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 issuance
low
2003-01-16 00:00:00
Notice on Issuing the "Division of Environmental Noise Applicable Zones in Zhongshan City" (Repealed)
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的通知(已废止)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zhongshan
This document issued the revised zoning scheme for environmental noise standards in Zhongshan City, defining four noise classes and their corresponding geographic areas and time periods to control noise pollution. It has since been repealed.
Document Text
2,355 characters
(已废止)中府办[2003]4号,2003年1月16日颁布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新制定的《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印发给你们,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1995年制定的《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同时废止。二OO三年一月十六日 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 为了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结合我市2010年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环境噪声污染现状,重新制定《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一、 适用范围《中山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调整(1998-2010年)》确定的市区规划范围。各镇区不划定详细执行范围,按本方案有关说明执行。二、 执行规范《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 15190-94《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GB\/T 14623三、 标准值3.1各类适用区执行标准中山市4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单位:分贝(dB)类别昼间夜间15545260503655547055注: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四、 各类标准适用区域及时间的划定4.1各类标准适用区域1类标准适用区域:居民区、文教区、居民集中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集中的区域。2类标准适用区域:居住、商业与工业混合区、规划商业区。3类标准适用区域:规划工业区和已形成的工业集中地带。4类标准适用区域:城市道路中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运两侧区域。4.2时间的划定昼间: 7:00--22:00夜间:22:00-- 7:00五、 噪声适用区划分方案1.噪声适用区划分方案(1) 1类标准适用区域:龙腾路、富丽路以南、莲兴路华柏路以东、博爱路以北(岐关西路至天王路段)、天王路以东、公园路以南、沙石路以北、外环路以北、长江路以西、博爱路以南(紫马岭南门至长江路段),紫马岭公园东边界1米以西、中山路以南(中山日报至万佳百货段)、起湾道以西范围。(2) 2类标准适用区域:龙腾路以北、龙腾路至莲兴路华柏路以西、博爱路以北(奔域保令球馆至天王路段)、悦来南路以西、城南北路以西、成业路以南、东环路北起点至兴文路西起点一线以南;城南路以东、成业路至石岐河一线以北、环村东路以东、渡兴路以南以及除渡头工业西区和秀山工业区范围;外环路以南(金字山隧道至景观路一线)、长江路以东、博爱路以北(紫马岭南门至长江路段)、紫马岭公园东边界1米以东、中山路以北(中山日报至万佳百货段)、起湾道以东(中山路至康华路段)范围;石岐河以西、港口河以西、莲园西路以南、合益路和平大街以东、康华路以东;民科路以南、兴发路以西、石岐河以南(兴发路至起湾道段)除民营科技园范围;起湾道以西(龙腾路至石岐河段)、康华路以南(沙岗墟公园侧)、长江北路以东除起湾工业区范围;濠泗村以西、沙边路以南、置业路以西、工业大道以南除高新技术开发区范围;逸仙路以西、工业大道以北、东镇大道以南、康乐大道以东除逸仙工业区范围;沿江东一道以南、康泰路至二洲山北麓一线以南、世纪大道以西、同安涌以东除健康医药产业基地范围。(3) 3类标准适用区域:南区片:博爱路以南(奔域保令球馆至天王路段)、悦来南路以东、城南北路以东、成业路以北、东环路北起点至兴文路西起点一线以北、公园路以北、天王路以西;城南路以西、成业路至石岐河一线、环村东路以西、渡兴路以北以及渡头工业西区和秀山工业区。石岐区片:石岐河以东、港口河以东、莲园西路以北、合益路和平大街以西、康华路以西;民科路以北、兴发路以东、石岐区北界河以南、石岐河以北(兴发路至起湾道段)民营科技园;起湾道以东、康华路以北(沙岗墟公园侧)、长江北路以西起湾工业区范围。火炬区片:濠泗村以东、沙边路以北、置业路以东、工业大道以北、石岐河以南、中山港大道以西、逸仙路以西高新技术开发区;逸仙路以东、工业大道以南、东镇大道以北、康乐大道以西逸仙工业区;中山港大道以东、沿江东一道以北、横门水道以南、康泰路至二洲山北麓一线以北、世纪大道以东、同安涌以西健康医药产业基地。(4) 4类标准适用区域:中山市主次交通干道:中山市一、二、三、四、五、六路;华柏路;东明路;莲塘路;莲员路;光明路;康乐大道;兴中道;西环市路;康华路;富华路;悦来南路、博爱路;起湾道;长江路;中山港大道;逸仙路;外环路;孙文东路;一号路;五十九号路;四十五号路;京珠高速公路;石岐河两岸。2.其它说明:(1) 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的划分若邻街建筑以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且相邻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道路红线外45米±5米的区域范围适用4类标准;若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道路红线外30米±5米的区域范围适用4类标准;若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则距离道路红线外20米±5米的区域范围适用4类标准;另外,若邻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的区域适用4类标准。(2)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的划分根据河道两侧建筑物形式和相邻区域的噪声区划类型,将河堤护栏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分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其原则和方法同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的划分。(3)相邻两类适用区域的共同边界,执行较高类别环境噪声标准;在0~3类标准适用区域周界之外的已建区域,执行与之相邻区域的环境噪声标准类别。六、 各镇乡村居住环境按1类标准执行,镇政府所在地适用2类标准,由市政府及以上各级政府确定的工业区执行3类标准。
Topic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urban planning
noise regulation
Metadata
| Publisher |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zhongshan |
| Date | 2003-01-16 00:00:00 |
| Category | normative |
| Policy Area | 环境保护 |
| CMS Category | 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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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2)
|
unkn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印发江门市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 |
named |
| unkn 中山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调整(1998-2010年)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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