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high
2023-04-28 16:52:36
Notice of the Yangjia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Issuing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the Reform of Dividing Municipal and County (District) Financial Powers and Expenditure Responsibilities in the Field of Emergency Rescue in Yangjiang City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应急救援领域市级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23〕4号)
This document issues an implementation plan to reform the division of financial powers and expenditure responsibilities between the municipal and county/district levels of government in Yangjiang City specifically for emergency rescue operations, aiming to clarify duties and improve efficiency.
Document Text
3,229 characters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应急救援领域市级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2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应急救援领域市级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阳江市应急救援领域市级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2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救援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58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市应急救援领域市级与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改革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合理划分应急救援领域市级与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级与县级财政关系,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运转高效的市级与县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不断提高我市应急救援领域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水平,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内容 在中央与省、省与市县划分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我市市级与县级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如下: (一)预防与应急准备 1. 应急管理制度建设 将研究制定全市性应急救援和消防安全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技术规范,市级科研,市级应急救援规划编制,全市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消防安全类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市级应急预案综合协调衔接,以及由市级直接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等,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级研究制定应急救援和消防安全领域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技术规范,地方科研,区域性应急救援规划编制、应急预案编制,以及由县级组织开展的应急预案演练等,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2. 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将全市性应对重大灾害和事故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市级应急指挥中心、灭火救援指挥中心建设与运行维护、消防训练基地建设,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消防救援装备及物资等,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国家及省、市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与运行维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省级和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市级区域性中心消防救援站(队)建设、市级区域性中心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应急航空备降点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消防救援装备及物资等,确认为市级与县级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与县级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其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经费由地方财政保障部分执行市直机关的项目和标准,由市级统一保障,所需经费由市级与县级分别承担本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经费支出。 将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消防救援站(队)建设、应急航空备降点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消防救援装备及物资等,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3. 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将全国、全省和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信息系统建设,确认为市级与县级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与县级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分别承担责任。其中,市级主要负责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市级部门信息系统软硬件配备及维护支出;县级主要负责本级信息系统软硬件配备及维护支出。 4.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将市级部门负责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对县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市级部门直接组织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察、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标准化建设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要求,确认为市级与县级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与县级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落实县级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要求,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5. 应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将市级组织开展的全市性应急救援和消防领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级组织开展的应急救援和消防领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二)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 1. 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 将全国、全省和全市灾害事故风险调查评估和重点隐患排查,确认为市级与县级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与县级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其中,市级主要负责市级部门直接开展的各相关行业跨行政区域和重点地区灾害事故风险调查评估与隐患排查、数据质量核查、全市性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编制相关支出,以及市级为国家和省灾害风险事故隐患基础数据库提供数据支撑的相关支出;县级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灾害事故风险调查评估和隐患排查、数据质量核查、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编制相关支出,以及县级为国家、省和市灾害风险事故隐患基础数据库提供数据支撑的相关支出。 2. 灾害事故监测预警 将国家、省级和市级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及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确认为市级与县级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与县级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其中,市级主要负责市级部门实施的全市性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及火灾监测预警系统、应急信息员队伍建设支出;县级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及火灾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急信息员队伍建设支出。 (三)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 将市级部门直接开展的事故调查处理、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的相关支出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全市性、跨县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救灾等相关支出确认为市级与县级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与县级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级辖区内开展的事故调查处理、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救灾等相关支出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四)其他事项 应急救援领域其他未列事项,按照改革总体要求和事项特点具体确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三、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支出责任,强化绩效管理。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践行安全发展理念,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根据确定的市级与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做好预算安排,切实落实支出责任。跨区域调动应急救援队伍按照“谁调动、谁补偿”的原则承担相应支出责任。要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提高应急救援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切实提升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保障工作水平。 (三)修订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有章可循。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同其他改革紧密结合、协同推进、良性互动、形成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精神,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在全面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抓紧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要将应急救援领域市级和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基本规范给予体现。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Topics
fiscal reform
emergency management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Metadata
| 文号 | 阳府办〔2023〕4号 |
| Publisher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yangjiang |
| Date | 2023-04-28 16:52:36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应急救援财政事权改革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9)
| cent 国发〔2016〕49号 | formal |
|
cent
国办发〔2020〕2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
formal |
|
prov
粤府〔2017〕2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formal |
|
prov
粤府办〔2021〕5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救援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formal |
| unkn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23〕4号 | formal |
| cent 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 | named |
|
cen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
named |
|
prov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named |
|
prov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救援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救援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named |
Citation Network
Full netwo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