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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0 00:00:00
Notice on Issuing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Zhongshan City to Implement the National and Provinci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2009-2012)
印发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br/>纲要实施方案(2009-2012年)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
zhongshan
This document issues a multi-year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Zhongshan City to execute the national and provinci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ies, setting specific quantitative targets for patents, trademarks, copyrights, and other IP areas to enhance innovation and competitive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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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1 characters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现将《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方案(2009-201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实施方案(2009-2012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国发〔2008〕18号)和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的通知》(粤府〔2007〕88号),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发展,推动我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增强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发展质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城市竞争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创新资源、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搭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围绕我市重点产业、行业和新兴产业,着力培育知识产权,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转变政府职能,增强各部门在知识产权工作上的合力,健全市、镇两级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整合资源,建立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政府相互协调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机制。 (二)统筹兼顾,重点突破。以提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创新意识,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正确把握保护创新与推动运用的关系,有效提升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 三、发展目标 以建设创新型中山为战略目标,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服务新体制,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新机制,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和文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到2012年,知识产权工作达到全省地级市的领先水平。具体目标为: (一)专利。专利申请量持续快速增长,到2012年,每百万人口专利申请量达到3300件,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400件。 (二)商标。注册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增长总量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到2012年,注册商标总量达到4.5万件,省著名商标总量达到230件,驰名商标达到23件。 (三)版权。作品、软件版权登记量年均增长率10%。 (四)植物新品种。到2012年,植物新品种授权量3件。 (五)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软件产品登记量在全省地级市处于领先地位。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设计水平和整体实力得到提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保持增长。 (六)商业秘密。进一步健全企业商业秘密内部管理制度,实现企业商业秘密的规范化管理。 (七)标准。培育一批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参与国际和国内标准制定的企业,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主要工业企业的重点产品9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四、任务措施 (一)努力创造自主知识产权。 1、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地位。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分类指导机制,引导和扶持企业建立现代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制订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全面提升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加强国家、省、市级工程中心和技术中心的培育认定,大力实施省部产学研合作以及科技强企支撑计划等项目,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创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到2012年在全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龙头企业中培育30家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大力扶持企业创建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积极扶持版权作品创作项目,继续做好“版权兴业”重点企业的认定、扶持和资助工作。鼓励农业企业培育农业新品种,加大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推广扶持力度,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工商局、版权局、外经贸局、经贸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局) 2、组建战略联盟。以大涌红木家具、古镇灯饰等产业为试点,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组建产业技术联盟,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多主体之间的协同创新,突破一批行业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提高全市的产业技术水平。同时,组建知识产权联盟,形成一个由企业、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和政府部门组成的知识产权工作网络,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 3、完善创造激励机制。继续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发挥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等财政经费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逐步建立市、镇两级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加大对国内专利、国(境)外专利申请的资助力度,开展专利奖评选和表彰活动。重奖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专利奖的单位。加大对非职务发明人的支持力度,重点加强对青少年、妇女发明创造及其应用的支持。(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局)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侵犯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案件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提高办案效率,降低维权成本,维护权利人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市公安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市人民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 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健全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强化部门间的定期沟通和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落实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之间互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网络平台,形成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市公安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市人民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 3、完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体制。加强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力量,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件专家顾问制度。(市中级人民法院) 4、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坚持有效保护与便利合法贸易相结合,加强执法合作,优化执法手段,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侵权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提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整体效能。鼓励、支持自主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和自有品牌产品出口,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及风险防范能力。加大进出境侵权行为打击力度,规范进出口贸易秩序,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中山海关) 5、推动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以古镇灯博会为试点,切实加强对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维护展会的正常交易秩序。指导会展主办单位制订展品审查备案、参展承诺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协助本市企业做好“广交会”等重大展会的知识产权维权工作。(市经贸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 6、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交流合作、宣传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化水平。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业务指导和资金支持,引导和扶持各行业、区域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 7、建立知识产权涉外应对和维权援助机制。制订对外经贸和科技合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建立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运作、有效应对的涉外知识产权处理机制,提高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建立知识产权重大涉外案件上报制度和知识产权法律援助机制,加强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尤其是重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指导与援助,加大对中小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维权的组织、协助及服务力度。(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外经贸局) (三)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加强专利信息推广运用。按照“政府扶持、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以行业专利数据库建设为基础,引进高端专利信息系统,重点建设灯饰、五金、家电和光学等专业专利信息平台,构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功能完备、共享高效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在研发、诉讼、技术引进等环节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深层次利用,提高企业运用专利信息的能力,降低创新成本,提高研发效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信息产业局) 2、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结合。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大力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结合。建立健全创新风险投资机制,政府出资设立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市内外资金共同设立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引导和支持风险投资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产业化的资金投入,推动中山市产权交易市场开展知识产权交易和知识产权融资等服务,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有偿转让和作价入股。(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发展和改革局、金融办、工商局、版权局) 3、推进专利技术实施计划。围绕我市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培养一批由行业、产业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构成的基础专利,扶持实施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专利技术,积极推动拥有知识产权创新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市知识产权局) 4、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中介支撑、社会参与”的新型标准化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促进知识产权标准化,加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的推广和运用。每年选择一批企业纳入“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育工程”,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 5、开展区域知识产权试点。引导专业镇、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基地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开展园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推进镇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争取1-2个镇区进入“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 (四)强化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1、创新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建立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能,研究制定并指导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政策,形成统一管理、协调有序、联动发展的大知识产权工作格局。积极探索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加强市、镇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发布产业指导目录,重点支持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研发和科技攻关。政府财政应重点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实施和产业化。市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等财政经费要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倾斜。将知识产权的创造、拥有、运用、保护及管理情况作为各类科技立项、科技奖励、企业工程中心及技术中心的认定和复审的重要条件之一。(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科技局、经贸局、知识产权局) 3、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在制订重大产业技术和装备引进政策以及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中,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全程参与,提供政策性建议。政府投资或支持的重大项目和产业,要进行知识产权论证和评估。规模以上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涉及知识产权的重大经济活动,要事前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报,并接受指导和监督。政府投资立项的各类重大研究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的承担方在进行股份制改造、中外合作中转让相关知识产权时,应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市知识产权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科技局、经贸局、外经贸局、版权局、国资委、工商局) 4、建立知识产权统计和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知识产权考核体系,建立与中山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统计指标体系,将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商标注册量等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大中型工业企业专利情况等纳入统计范畴并定期公布。(市统计局、知识产权局、版权局、经贸局、工商局) (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1、大力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支持和指导力度,出台扶持和奖励政策措施,加强专业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行为,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引导中介机构依法开展专利申请、版权登记、商标注册、信息服务、资产评估、司法鉴定、知识产权交易和诉讼等业务,鼓励中介机构完善服务功能,形成服务特色,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向专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积极引进高端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加强与国内外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交流合作,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市知识产权局、发展和改革局、工商局、版权局、科技局) 2、实施企业专利一站式服务工程。充分发挥专利工作对鼓励创新、转变发展方式、培育新兴产业的引领作用,以专利信息平台为基础,依托一批高素质的专利服务机构,组织实施“企业专利一站式服务工程”,针对不同层次的企业提供贴身、全方位的专利服务,着力提高企业对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通过网络信息化手段,实现专利检索、专利申报、专利战略分析、专利交易、专利维权等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降低专利服务成本,提高专利工作效率。(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 3、加强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建设。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优势产业的知识产权进行调查研究,监测和发布我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技术领域的境内外知识产权状况、发展趋势和竞争态势。及时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政策的变化和调整情况,为政府决策及企事业单位发展服务。(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经贸局、外经贸局) (六)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与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由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统一协调,各部门协作,调动中介机构、高校和学会协会等社会力量,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构建宣传网络。以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基地为载体,以世界知识产权日和知识产权宣传周为契机,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崇尚创新、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着力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库,培养和引进我市急需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中介服务人才和研究人才等多层次知识产权人才。把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训纳入我市人才战略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建立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把知识产权知识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广泛开展面向行政管理人员、中介机构服务人员、研发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开展知识产权学校教育。逐步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高等学校在读本专科生公共选修课或专业必修课程,培养知识产权高级人才。推动中小学及职业中学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开展市知识产权竞赛活动,调动学生学习知识产权知识的积极性,培养学生自主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工商局、版权局) (七)促进知识产权区域合作与对外交流合作。 1、促进知识产权区域协调发展。火炬区、小榄镇要重点发展一大批对全市经济社会有带动作用的高水平自主知识产权,形成知识产权发展的龙头。各镇区要以专业镇、产业集群、软件产业园区为载体,建设知识产权产业基地,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企业。实施区域品牌战略,加强对区域商标的指导工作,建立黄圃腊味、古镇灯饰等区域商标,统一许可标准和使用规范,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树立区域品牌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经贸局、工商局、版权局、发展和改革局) 2、推进区域知识产权合作。贯彻落实《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积极参加各项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探索与兄弟城市建立知识产权合作和交流的长效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区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专业合作平台,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政策研究、中介服务等交流与合作。(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加强与港澳知识产权合作。落实粤港澳在知识产权保护、培训、教育、研究、人员交流、信息交换以及申请注册等方面的合作,完善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扩大合作影响。落实粤港澳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精神,依法开展打击跨境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联合专项行动。(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4、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海关组织等国际组织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选派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到国外学习和交流,邀请国外知识产权领域专家来我市举办讲座和交流。(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八)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方案的推进与落实。 1、落实知识产权工作责任制。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工作的重要日程,完善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专项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工作,切实保障知识产权战略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镇区财政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为本区域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3、加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以市知识产权研究会为依托,推动知识产权学术交流,为政府部门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决策咨询。聘请知识产权专家,组建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每年举办一次高层对话或者高级论坛,对全市知识产权政策性和现实性等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建议。 4、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考核评估。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工作,组织各相关单位制订年度计划,并将每年的实施情况报市政府;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监督指导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情况,研究和解决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遇到的问题。
Top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novation policy
regional development
Metadata
| Publisher | 中山市人民政府 |
| Site | zhongshan |
| Date | 2009-11-10 00:00:00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知识产权 |
| CMS Category | 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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