息 2010年,我委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规范性文件信息4条,公众可通过2010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查阅有关内容。 (三)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信息 2010年,我委组织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3场,内容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经济合作、经济特区一体化等工作,及时对外公开我委牵头制定的重要政策及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信息 在媒体的大力支持下,《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晶报》、深圳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共播(刊)发由我委提供的新闻信息46条,内容主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港前海合作开发、经济特区一体化、“十二五”规划、地铁票价听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低碳经济发展等我委年度重点工作的有关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我委通过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内容涉及发展规划、积分入户、价格管理等。对收到的所有申请,我委均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对于不属于本委工作职能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委及时向申请人作了解释说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除依法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任何机构和人员不得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2010年,我委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委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积极有效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工作中,我们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够、信息收集渠道不全面、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讲话中强调,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深圳新时期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交流 在具体工作中,要加强对《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的学习,深入把握政策要求,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同时,要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工作交流与沟通,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建设 在网络时代,政府网站具有受众面广、时效快、查询方便的特点,使得其越来越成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我委将根据发展改革工作特点以及市民的现实需求,进一步加大门户网站的建设,大力增强政府网站的便民性、互动性和及时性,按公众要求和有关规定提供相关信息,并定期维护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作,切实满足市民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查阅(http:\/\/www.szpb.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三楼,邮编:518035;联系电话: 0755-82002837 ;电子邮箱:zwgk@szpb.gov.cn)。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Topics
government transparenc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dministrative reform
Metadata
Publisher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Site fgw
Date 2011-03-25 14:58:10
Category report
Policy Area 政府信息公开
CMS Category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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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6)
muni 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 named
muni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named
muni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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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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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 named
unkn 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方案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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