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20,465 · FONDS 101
Record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ACC. 591683
阳府办函〔2022〕8号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Yangjia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Forwarding the Work Pla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Municipal-Level Modern Agricultural Industrial Parks (2021-2023) by the Municipal Bureau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and the Municipal Bureau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2021-2023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Issuer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Date
2022-01-24 09:57:46
Instrument
work plan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forwards the approved work plan for building 24 municipal-level modern agricultural industrial parks in Yangjiang from 2021 to 2023, focusing on high-quality and efficient specialty industries such as nuts,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quatic products, and sericulture. It outlines construction conditions, performance targets, and implementation requirements to promote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and rural revitalization.
Full text · 原文 8,381 字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2021-2023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府办函〔202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阳江市2021-2023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阳江市2021-2023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 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是顺应农业发展新趋势、培育发展农村新动能的重要举措,是有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的重要抓手,对我市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率先取得突破、走在全省前列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提升建设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在基本实现“一县一园”基础上,以调结构、扩规模、抓龙头、创品牌、全链条、增效益为主攻方向,围绕“主导产业突出、现代要素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辐射带动有力”的要求,2021-2023年开展以高质高效的坚果、南药、水产、蚕桑、茶叶、岭南特色水果、花卉、丝苗米、优质蔬菜、生猪、家禽等为特色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活动,建设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4个,为下一步争创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做好储备,引领带动全市现代农业加速提质增效,推动乡村振兴,奋力实现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二)绩效目标。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合理,产业集中度高、精深度高和聚集度高,主导产业二三产产值占其综合产值60%以上;实施主体与农民建立了利益紧密的联结机制,产业园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农民15%以上、或年增速高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个百分点以上。生产技术先进、设施装备领先、科技创新力强,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培育知名度高的区域农业品牌,养殖业基本实现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模式和管理机制创新,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运营、农民受益、共享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建设条件及建设任务 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在高标准规模化种养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流通(品牌营销)”,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了明确的地理界限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建设水平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 (一)建设条件。围绕1个特色主导产业(或2-3个关联度高的特色产业),符合“生产+加工+科技+流通(品牌营销)”的全产业链要求,按照资源禀赋优越、产业特色突出、生产链条完整、资源要素集聚的原则,突出产业园的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主体功能,引领推动区域农业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农村改革、乡村振兴。申报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规划布局合理。产业园建设范围要有明确地理界限,每个产业园必须有一个建设规划,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建设思路清晰,发展方向明确,全面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研发、示范、服务、旅游等功能板块,配套发展物流、电商等产业;与当地产业优势、发展潜力、经济区位、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相匹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生态保护红线和农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并与有关规划相衔接;水、电、路、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备。 二是主导产业突出。以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为基础,建设能够提供满足加工原料需求的高标准规模化种养生产基地,特别是农产品加工基础较好,建立了从种苗供应、生产加工、技术服务到仓储物流、营销推介等关键环节的全产业链体系。牵头实施主体要符合如下条件: (1)种植业类企业,规模要达500亩以上(含本数)。 (2)畜禽养殖类企业,家禽年出栏量80万只以上(含本数),或生猪年出栏量5000头以上(含本数),或牛年出栏量800头以上(含本数)。 (3)水产养殖类企业,养殖面积200亩以上(含本数),或年产量400吨以上(含本数),或育苗水体4000立方米以上(含本数)。 (4)加工和服务类企业,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含本数)。 三是生产方式绿色。耕地安全利用率高,全面推行“一控两减三基本”,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广泛应用。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实行标准化生产,符合动植物疫病虫害绿色防控要求,养殖业布局位于适养区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着力创造条件为加工、物流企业集聚形成一个核心园区,重点解决环保污染问题。 四是增收机制完善。依托产业园主导产业带动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做强富民兴村产业。产业园实施主体创新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每个产业园按照5%-10%的市级财政资金比例,根据实际选择合作制、股份制、订单农业或财政资金折算为村集体对项目的入股等利益联结模式,带动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优先吸纳园区周边有意愿参与就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农村低收入群体就近就业。 五是规模经营适度。通过农民承包地入股、托管、土地流转等方式,促进规模化土地资源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有效解决土地碎片化、生产松散化问题,生产性社会化服务业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相匹配,农产品加工储藏、物流、服务业等产后环节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 六是品牌营销突出。建立了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发展、监管和保护制度,品牌影响力、知名度不断提高。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与销售网络健全,质量效益水平较高。建立了严格高效的优势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机制,实现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程可监控、质量可追溯、风险可控制、重大质量安全事件不发生。 七是政策支持有力。主导产业与产业园建设政策体系较为完善,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的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八是管理机制健全。建立政府领导挂帅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协调机制和市场化运作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运营、多方投入的建设格局。 (二)建设任务。参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标准与要求,结合阳江市实际情况,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围绕以下任务开展建设: 一是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引领区。依托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建成一批高标准规模化原料生产大基地,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大集群和大品牌,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将产业园打造为品牌突出、业态合理、效益显著、生态良好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先行区,做强富民兴村产业,形成一个产业园有一个突出的主导产业。 二是促进生产要素集聚,建设现代技术与装备集成区。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进农科教、产学研大联合大协作,配套组装和推广应用现有先进技术和装备,探索科技成果熟化应用有效机制,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和创业平台作用,将产业园打造成为技术先进、现代设施装备配套加速应用的集成区。每个产业园要与科研院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如需涉及气象部门提供数据作为保险理赔依据的,要与气象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建设气象自动站。突出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在产业园建设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三是推进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区。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将园区建设与乡村休闲旅游及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在标准化种养基础上,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旅游、电商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挖掘农业生态价值、旅游休闲价值、文化价值,形成现代种养区、加工物流区、休闲农业区、科技研发区、双创孵化区、综合服务区等功能区。 四是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通过土地碎片化互换、租赁、入股、托管等方式加快土地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强产业园与小农户的有机衔接。鼓励引导大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供销合作社、产业化联合体等经营主体,重点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入园创业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搭建一批创业见习、创客服务平台,鼓励农民工和大学毕业生返乡进入农业产业园创业创新,降低创业风险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将产业园打造成为新型经营主体“双创”孵化区。 五是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建设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核心区。加快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产业体系转型升级,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促进农业竞争力提升和农民收入增加,树立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标杆,将产业园打造成为示范引领质量兴农、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核心区。 六是创新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乡村振兴的样板区。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兴旺对各类产业要素的配置效率提升需求,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与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加快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创新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重塑新型城乡关系,率先在产业园建立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三、建设模式 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要按照“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鼓励支持各类主体投资,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一)责任主体。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责任主体是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主体。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主体是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农业教学科研、技术推广单位等,主要职责是按照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项目建设和运营,联结带动农民广泛参与,与农民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牵头实施主体原则上是市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每个产业园实施主体原则上为3-5个。 (三)监督主体。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监督主体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牵头制定方案、绩效目标和支持政策措施,开展规划指导、督促落实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拨付市级补助资金,组织对财政资金使用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市审计局负责对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进行审计。 四、申报和评审 2021-2023年每年扶持建设8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共24个,市统一组织评审,择优筛选确定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名单。 (一)申请数量。各县(市、区)每年可申请建设2-3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申报程序。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由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汇总,经县(市、区)政府审核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评审程序。项目实行市级评审,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从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评审,专家组由5人以上(含5人)的单数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到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并按照评分表(附件)给出评分和建议。专家组的评分结果和建议经市农业农村局项目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审批,确定拟建设名单并公示,报市政府审定,报市财政局备案。 五、资金使用和管理 (一)支持方式。市财政对经市政府批准建设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给予每个700万元资金补助。鼓励各县(市、区)积极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自行安排建设数量,自筹建设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争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资金用途。现代农业产业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围绕六大建设任务范畴,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重点用于补短板、强弱项。鼓励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加工工艺研发及系列产品开发、联结农户的物流电商平台、贷款(用于产业园建设项目及相关建设项目)贴息、支持联农带农(安排5%-10%的市级财政资金比例用于创新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等方面;允许支持农业设施、农业机械装备、土地流转、产业融合、科技研发与信息支撑等方面;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企业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和债务等一般性支出,不得用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对于已有财政资金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原则上不再安排财政资金。 (三)资金管理。落实压实县区责任,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现代农业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审批和组织管理工作。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牵头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主体按照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依法依规制定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严格执行《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试行)》(粤农农规〔2018〕2号)的规定。各个实施主体必须设立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专账,实行专账管理,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各地申报现代农业产业园时,必须选定牵头实施主体(含银行账户信息)。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后提出拟建设名单并公示,报市政府审定,并负责预算执行。市财政局按市农业农村局报请市政府审定的意见,根据财政资金的性质将市级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市级产业园牵头实施主体或市农业农村局。市级农业农村、财政、审计部门负责做好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产业园责任主体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监督措施,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提高建设绩效。 (四)鼓励多方投资。落实土地出让收益提高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要求,鼓励各县(市、区)政府要按规定统筹各类渠道资金集中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要引领财政资金发挥撬动作用,引导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创新金融服务方式,鼓励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市人民政府已经与中国农业银行阳江支行签订合作协议,农业银行同意授信300亿元支持农业企业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每个入园企业可以申请获得财政补助资金50%、额度最高500万元的免抵押贷款。鼓励其他商业银行为新型经营主体开发低息、中长期贷款产品,为入园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产业园建设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要充分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园长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园长,加强统筹协调,要选好配强充实工作力量,确保产业园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县(市、区)相关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部门之间要在指导服务产业园上形成合力。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落实生产、消防、质量等各项安全措施。 (二)强化目标导向,明确工作责任。产业园建设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市农业农村局要建立挂钩联系产业园建设工作制度,加强调查研究,指导各地科学编制规划,做实项目库,协同推进项目建设。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单位要按照做强富民兴村产业、促进产业兴旺的要求,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和弱项,编制产业园建设规划(在申报时一并附上),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目标、明确重点任务,完成建设任务。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三)落实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落实省《关于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政策措施》(粤办函〔2019〕289号),制定出台配套办法,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要统筹整合资源,制定落实扶持优惠政策,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工商资本更多投入产业园建设。落实产业园专家服务团队对接服务机制,提高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水平。 (四)加强绩效考评,建立奖惩机制。产业园建设工作列入乡村振兴考核范畴,资金使用进度及绩效评价结果列为下一年度产业园和涉农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开展验收考评、年度和年终绩效评价工作。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广泛发动企业、农民积极参与,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推广产业园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探索产业园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模式。2021-2023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评分表产业园名称:核查内容核查评审参考要点得分佐证材料是否属实规划布局(10分)建设规划(2分)产业园建设规划编制情况(县级政府批准,农业农村部门制发,未编制)。(2分)□是;□否区域边界(2分)具有明确产业园地理界限和区域范围(原则上不少于2个镇)且县级政府已批准。(2分)□是;□否功能板块(2分)符合“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全产业链要求,二三产业突出。(2分)□是;□否建设重点内容(4分)产业园建设规划重点用于补短板、强弱项方面,符合鼓励清单规定。(4分)□是;□否主导产业(20分)产值规模(10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主导产业产值占园区农业产值比例:大(50%以上),较大(30-50%),一般(30%以下)。(10分)□是;□否产业化规模(10分)产加销一体化,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家)或农产品加工(物流)集群,农产品加工集群,二三产业占产业园总产值比例:大(≥2),较大(2≤≥1),一般(1≤)。(10分)□是;□否生产方式(10分)生产清洁(3分)产地环境安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高,有机肥替代化肥成效显著,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各项指标与全市平均水平对比。(3分)□是;□否品牌化(7分)产品质量安全有可追溯,具有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具有产品商标、省级品牌,以及品牌价值与知名度等。(7分)□是;□否科技支撑(10分)生产要素(2分)现代生产要素集聚,主导品种优良,生产技术先进,设施装备领先程度。(2分)□是;□否研发机构(3分)园区企业建有研发机构,园区建有研发基地(3分)□是;□否创新能力(5分)1. 园区企业2020年科技研发投入资金数:高(≥5%),较高(2.5-5%),一般(≤2.5%)。(2分)2. 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转化情况。(1分)3. 实施主体获得的市级以上科技成果。(2分)□是;□否规模经营(10分)土地流转(5分)以农民承包地入股、托管、土地流转等方式促进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规模化经营面积占产业园耕地面积比例。(5分)□是;□否社会化服务(5分)生产性服务业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匹配度,产后环节社会化服务健全程度(生产性服务业组织个数、从业人数)。(5分)□是;□否政策支持(5分)出台政策(4分)当地政府制定出台了扶持产业园发展的政策措施。(4分)□是;□否统筹资金(1分)政府统筹投入产业园建设资金情况(万元)。(1分)□是;□否管理机制(5分)管理机制(5分)建立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园长制。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筹备落实情况。(5分)□是;□否重点核查评审内容和评价判断标准建设用地(3分)园区已经落实建设用地,有红线图和土地使用证的。(3分)□是;□否牵头实施主体资质(8分)企业自筹资金≥财政补助资金的。(2分)□是;□否是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在当地具有较好的主导产业经营基础(并核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经营场地、生产人员和主营收入的。(6分)□是;□否规模化生产(3分)形成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全县该主导产业生产规模位列全市前3位的。判定依据:2020年阳江市农村统计年鉴。该年鉴没有统计数的,以县统计部门出具规模化生产的证明材料。□是;□否1. 紧密型:实施主体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如农户土地入股、资金入股分红等),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园区农民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8分)2. 松散型:企业对农户的产品进行收购,双方签订合同,为农民出售农产品提供了便利程度;(6分)3. 辐射型:仅发挥园区示范作用,园区企业没有与农户或农民合作社双方签订合同,农产品自由买卖。(4分)□是;□否资金使用方案(8分)1. 是否符合重点用于“改良品种、提升品质、精深加工、打响品牌”的主要任务要求。(3分)2. 是否符合“三个清单”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和资金是否落实到具体实施主体。(5分)□是;□否总体评价及结论专家签名: 年 月 日备注:总体评价及结论,请先提出核查或评审意见(包括:具备的基础、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然后作出总体评价,评价结论分为可行、基本可行、暂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