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w 2016-04-05 10:50:09

Power Reform Affects Everyone: Striding Forward

电改影响你我他 迈开步子向前跨

fgw
A personal perspective from a grassroots power industry employee reflecting on the impact and progress of China's 2015 power sector reform, highlighting key changes in grid function, pricing, and market mechanis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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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基层电力职工眼中的电改 大唐集团公司市场营销部 赵克斌 1989年高校毕业,我被分配到了那时的甘肃省电力工业局靖远电厂,先后从事过发电运行、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工作。如今一晃已经26年,可以算是一位“老电力”人了,和每一位同行一样,我们所在的企业以及个人的工作经历,始终与电力体制改革的步伐相随相伴。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先后下发,不仅事关电力行业改革发展之大事,也与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这里,我以一名普通的基层电力职工的身份,就电力改革相关话题谈一点认识和体会。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加之对电这一商品的特殊性的认识,电力体制改革备受各界人士的关注。回顾电力工业体制改革与发展历程,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过对辉煌的赞喜,也有过对彷徨的无奈。但不可否认的是:正是因为有了改革,电力工业在改革发展的道路上,突破了一个个束缚,越过了一个个障碍,解决了一个个难题,取得了一个个世人瞩目的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牢牢把握问题导向,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破除了电力行业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推动了电力投资体制改革,消除了体制性电力供应严重短缺局面,电力建设突飞猛进。如今,电网规模和发电能力位列世界第一;开展了公司化改制,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解决了政企合一问题,电力技术取得巨大进步、管理水平实现不断提升;实施了厂网分离、主辅分开与资产重组,改变了垂直一体化垄断状况,为电力市场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组织了竞价上网和大用户直购电等试点工作,进行了市场机制的探索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面对电力行业发展面临市场机制缺失、发展机制不健全、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立法修法相对滞后等突出问题,9号文及配套文件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重点和路径,提出了实施改革和实现改革目标的具体举措,可以说亮点纷呈。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解读,不同的受众有不同的感触。作为发电企业的一名职工,最受关注的不止以下几个方面。 电网功能定位。改革前:电网企业集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为一体,基本垄断了电力商品的购销,形成了“独买独卖”的格局。由于缺乏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传导机制,导致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不能与用户的用电价格实现有效联动,这也是当初东北等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失败的根源,仅仅建立竞价上网的发电市场注定是一个没有需求弹性的市场。改革后:电网企业的公共服务属性得到进一步明确,有人将电网形象地比喻为电力“公路”,其主要职能定位为输配电服务的提供者,负责电力的传输配送。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之间不再“背靠背”,“互通”之门将被彻底打开。电网功能的重新定位成为构建“管住中间、放开两头” 体制框架的关键。 输配电价核定。改革前:上网电价、用电价格均实行政府定价主导模式,电网企业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收入来源。价格管理方面管死了两头、模糊了中间。电价形成机制一直得不到有效突破,计划与市场“二元制”矛盾突出,传统电价机制的弊端多受诟病。改革后:政府定价的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自然垄断环节。输配电价将由政府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改变了电网“吃差价”的盈利模式。正确的价格信号是市场高效运行的基础,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是电力市场化的必要前提。 交易机构独立。改革前:国家电网公司设立了三级电力交易中心,履行所管辖区域内电力市场交易的职责。交易中心作为电网企业的内部机构,可以说是电网企业主动应对“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一个举措。改革后:电力交易机构不再隶属于电网企业,并将得到重新组建和规范运行,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服务。无论采用会员制还是公司制组建模式,电力交易机构都将在政府的监管下,独立地履行政策规定的电力交易平台职能和相应职责。保持交易机构的独立性是保障电力交易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 市场机制建设。改革前:各地先后开展了竞价上网、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跨省区电能交易等方面的试点与探索,电力市场化交易取得重要进展;同时,在电力监管组织体系、监管措施和手段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为电力监管积累了重要经验。毋庸置疑,无论是成功的经验还是失败的教训都显得无比珍贵。通过实践和探索,使我们更加清楚地看到了问题的所在、不足以及局限,也反映了电力体制改革专业性、政策性非常强的特征,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和配套措施,这无疑也是对改革者耐力和智慧的考验。改革后:随着各个配套文件的落地执行以及相关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实施,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开展有效竞争,培育独立的市场主体,着力构建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电价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内在活力,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一个“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电力市场体制将得到建立和完善。 凡此种种,不再细数…。 因为改革,电力工业取得了巨大成就;深化改革,市场化红利必将全面释放。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任重而道远,需要强有力的推进! 改革的道路不会一帆风顺,任何改革和市场设计都需要通过实践而不断完善。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期待新一轮电改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Topics
energy policy electricity market reform state-owned enterprise re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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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04-05 10:50:09
Category report
Policy Area 电力体制改革
CMS Category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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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 中发〔2015〕9号 formal
cent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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