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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Shenzhe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Issuing the Shenzhen Work Safety 12th Five-Year Plan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深府办〔2011〕100号 sz
This document officially issues and mandat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Shenzhen's city-level Work Safety 12th Five-Year Plan (2011-2015), which outlines the guiding principles, goals, key tasks, and major projects for improving work safety and accident prev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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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深圳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深圳经济特区新三十年开局的五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率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从“深圳速度”到“深圳质量”的跨越、树立城市发展新标杆的关键时期。《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全市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行动路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确保城市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对于实现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本规划是全市“十二五”时期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规划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发〔2011〕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市情及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 本规划是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是今后五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基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年至2015年。 一、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五”期间,深圳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是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法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完成了全市市、区、街道三级安全监管机构的设置,全市6个区、2个新区、57个街道100%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市、区两级政府均建立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制度,投入巨资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修订和出台了《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制度,建立了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管理体系;完善了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检查督查、联合执法、事故责任追究等制度;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进一步健全。 二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进一步完善,使得安全隐患能够被“早发现、早治理、早消除”;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大问题的监测和预警;实行“12350”全市安全隐患有奖举报24小时全时段受理,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媒体曝光和挂牌督办制度;全市“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安全监管模式和“社区网格巡查、群众举报核查、企业单位自查、执法部门检查、领导带队督查”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三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以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为突破口,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活动,行业安全管理整体状况得到持续改善;积极倡导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深入推行在全国率先创立的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制度,督促企业配备专人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稳步提高;全面推广安全生产托管制度,广大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的难题得到有效化解;推广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和标杆企业示范模式,实施优先监察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机制得到进一步建立和健全。 四是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和专项整治得到进一步加强。强化区、街道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建设,配备安全生产执法专项编制,全市基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得到稳步加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面推广实施动态执法、“飞行检查”和随机抽查制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调查各类安全事故,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重点整治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和“城中村”、“三合一”等火灾隐患场所,严查重罚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肇事逃逸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危险边坡、学校等重点行业或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市安全生产基础得到显著改善。 五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得到进一步深化。投入一亿多元财政资金建成了“深圳市现代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每年接待市民免费参观体验十多万人次;以“全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为载体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扎实推行;积极实施对特种作业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广大企业员工的安全素质;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投入,向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知识,努力做到“报纸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全体市民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得到不断加强,安全生产“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六是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成立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海上救助等重点行业或领域的专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咨询队伍和志愿者救援队伍;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横到边、纵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高危行业或规模以上企业的全员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定期开展;覆盖市、区、街道各级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初步形成,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联勤机制进一步健全。 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在全市本地生产总值高速增长,以及能源原材料需求旺盛、各类大型工程项目全面大规模开工建设、人流物流更加频繁的形势下,我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1 “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相关指标进展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2005年 2010年 下降幅度 1 亿元本地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225 0.071 68% 2 各类事故起数。 10434 2877 72% 3 各类事故死亡人数。 1114 675 39% 4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1.98 1.23 38% 5 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 114 87 24% 6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11.94 3.41 71% 7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971 582 40% 8 火灾事故死亡人数。 29 6 79%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新机遇新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深圳经济特区在新的起点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攻坚时期。本市将全力以转型发展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创新发展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以和谐发展建设民生幸福城市,以协调发展加快特区一体化进程,以低碳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综合配套改革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努力争当“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先行市。深圳市委的战略决策,为安全生产指明了方向,给安全生产带来了难得的机遇。 一是创造深圳质量,推动科学发展,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市各级政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重视安全生产的力度和强度越来越大,全社会关注安全的程度越来越高,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大推动力。深圳大部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进一步深化,行政效能将进一步提高,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是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入,为解决深层次、结构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深圳产业结构将进行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高耗能、高污染和落后产业将进一步淘汰,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高端产业,这将从源头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从本质上提升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水平。 三是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努力,安全生产工作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监管监察执法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初步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从业人员和社会安全素质不断增强,为完成“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特区一体化,全面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时期,各种传统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风险矛盾交织并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面临三个方面的挑战。 一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安全生产管理提出新挑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保障需求与相对落后的安全保障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舆论对政府安全保障能力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安全生产管理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同时,我市第二产业比重逐步下降,但是以低端生产、粗放经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中小企业数量仍然众多,企业安全管理不严、技术落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较差等问题仍将长期存在,道路交通、消防、建筑、工矿商贸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城市功能布局调整,大力发展高新技术、金融、物流、文化等支柱产业,对城市生命线工程的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产业的安全管理面临新问题和新挑战。 二是安全基础设施滞后等遗留问题成为新挑战。多年来,我市经济迅猛发展,但安全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相对滞后,欠账较多,公共安全基础设施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不少建筑物安全等级不达标;消防管网、消防站的数量较少、分布不科学,消防车数量不足、种类不齐,灭火救援装备亟待更新和升级;城市生命线工程中部分管道线路老化易损;部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设施陈旧、通道不畅、照明不足、安全标识不清;城中村、出租屋和违法建筑等历史遗留问题仍将长期存在,改造难度大,火灾等安全隐患突出。 三是城市规模和发展速度给安全生产管理带来新挑战。城市快速发展和特区一体化迅速推进,城市关联性越来越强,土地、人口、资源、环境等因素对城市运行和发展的刚性约束越来越明显,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复杂性、关联性、危害性也越来越大。我市人口密集,2010年末常住人口达1037万人,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道路交通安全压力大,民用车辆总计170.5万辆;企业总数超过36万家,其中不少企业受短期利益的驱使,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管理薄弱;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突出,其中许多高层建筑结构复杂,消防设备、电梯设备、幕墙老化问题日益彰显,容易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救援难度很大;人员密集场所数量众多,重大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日趋频密,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众多,特种设备总量庞大,监管难度较高。 在面临新挑战的同时,我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任务繁重,基础薄弱,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管理队伍比较薄弱,区、街道两级安监部门的任务繁重,要求很高,但许多基层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难以适应工作需要,突出地表现为人员编制不足、流动性大,业务能力、监管手段和执法水平都有待提高;一些部门不积极履行自身所应当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责,安全监管不到位;部门、区、街道之间在安全监管方面仍然存在推诿、扯皮、不作为的问题;部分领域的管理体制还不够畅顺,安全监管存在权责不对等、职责交叉或缺位、错位的现象。 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强化。全市不少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管理不善,隐患重重、整改不力;安全管理水平低,不愿管、不会管、无人管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培训不足,许多员工不具备基本的安全防护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部分企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安全防护措施差,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窒息等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三是监测预警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城市安全管理规划水平还偏低,城市生命线基础设施规划、应急救援能力规划的风险评估机制不够健全,部分不合理的规划建设带来风险隐患;监测预警的覆盖面不够广,安全网格化管理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危险化学品、轨道交通、高层楼宇、人员密集场所等方面潜在的安全隐患仍然较多;监测预警的技术手段不够先进适用,突发事故信息分析研判和预测预警工作还比较薄弱,集体会商、专家辅助决策制度还不完善;隐患整治不够到位,基层安监执法相对薄弱,一些排查出的隐患得不到有效整治,一些隐藏较深、较难识别的隐患得不到及时查处。 四是应急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应急物资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调拨、更新、管理等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城市现状和发展的需求;应急平台功能有待完善,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组织机构网和物资数据库、专家数据库、救援队伍数据库等建设、管理和使用还有待完善;部分应急救援装备明显不足,超高楼宇消防车辆、大型起吊车辆等专业救援设备还比较缺乏;基层应急保障能力薄弱,基层部门和单位以及街道、社区缺乏事故救援常用物资和装备。 五是安全文化普及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单位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够强,虽然我市在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方面不断加大投入,但是城市的安全文化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并没有真正形成“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一些单位负责人甚至个别领导干部缺乏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没有正确掌握预防和处置突发事故的基本常识、原则和方法,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不强;很多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的安全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不强,尤其是面对火灾、坍塌、燃气泄漏等突发事故时,缺乏安全保护意识,对应急自救常识似懂非懂,缺乏演练,一旦事故来临则手忙脚乱。 总之,“十二五”时期,深圳安全生产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推动安全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一切有利条件,积极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深圳安全生产工作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安全发展为主题,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管,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事故处理为重要保障,以规范生产为重要途径,以科技进步为重要支撑,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构建“一岗双责”与“属地管理”相结合、“部门推动”与“辖区统筹”共促进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着力提升安全发展质量,为创造“深圳质量”、建设“幸福深圳”提供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规划目标。 到201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新体制新机制,建立较为健全、完善的企业安全保障、政府安全监管、安全科技支撑、事故应急救援和宣传教育培训等体系,较大幅度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职业危害得到显著控制,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建成安全发展型城市,率先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专栏2 “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规划值 1 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0%以上,达到608人以下 2 亿元本地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10%以上,达到0.064以下 3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10%以上,达到1.11以下 4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下降20%以上,达到2.73以下 5 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 控制在0.08以内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 1.实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粤发〔2011〕13号),制定我市的实施细则。积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并向全市推广。制定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相关配套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考核表彰奖励机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制度、“一票否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副职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全体党政领导干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2.构建大部制改革后的安全生产监管新格局。深化市政府大部制机构改革,强化和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使行业管理与安全生产紧密结合,促进行业政策、标准制定与安全生产监督执行形成合力。加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强化各级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与督查督办职能。进一步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努力构建市应急办综合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责任更加清晰的安全生产监管新格局。 3.完善“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理顺各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范围和管理关系,统筹考虑各街道办事处的辖区面积、企业数量等实际情况,加强安全监管基层力量建设。健全“两级管理”的消防体制,进一步落实公安消防机构和派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区、街道两级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建立街道、社区安全巡查队伍。在辖区面积较小的区安监部门探索推行安全执法垂直管理体制。健全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安委会定期磋商制度,统筹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形成条块之间的工作合力。 (二)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4.建立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指导企业建立覆盖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和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普通员工在安全生产上“人人有责”。督促企业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管安全。监督企业健全和完善涵盖所有作业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企业生产现场的监察,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5.完善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督促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存储风险抵押金,依法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证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资金投入并专款专用。继续推行企业安全主任制度和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咨询活动,监督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主任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机构或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资质考核,督促企业对所有员工开展上岗前安全培训和日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持证上岗制度,在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推广“平安卡”。 6.强化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为中心的安全生产检查体系。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建立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和监控平台,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库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设。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建立详细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治理。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预警预报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制定风险防范预案,发现事故征兆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并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建立企业事故隐患主动、定期报告制度,完善“12350”隐患举报与奖励制度,构建社区网格巡查、群众举报核查、企业单位自查、执法部门监察的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7.大力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活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适应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及时制(修)定安全生产新标准、新规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工伤保险费率挂钩等激励措施,加强引导,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重点行业或领域,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从根本上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8.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督促企业针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车间、重点部位和企业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企业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保养。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加强高危行业企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和其他应急演练。 专栏3 企业事故防范能力建设工程 重大危险源普查与监控:全面开展全市重大危险源普查,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对潜在事故风险高的重大危险源,从系统工艺控制、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建立更加先进的安全生产监测预警与监控系统。 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结合深圳实际,制定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在工业和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力争到2015年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 (三)深化依法安全监管执法。 9.建设专业化的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对全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进行调研,完善大部制改革后安全生产执法机制。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考核等制度,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严格新增执法人员专业背景和选拔条件。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工程。到2015年各区、街道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专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10.改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条件。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相关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0〕84号)要求,建设完善市、区、街道安全监管部门办公业务用房,与安全监管执法任务相适用的专业装备全部配置到位。 11.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建立全市公共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科学划分公共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建立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和标杆企业示范制度,探索实施优先监察制度。探索实施中小企业安全生产资助计划。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和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制度,完善工商、金融、保险和有关资质管理部门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企业的制约措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销售和储存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专栏4 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安全监管执法部门工作条件改善:改善市、区、街道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到2015年,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达100%,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交通专用工具、现场安全检查设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仪器仪表、事故调查取证分析设备、个体防护装备、移动执法终端专业设备等全部配备到位。 安全监管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全市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形成覆盖市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各区安全监管部门、各街道、各有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信息网络与基础数据库。 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实训:对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训练。 (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 12.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态势。强化对客运车、校车、泥头车、搅拌车、电动车、拖挂车、非法营运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生命工程”专项治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隔离措施,到2015年城市快速道路全部建成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较高等重要路段的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对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和危险桥梁的实时安全监控。强化对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客运和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安全素质培训。建立驾驶员交通违法、肇事信息查询平台,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健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机制。 13.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编制实施2010—2020年深圳市消防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市消防设施系统布局和消防站点建设。加强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建设,强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增建设36个消防站,消防栓建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建立消防栓管理和维护制度。严格落实街道、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制,建立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和消防信用监管体系。强化基层现役消防人员抢险救援实训。实施公众聚集场所、高层楼宇、地下建筑等的消防安全治理。推行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挂牌督办制度,加快解决建筑物消防验收历史遗留问题。强化“城中村”火灾隐患整治,着力解决“城中村”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14.全力防范建筑施工事故。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和施工工艺、技术及装备。固化和细化在建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对装饰、维修特别是外墙清洗、空调安装工程的监督检查。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健全建筑施工企业与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以桥梁、隧道、公路、水利工程等为重点,建立设计、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制度。将安全设施“三同时”纳入建设项目管理程序。严格要求政府工程建设使用具有合法资质的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中列明的安全生产措施费,并专款专用。 15.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防控体系。对已建、在建化工集中区或园区实行区域性定量风险评价和安全规划,实现化工产业园区安全合理布局。推动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规划和建设,分片区建设危险化学品周转仓库,规划建设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加快海上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依托科研院所组建深圳市危险化学品鉴定中心。加快推进清水河和东角头油气库区的搬迁整治。严格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许可。加强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据相关规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及时清理“关停搬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原有管线、设施。 16.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理顺市局、分局科、所三级联动监察工作机制,推动实施电子政务,构建大市场监管格局下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模式。建立特种设备行政执法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落实检测机构技术把关和报告重大问题的责任。开展起重机械、简易电梯、压力管道元件、气瓶等的安全整治,强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的安全监管。“十二五”期间,各类特种设备动态定检率达到95%以上,实现重点监控设备监管率和严重隐患治理率达到100%。 17.实行轨道交通综合安全治理。加强轨道交通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环节的全过程安全监管。强化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检,提高安全物防、技防、人防能力。着力完善地铁站点人员疏散导向标志、应急通信照明、安全门系统等设施。利用站点显示屏,宣传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措施,提高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置能力。 18.构建水上交通安全防范体系。开展盐田港区、赤湾码头、蛇口码头、大铲湾码头的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强化码头、运输船舶和采砂、桥梁建设等水工作业的安全监管。推进深圳周边海域主要航道监测系统建设。制定和实施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建设深圳海上溢油应急反应体系。 19.确保民航运输安全。认真落实中国民航航空安全方案,建立完善深圳机场安全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研究划定深圳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加大机场净空保护措施的执行力度。加强深圳机场飞行区内设施改造,改善和优化深圳机场空域与时刻资源管理。实施规章符合性基础上的安全绩效管理。完善深圳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非法闯入等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力争“十二五”期间运输航空每百万飞行小时重大事故率低于0.2,杜绝非法干扰造成的航空器重大事故。 20.建立市政工程安全监控系统。实施全市燃气管网和化学品输送管道基本情况普查,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在燃气管道周边的电信、电缆井内加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构建燃气管网监测系统。统筹规划燃气瓶装站、储备站布局。建立健全全市燃气安全远程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全市燃气管网和设施安全监管的远程化、信息化管理。建立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地下管网信息共享机制。 21.保障深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优先保障“大运会”期间深圳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积极开展“一体化”安全生产体系和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5钻认证,实现与香港先进电力企业接轨。杜绝人为责任事故和较大及以上设备、电网事故,杜绝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杜绝电气误操作事故,一般非责任考核事故率和现场违章率逐年下降。 22.积极防御气象灾害。建立对气球和防雷安全监管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将易燃易爆场所、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关系民生的重点场所防御雷电安全管理纳入社会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考核范畴。依托智慧深圳公共服务网络,实现气象灾害防御信息分类及时有效发布。“十二五”期间,气象灾害有效监测率达95%以上,监测信息每5分钟自动更新,逐步实现按街道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重要提示信息。 23.全力确保深圳口岸安全。改造皇岗、文锦渡、沙头角口岸高低压配电系统。更换罗湖口岸扶手电梯和空调风柜。升级改造罗湖、皇岗、文锦渡、沙头角四个老口岸和深圳湾口岸消防系统。改造皇岗口岸货检场地。确保各口岸安全运作和畅通,口岸安全无事故。 24.改善其它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制定出台核电站厂址保护、五公里发展限制区界定、核应急资源与保障规划等相关的规章制度。全面排查整治中小学校安全隐患,实施中小学校校舍加固改造。加强对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大力推动平安校园创建。加强危险边坡等地质灾害的排查和治理,防范滑坡、坍塌事故。继续深入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城管系统安全管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防范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专栏5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程 道路交通安全生命工程:加强宝安、龙岗、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等道路交通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对事故多发点段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在交通繁忙路段建设大型诱导屏。整治北环、南头关、布吉路等重点拥堵路段。 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安装:到2012年,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三类以上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教练车、重型货车和汽车列车等重点车辆全部安装使用符合国家、省标准的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推动有条件的运输企业建立基于GPS的实时安全监控系统。 消防抢险能力提升:按照国家标准配齐配足应急救援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实施消防队伍标准化建设工程。对消防队伍的灭火救援能力进行评估改进。有条件的消防站配备高层楼宇消防云梯、消防直升机等装备。 推行消防监督“六个e网”:全面推行消防监督信息e网公开,消防监督业务e网受理,咨询举报投诉e网办理,重点工程项目e网直通,消防重点单位e网管理,消防知识技能e网培训。 老口岸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罗湖、皇岗、文锦渡、沙头角等老口岸设施设备升级改造。 (五)强化职业危害监督管理。 25.严格职业危害防治源头管理。紧密围绕产业结构调整,督促企业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改善作业场所环境。严格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制度,严格执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制度。推动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26.实施重点职业危害治理。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确保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到2015年,高危行业企业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工作场所粉尘、高毒物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实施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氨气、苯、重金属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防范治理工程,开展中毒隐患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生产设施、设备、场所进行治理。 专栏6 职业危害防治工程 粉尘危害综合治理:以防治尘肺、矽肺、石棉肺为重点,开展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防治示范工程。 重大职业危害隐患防治:以防治高毒物质与重金属职业危害为重点,开展苯、甲醛、正己烷等高毒物质和铅、镉等重金属重大职业危害隐患防范治理。 (六)强化安全生产法制标准建设。 27.加快安全生产立法。充分运用特区立法权,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安全生产立法,重点推进《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健全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基础的特区法规、规章、地方标准和相关制度。重点推进制定特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深圳的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在深圳的具体实施细则。 28.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加快我市安全生产地方标准的修订步伐,重点制定城中村消防安全基本规范、中小企业安全管理指引、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指南、物业管理安全基本要求等,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安全操作等标准规范。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分级、安全监控、备案的实施指南。 (七)提高安全科技支撑水平。 29.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和专家库。坚持科学技术与安全生产紧密结合,把安全生产领域亟待解决的基础研究项目和关键性技术难题列入我市“十二五”科技攻关计划。优先加强“城中村”安全治理、战略性新兴产业安全、物流业安全、装备制造业安全、服务外包安全、商贸会展安全等方面的对策研究。 30.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与装备。支持和引导企业进行安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业。重点引进推广事故应急逃生滑道、漏电报警与保护系统、车辆实时监控、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阻隔防爆、关键操作联动、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可靠度检测、危险化学品罐体管道泄漏自动关闭、冲剪压切设备刚性刹车系统等安全产品与技术。 31.培育和发展安全专业服务机构。推广安全生产技术购买服务制度。培育发展社会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发挥对政府安全监管的辅助服务作用。规范完善市区两级安全协会运作机制,增强其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推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培训、咨询等专业机构的规范发展,强化对安全专业服务机构的考评,充分发挥专业服务机构在事故预防、处置和救援中的技术支持作用。 专栏7 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资源保障平台建设:依托深圳现有科研院所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搭建科技研发、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职业危害检测、安全培训、安标认证与咨询服务技术的安全生产资源保障平台。 深圳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平台建设:依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深圳分院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深圳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平台,建设具有专项研究试验功能的实验室。 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推广:重点研制检测监控、安全避险、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设备,重点推广化工园区定量风险评价与安全规划,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建立自动控制系统及独立的安全监控系统等。 (八)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32.健全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在各区安监部门设立与我市实际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整合街道应急管理各方力量,形成上下贯通的市、区、街道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强化信息报送和汇总,健全应急管理与消防、交警、海事、气象、环境保护、卫生等有关部门的应急指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33.强化应急资源保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以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以专家咨询队伍为支撑,以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的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专家库,加强专家在应急救援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按照省里的规划要求,依托企业等现有应急资源,建立深圳油气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制定出台全市应急指挥平台和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构建全市统一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物资、避难场所、企业危险源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物资保障联勤机制,确保应急保障及时有力。 34.加强预案编制与演练。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强化企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出台全市应急预案管理规定,明确和细化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演练、培训等要求。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联合演练。加强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全面开展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应急预案与演练评审,并逐步拓宽到电站锅炉、高压氧舱等其他特种设备。 专栏8 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整合全市应急资源,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信息处理平台,构建全市统一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 深圳海上防溢油能力建设:建立深圳溢油监控中心,建设深圳东部、西部海上溢油应急设备库,购置防污应急设备,建造溢油应急回收船。建设深圳海上安全预警监控信息系统。 (九)提高公众安全防范能力。 35.严格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及继续教育培训。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加强企业班组建设,建立完善班组管理体系。实施优秀产业化工人培养工程,对企业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专业培训。进一步理顺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主任培训、考核的体制机制,加大培训考核力度,督促企业按规定聘用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安全主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36.健全市民安全公益宣传机制。实施安全生产公益宣传行动,制作内容详实、样式精美、雅俗共享的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深圳特区报、深圳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台等各媒体定期刊登和播放。利用市属各媒体和主要交通要道、道路两侧以及市内主要地段路牌广告,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突发事故自救互救能力。依托深圳市现代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探索建立公共安全培训教育新模式及相关公益设施资金运作保障体系,定期组织公众尤其是中小学校重点开展火灾、道路交通、居家燃气等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和应急演练。 37.创建安全发展型城市。实施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行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文艺晚会,派发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编印安全生产常识手册、海报及招贴画,实施安全宣传画张贴工程,全市所有社区、企业及“三小场所”全部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发展以社区为中心的减灾战略。推动各社区图书馆设立安全书籍专柜。推进安全诚信企业、平安校园等建设,创建安全发展型城市。 专栏9 市民安全自救互救能力建设工程 安全公益宣传:制作内容新颖、生动精彩的市民安全自救互救宣传动漫片,定期在深圳电视台、广播电台循环播放。制作实景安全公益广告,发放到各区大型户外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制作安全生产宣传明信片,编制发放《市民生活安全手册》和《企业员工安全手册》。 安全知识培训:巩固深圳市现代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的教育示范成果,在外来从业人员比较集中的宝安、龙岗两区再各建一个安全教育基地,其他区(新区)也力争各建设一座具备相似功能的安全教育基地,以扩大受众覆盖面。全市有条件的街道也要建设一批“安全宣传教育屋”。以各级、各类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为依托,采取公开授课、网络讲授、媒体知识竞赛、送教上门、现场模拟互动等多种形式,对全市安全生产战线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员工、中小学生开展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等培训,力争在2015年前,全部轮训一遍。 安全社区建设:推广福田区创建“安全社区”的经验,在全市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各区至少开展创建一个国家级以上的“安全社区”。 四、保障措施 (一)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 38.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要求,强化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推动安全发展的责任。加大党委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力度,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之中,融入我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幸福深圳评价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39.同步规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各区政府要将安全生产相关内容、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相关内容纳入本行业(领域)发展规划,做到安全生产与行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以安全生产规划统筹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40.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发挥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等组织的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拓宽和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落实“12350”举报电话值守场所和值守人员,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及时整改。 (二)完善目标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 41.强化指标控制和责任制考核。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指标控制管理体系,将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一分解到各区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列入市政府绩效评估范围,强化过程监督。健全安全生产绩效考评体系,完善责任制考核办法。探索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考核机制,构建党政领导干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面。 42.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建立安全生产表彰制度,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对事故超指标或者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重点区域和行业实施挂牌整治。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实行挂牌整治。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不达标的单位,实施警示督办制度,由市、区领导分级进行警示约谈、当面督导。建立邀请组织人事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安全生产评议与考核的机制,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区或部门实施一票否决。 (三)健全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43.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的保障力度。加强我市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效益。各区要逐步提高专项资金额度,宝安、龙岗两区年度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不少于1000万元,福田、罗湖、南山等区不少于800万元,其它区域不少于600万元。把安全监管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纳入各区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领域,保障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装备、经费到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投入责任,确保安全标准化创建、安全技术改造、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所需资金到位。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安全发展城市建设,建立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44.制定出台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制度。实行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企业全员风险抵押金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推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完善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运用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机制,促进企业加强事故预防。 (四)强化规划实施考核。 45.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实施本规划是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的重要责任。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投入,引导社会资源,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逐项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 46.建立规划实施与评估机制。市应急办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的动态监测和监督检查,定期评估分析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重点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并于2013年底和201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市政府考核各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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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 safety five-year plan urban gover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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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深府办〔2011〕100号
Publisher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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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20-03-12 14:30:08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安全生产
CMS Category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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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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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到龙华街道壹方天地开展《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暨城市安全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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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15号)《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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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首违免罚”条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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