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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深圳市民政局 ACC. 7148238

Shenzhen Civil Affairs Bureau 2020 Information Security Service Project Bidding Announcement

深圳市民政局2020年信息安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Issuer
深圳市民政局
Date
2020-04-20 11:06:24
Instrument
announcement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is a procurement notice inviting bids for information security services to ensure the stable and secure operation of the Shenzhen Civil Affairs Bureau's network and information systems, including risk assessment, vulnerability scanning, emergency response, and compliance with municipal cybersecurity requirements.
Full text · 原文 3,863 字
一、项目概况 为确保深圳市民政局网络信息系统的稳定安全运行,需委托专业机构对深圳市民政局各类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等信息安全和绩效评估提供服务,响应网络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对信息安全相关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和问题提出科学、可行、有效的修复加固计划和建议,建立符合国家标准和深圳市电子政务要求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并在服务期内,保障系统运行的安全状况。 深圳市民政局主要信息系统相关资产数量如下: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根据深圳市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和本年度信息化工作要求,对深圳市民政局包括业务系统、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移动应用等所有信息系统资产在内的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二)对深圳市民政局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梳理,对未定级的信息系统,在等级保护国标的指导下,协助深圳市民政局依据信息系统的真实现状进行定级。 (三)根据市政府绩效评估信息安全指标方案要求,定期提供业务系统服务器漏洞扫描、对外服务网站应用层漏洞扫描、网页防篡改状态检查、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状态检查、业务系统服务器恶意代码防范工具状态检查、个人终端漏洞扫描测试,并协助深圳市民政局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进行修复。 (四)对深圳市民政局提供安全防范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核查与优化、应急预案建设与演练、公众服务系统安全检测、安全培训等安全服务。 (五)完成深圳市党政机关信息安全检查工作方案规定的相关工作。 (六)根据网络安全专项工作的通知,完成通知要求的各项信息安全相关工作。 三、项目具体技术要求 (一)安全服务内容(以下所说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民政局现有及服务期间新增的应用系统、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以及APP): (二)安全服务要求 1.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要求: (1)风险评估的范围要全面包括深圳市民政局的所有信息系统资产; (2)对内网、外网的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进行详细的安全风险分析; (3)风险评估全过程产生的所有过程文档、原始数据、扫描报告、正式报告等必须进行电子和纸质双重归档,在项目结束后一并移交给采购单位; (4)担任采购单位计算机网络和主机系统的安全顾问,在网络和主机系统进行升级、扩建时,提供安全风险评估,并提供安全修补建议。 2.信息安全服务要求: (1)安全防范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核查务必真实准确,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核查并汇编成册后上报甲方; (2)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必须以信息系统真实业务流程为基础,要求科学、有效; (3)信息系统应急预案演练过程的文档、会议纪要、修订文档等必须进行电子和纸质双重归档,在项目结束后一并移交给甲方; (4)服务范围和项目实施要紧密对照2020年深圳市党政机关信息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有关要求落实; (5)投标单位需要协助深圳市民政局对所有信息系统定级并备案(含在规划、设计阶段的信息系统)。协助深圳市民政局对有等保二级及以上要求信息系统并已通过测评的,向公安部门提交《等级测评报告》;有等保二级及以上要求信息系统未通过测评,需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进行等级测评以及向公安部门提交《等级测评报告》; (6)投标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我局要求派驻人员到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对其派出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3.移动应用检测要求: (1)对每月至少一次的频率对当前正在使用的app进行安全检测,并提交技术检测报告,且协助甲方对检测发现的漏洞完成整改。 (2)对每月至少一次的频率对当前正在使用的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进行安全检测,并提交技术检测报告,且协助甲方对检测发现的漏洞完成整改。 4.系统渗透测试服务要求: (1)投标单位需要在服务期内对深圳市民政局应用系统进行渗透测试工作,并制定信息系统渗透测试报告,汇总所发现问题并协助整改。 (2)渗透工具可实现自动化渗透测试,贯穿整个渗透过程的操作。 (3)采购人有权在信息安全服务合同中对如下情况制定出违约条款:①投标人已完成渗透测试的系统,被第三方发现新的常见应用逻辑漏洞;②投标人未能遵守保密协议,将渗透测试结果泄露给与安全服务无关的任何人。 (三)项目实施 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立即派人逐项接管相关安全相关服务事项。一周内,如不能成功接管,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后果。 四、项目总体要求 (一)项目服务周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因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评估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累计服务期限延长不超过36个月,合同延期每年服务费用按本次招标中标价执行。 (二)项目报价 1.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零柒仟元(¥307000.00)。 2.报价需包含人工、服务费用、税费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费用。 (三)项目服务地点要求:远程或必要时驻场,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项目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项目验收。 1.在联合检查现场检查前完成所有的准备工作,并移交项目中的电子和纸质过程文档; 2.在材料上报的各阶段准时完成所有联合检查材料的上报; 3.风险评估结果全面、真实、可靠,风险评估报告及整改建议满足党政机关信息安全联合检查相关要求; 4.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齐全有效,内容可操作性强,并满足党政机关信息安全联合检查的相关要求; 5.安全防范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核查务必真实准确,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核查并汇编成册后上报甲方; 6.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必须以信息系统的真实业务流程为基础,科学有效可操作; 7.信息系统应急预案演练过程的文档、会议纪要、修订文档等必须进行电子和纸质双重归档,在项目结束后一并移交给甲方; 8.信息安全年度评分时不出现因投标方原因造成的信息安全扣分。 9.移动应用检测工作须每月生成当月的技术检测报告。 (六)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用户方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五、项目投标人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投标文件整套材料需加盖骑缝章(其中原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具体包括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方案及报价单(原件); 4.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6.注册地址不在深圳的投标人需提供在深营业场所证明(原件); 7.提供具体服务人员资质相关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一式叁份,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三)投标文件须于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6:00前以直接送达递交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816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55-25831728。 七、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1。 八、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负责人签字或无负责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 5.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瞒报材料的。 6.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7.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民政局所有。 附件:1.评分表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