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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中山市人民政府 ACC. 740659

Notice on Issuing the Measures for Selecting Outstanding Towns, Districts and Enterprises in Industrial Development of Zhongshan City in 2002 (Abolished)

印发《2002年中山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已废止)

Issuer
中山市人民政府
Date
2002-03-08 00:00:00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establishes selection criteria and reward mechanisms for towns, districts, and enterprises that made outstanding contributions to industrial development in Zhongshan City in 2002, including four award categories based on industrial output, tax revenue, growth rate, and enterprise tax contributions.
Full text · 原文 842 字
(已废止)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现将《2002年中山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企业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实施。二○○二年三月八日 2002年中山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企业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实现“工业强镇”、“工业强市”的目标,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化进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在工业发展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镇政府、区办事处及工业企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可根据本办法,评选和奖励本镇区内对工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企业,是指在2002年实现工业增加值、工业增长速度、工业税收入库等方面单项业绩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的镇政府、区办事处及工业企业。 第四条 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企业共设立四个奖项,其考核指标如下: (一)工业总量突出贡献奖:被考核镇区当年实现工业增加值的绝对数值,在全市排序达到前五名。 (二)工业税收突出贡献奖:被考核镇区当年工业税收入库,绝对数在全市排序达到前五名。 (三)工业增长突出贡献奖:被考核镇区当年实现工业增长速度,在全市排序达到前五名,并且工业产品销售率达到当年市的计划预期目标。 (四)企业入库税收突出贡献奖:本市辖区内当年税收入库在全市排序前十位的工业企业。 第五条 评选及颁奖方法:由市经济贸易局对各镇区、企业工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并初审,再会同市财政局、发展计划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联合审议,将会审结果报市政府批准,由市政府分别向获奖镇区、企业授予“2002年度中山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和“2002年度中山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企业”的称号,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第六条 本年度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企业的评审时间为2003年1月份,评审结果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告。 第七条 市财政拨出专项经费100万元,奖励获得本年度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的镇区和工业企业。二○○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