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high 2020-12-09 17:37:37

Shanwe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Implementation Opinions on Promoting Urban Organic Renewal Work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汕府〔2020〕63号 shanwei
This document outlines the guiding principles, goals, and specific measures for Shanwei City to systematically carry out urban organic renewal, focusing on th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s and urban villages to improve urban functionality, quality, and living conditions.
Document Text 3,603 characters
汕府〔2020〕63号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市委有关工作部署,加快城市有机更新,深入推进汕尾市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优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住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动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功能完善、空间挖潜和服务提升,稳妥有序、分层分类、因地制宜地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工作,努力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的靓丽明珠。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和市场参与相结合,拉高城市标杆,构建完善城市有机更新工作体系;坚持依法合规与改革创新,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品质提升与文化传承;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功能与宜居宜业,集约高效与安全便利相结合,补齐人居短板,给市民更大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政府指导作用、积极推进市场运作,通过综合整治、功能转变、拆除重建等方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城市规划,对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等进行更新改造,以点带面提升城市功能、落实公共配套、促进集约用地,多途径、多渠道改善市民工作生活条件,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2年,力争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92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面积127万平方米;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全市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任务,形成小区长效管理、基层有序治理、城市有机更新的工作机制。 二、主要举措 (一)完善城市有机更新工作机制 1.强化分类指导机制。根据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按照综合整治类、功能改变类、拆除重建类和文化传承类等类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工作。综合整治类以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空间治理、公共服务完善、生态环境提升为指引;功能改变类以促进产业优化和转型提升,更新并改变部分或全部建筑物使用功能为指引;拆除重建类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指引;文化传承类以保存修复并活化利用历史文化遗存、民俗文化遗产为指引。 2.强化规划引领机制。以“城市有机更新单元”作为基本管理单位,明确规划管控要求,落实相关目标和责任。在“城市有机更新单元”基础上,各地必须科学制定城市有机更新的专项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明确城市有机更新的重点区域及其更新方向、目标、时序、总体规模和更新策略,强化推进城市有机更新空间与时间上的衔接和融合。 3.强化政策激励机制。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项目实施改造。研究出台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及细则,制订出台建筑后退空间处置权、低效用地评估标准、社区“15分钟生活圈”标准体系等配套政策,构建完善城市更新政策保障体系。 4.强化城市经营机制。完善政府统筹“自上而下”重点片区和重大项目的管控机制,对照《汕尾市旧村庄改造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建立社区和市场主体“自下而上”需求主导的更新申报机制,逐步理顺和优化相应的利益分配模式。通过开放市场吸引社会资本和民间资金参与城市有机更新,形成政府与市场协同联动机制,为城市有机更新工作提供长效动力。 (二)推进实施城市有机更新项目 1.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更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按照“试点先行、建管并举、共同缔造”的理念,稳步有序推进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参照《广东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研究制定汕尾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指南,确定菜单式改造内容和基本要求,供业主自主选择综合改造或微改造,加快实施老旧住宅小区房屋安全管理与维护、海绵化改造、完善养老设施、加装电梯、公共空间微更新、设施设备更新与维护等工作。推动社区“15分钟生活圈”建设,利用区域内存量空间、低效空间进行功能更新、完善,从居住、就业、出行、服务、休闲等方面完善社区功能。 2.推进“城中村”改造更新。以旧村庄的更新改造为抓手,对照《汕尾市旧村庄改造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人居环境、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等方面存在较多隐患的“城中村”进行拆除重建,实现提质增效、功能重塑。对具有地域特色和保护价值的“城中村”进行微更新,实现活化利用、功能再现。以成片旧(危)住宅区和城市建成区内城中村为改造重点,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项目策划和前期论证,加快推进已实施项目、地块出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3.推进低效空间更新。以旧厂房、旧市场、旧楼宇的更新改造为抓手,对不符合城市功能品质要求的旧厂房、旧市场、旧楼宇进行拆除重建,实现提质增效、功能重塑。对具有地域特色和保护价值的旧厂房、旧市场、旧楼宇、商业步行街等进行微更新,实现活化利用、功能再现。 4.推进交通轴线更新。在城市快速路和城市主干道等重要交通轴线沿线及周边,规划建设一批城市有机更新单元,放大“交通、产业、空间”三大要素叠加效应,提高城市土地资产附加值和综合效益,将城市主要通道打造成为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产业带、文化带和景观带。根据交通轴线的功能定位、文化积淀、商业业态等,重点对市区海滨大道西段、汕尾大道、香江大道、汕可路、汕遮路等城市主干道进行综合整治,并融入设施景观化、城市绿道、海绵城市等理念,更新城市家具、完善城市功能、治理城市内涝、缓解城市拥堵,同步推进道路两侧街区更新改造,促进商业业态升级和整体环境提升。 5.推进文化遗存更新保护。发掘并凸显汕尾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和建筑风格,充分展现潮汕、客家等岭南文化传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梳理、抢救具有地方传统的特色街区、公共建筑、产业遗存和风貌道路,统筹推进历史街区、历史地段和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的更新保护工作。通过市区坎下城修缮、三马路民国时期风貌遗存保护、海丰红宫红场旧址保护节点展示等,保护和强化历史街区空间形态。通过道路微改造、景观小品、历史信息指示系统、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等方式,推进文化建设和历史风貌街区环境整治改造。注重澎湃故居、方饭亭、玄武山等代表性历史地段的特色文脉基因更新保护。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兼顾保护和利用、功能开发和历史传承的有机结合,形成历史建筑长效管理机制。 6.推进城市绿色更新。结合“五城联创”工作,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城市更新与城市“双修”相结合,保护“山海湖城”独具多样性的生态资源禀赋,促进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有机融合。鼓励在城市更新项目中增加公共绿地、开放空间,发展装配式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开展海绵城市和生态修复专项工作。加快市区金台山公园、青山仔公园、明城公园、明珠岛(屿仔岛)公园、凤山公园、玉台山慈云公园、大鹏山公园等城市景观提升工程建设,并在老城区建设一批街头公园,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汕尾市城市有机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推进机制。 (二)强化统筹协调 领导小组要加强政策规定、标准规范的制订,完善审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积极推行发改、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并联审批。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政府制定规划、计划和房屋征收方案的主导作用。组织推进试点项目,对各县(市、区)的城市有机更新工作开展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考核。各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城市有机更新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完善资金保障 建立健全城市有机更新资金多元筹措机制。坚持“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通过居民合理出资、政府给予财政资金补贴支持、管线单位全力支持、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金融机构以可持续路径参与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城市有机更新改造资金。积极选取适用上级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组合拳优势推进改造项目实施。 (四)注重宣传引导 充分借助各种传播媒体力量,全面系统宣传城市有机更新理念和加快城市更新的重要意义,尊重人民群众的选择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城市有机更新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资金参与,提高城市有机更新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共识,确保城市更新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日
Topics
urban renewal housing urban planning
Metadata
文号 汕府〔2020〕63号
Publisher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shanwei
Date 2020-12-09 17:37:37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城市更新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References (3)
cent 国办发〔2020〕2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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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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