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ll text · 原文 95 字 揭府人字〔202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批准: 魏文波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满)。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