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plan high 2020-03-12 14:27:03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Shenzhe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Issuing the Work Plan for Building Livable Communities in Shenzhen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宜居社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深府办函〔2012〕49号 sz
This document issues and mandat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a multi-year work plan to improve the livability of communities across Shenzhen, setting specific targets for 2013, 2015, and 2020.
Document Text 8,413 characters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宜居社区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将《工作方案》中涉及本部门、本区(新区管委会)的工作进一步细化和分解,明确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居环境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导,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四月十四日深圳市宜居社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宜居社区建设,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2010〕10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性 建设宜居社区是将深圳建设成为生活舒适、环境优美、功能完善、人民群众具有幸福感的宜居城市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省政府提出“2015年末,珠三角地区宜居社区(含省级、市级)比例达到70%”目标,缩小我市原特区内外社区建设水平差距的基本手段。 针对我市社区自治组织的管理功能未充分挖掘,社区凝聚力较弱,居民文明意识和家园意识有待提高,城中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和科学引导,抗灾防灾设计和设施有待完善,后街背巷脏乱、道路破损严重,原特区外社区规划相对滞后,公交停靠站服务设施配备不齐全,排水管网、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垃圾分类回收桶等市政环卫设施不完善,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不均衡,基层文化机构的服务质量与水平有待提高,住宅区物业管理尚未全覆盖,且专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有必要采取措施加快建设宜居社区。 二、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提升深圳质量、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启动、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思路,改善社区环境、加强社区管理、完善社区服务、保障居住安全、丰富文化生活,全面提升社区宜居水平。 (一)统筹安排,协调联动。 宜居社区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许多历史遗留问题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必须在整体上统筹安排,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相关单位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突出重点,注重特色。 各社区要以建设宜居社区为契机,明确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充分挖掘社区自然景观、历史、文化、生态、旅游、商业、民居风貌等方面的特点,建设有特色的宜居社区。 (三)强化落实,注重实效。 紧紧围绕宜居社区建设目标,明确各区、各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强化绩效考核制度,检查监督各区、各部门实施情况,狠抓任务落实,切实提高社区宜居水平。 三、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宜居社区,为广大群众打造“配套齐全、洁净优美、服务完善、安全便利”的幸福宜居工作生活环境。到2020年底,我市社区基本建成宜居社区,成为国家和广东省宜居城市建设的先进城市和示范城市。 (一)近期目标(2012—2013年)。 全面启动宜居社区建设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良好局面。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以街道为单位组织社区调研,确定需改进和集中整治的项目,并编制宜居社区改造和建设方案。方案要突出特色、落实建设、注重实效。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要整合和利用已有的资金、资源,先行扶植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建成宜居社区,同时稳步推进基础条件一般或较差的社区开展宜居社区建设工作。力争到2013年底,原特区内宜居社区比例达到50%,原特区外宜居社区比例达到30%。 (二)中期目标(2014—2015年)。 重点加强社区的环境建设和卫生治理,完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完善社区交通、教育、医疗、文体等设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原特区内外社区在环境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明显缩小。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要以已建成的宜居社区为典范,加快已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社区的建设,使其达到宜居社区标准,同时兼顾基础条件较差的社区建设工作。力争到2015年底,原特区内宜居社区比例达到70%,原特区外宜居社区比例达到60%。 (三)远期目标(2015—2020年)。 加大对综合条件较差社区的投入,通过不断完善社区建设,实现社区居住空间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完备、管理服务水平国内领先、社区文明和谐度高。已获得宜居社区称号的社区持续完善社区建设,保持宜居社区复查通过率达100%。到2020年底,我市社区基本达到宜居标准。 四、工作内容 宜居社区建设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生态环境、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创新社区管理机制、丰富社区文化生活、健全社区安全体系等六个方面。 (一)完善社区基础设施。 优化社区基础设施空间布局,重视老旧社区、城中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交通、教育、医疗、文体、养老服务等机构设施,为充分发挥社区功能提供基础保障。 1.提升社区公共交通建设。重点配置和完善原特区外社区的公交停靠站服务设施,修复社区内破损道路,完善社区内交通指示标志,重视社区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和建设,加快完善绿道网及配套设施。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绿道网与公共交通衔接。 2.加强社区教育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和就近入学原则,配套建有相应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建有面向社区居民的社区学校,开展教育培训、家庭教育等活动,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提升社区居民素质。 3.完善社康中心建设。加大社康中心建设财政投入,吸引优秀医疗人才服务社区,进一步完善社康中心医疗设施和人才配置,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 4.建设文体广场和社区公园。充分利用拆除违章建筑后的空地、尚处于纯绿化状态的公共绿地以及社区内的空地,将其建设改造成文体广场和社区公园,并配套建设体育锻炼、健身器材或设施,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健身条件。 5.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完善居家养老指导和服务网络,大力发展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服务为补充的格局。 (二)建设社区生态环境。 完善社区环卫设施及雨污分流系统,提升社区绿化景观,优化社区公共空间,重点提升城中村、老旧社区的环境。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建设生态的社区环境。 1.保持社区干净整洁。社区内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社区内污水全部进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或社区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社区内无污水漫溢、漫流现象。社区有垃圾转运站、二类公共厕所、垃圾分类回收桶等小型环卫设施,配备足够的卫生清洁人员,定期打扫和清洗道路和公共场地,实现垃圾及时清运。培养居民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垃圾袋装化,不乱丢乱扔垃圾。 2.提升社区绿化景观。完善社区绿地建设,在城市更新项目中增加有功能分区的绿地公共空间。社区要充分挖掘潜力增加绿地面积,绿地率达到25%以上(其中新建社区要达30%以上)。有条件的社区要通过立体绿化等方式提高社区绿化覆盖率。 3.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加大白蚁防治力度,加强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房屋白蚁预防管理。完善“四害”防治基础设施,有效控制社区“四害”密度。制定“四害”消杀标准,有效指导、监管消杀,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推广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在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宣传和培训,补充垃圾分类回收桶和回收点,居民能按要求投放垃圾,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 5.利用清洁能源。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在社区大力推广应用清洁能源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技术,鼓励居民利用太阳能等清洁优质能源产品,节约能源,减少排放,改善大气质量。 6.倡导低碳生活方式。通过宣传栏、讲座和结合产品推介活动等方式对居民进行低碳生活教育。倡导居民节约资源,绿色消费,使用环保袋,不用塑料餐盒,少用一次性用品。 (三)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为出发点,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的内容,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居民自助互助服务、社区商业服务。 1.实行一站式政务服务。社区要从方便居民办理各项业务出发,实行政府部门基层办事机构“一站式”服务,为居民提供户籍登记、计生、劳动就业等政务服务。 2.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按照人口规模,参照地域面积、服务对象、服务需求和功能定位等因素建设社区服务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咨询、法律援助、劳动保障、青少年帮扶、心理辅导、老幼照料等多元化的综合服务。 3.建立“社区家园网”。以社会建设“织网工程”综合信息平台为依托,根据各社区的不同特点,开发个性化的“社区家园网”,在网上实现群众诉求的受理、分流、办理、反馈的全流程管理,让社区居民享受各种公共服务和公益服务。 4.推进住宅区物业管理全覆盖。针对原特区外物业管理薄弱的现状,采取专业式、菜单式、守护岗式等多种模式引入物业管理,整合优化社区管理资源,解决社区尤其是城中村、老旧社区的物业管理问题。到2013年底,实现住宅区物业管理基本覆盖,到2015年底,实现住宅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5.鼓励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成立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展社区服务组织网络。鼓励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和授权社会组织承担社区服务事务,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公共服务社会化。 (四)创新社区管理机制。 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理顺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发展社区自治组织,构建新型社区管理模式。 1.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积极参与建设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推动社区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党群沟通的固定渠道,党代表与社区建立固定联系,定期到社区开展工作。 2.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全方位、全过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实现每个责任网格与各区(新区)、街道、社区综治信访维稳三级平台及其他部门实现信息联网、实时对接,形成立体化、信息化的网格服务管理格局。每个责任网格内实行精细化、标准化的服务管理。 3.发展社区自治组织。强化居委会“枢纽、议事、监督、服务”职能,完善居民自治制度,推行居委会与业委会委员交叉任职制度,充分发挥各类社区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制定社区事务议事规则,健全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民主评议会、居民论坛、听证会等多种监督形式,积极拓展政府与居民的互动功能。 (五)丰富社区文体生活。 完善社区文化设施,促进社区文体资源整合和利用,不断创新社区文化活动载体,加强社区间活动交流,丰富居民文化生活,促进社区文化发展。 1.完善社区文体设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努力形成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文化设施。安装24小时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推动学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单位的文体设施向社会开放,到2015年底,基本建成“10分钟文体圈”。 2.丰富居民文体生活。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鼓励社区组建业余文化队伍并举办讲座、歌咏会、小型文艺晚会等有意义活动,不断满足居民的文体生活需求。开展社区文化节活动,加强社区之间的活动交流。 3.促进邻里关系融洽。积极开展建设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活动,为居民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开展社区邻里节活动,弘扬邻里互助、扶贫济困等优良传统,构建融洽和谐的邻里关系。 4.提高居民文化素养。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传承开拓创新、诚信守法、务实高效、团结奉献的深圳精神。提倡终身学习,提高政治素养、文化素养、法律素养、诚信素养和文明礼仪素养,塑造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实现居民文化素养与城市发展水平相统一。 (六)健全社区安全体系。 加强社区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居民安全感,及时调解和处理社区矛盾纠纷,建立畅通的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建立安全防范体系。结合人防、物防和技防,加强社区安全防范。重视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积极构筑以社区民警为主导,社区治保会和物业保安为依托,居民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体系,实现治安刑事案件逐年减少。 2.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健全消防互助组织、社区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不断完善城中村社区消防设施,充分发挥城中村专(兼)职消防队伍的作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组织居民开展消防逃生演练,提高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3.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机构和制度。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并与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相结合,及时排查、调解和处理社区矛盾纠纷。及时了解居民的意愿,重视解决居民的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矛盾纠纷发生率逐步降低,矛盾纠纷化解率不断提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协调、指导全市宜居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具体事务。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成立区级宜居社区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宜居社区建设工作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明确责任人,分解工作任务,确定年度目标,全面推动宜居社区建设。 (二)深化改革。 探索整合街道、社区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合理调整管理幅度,缩短管理链条,实现扁平化管理。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理顺社区基层管理主体的职能及相互关系,建立有效的基层组织工作机制,推动社区工作站职能转变。 (三)强化考核。 采取政绩考核和跟踪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宜居社区建设考核。将各区宜居社区建设指标纳入年度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并通过宜居社区建设工作平台对宜居社区改造和建设项目进行跟踪。 (四)保障资金。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保障宜居社区建设资金,并动员、引导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各街道将宜居社区改造和建设方案报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申请改造和建设资金,并报区级宜居社区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备案。市政府对获得宜居社区称号的社区给予奖励。 (五)广泛宣传。 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采取积极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全社会支持宜居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2012—2013年深圳市宜居社区建设主要任务分解表附件2012—2013年深圳市宜居社区建设主要任务分解表序号任务名称任务内容进度要求责任单位1组织实施宜居社区创建成立宜居社区创建领导机构和执行机构,制定宜居社区建设工作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2012年底前完成市人居环境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2制定《深圳市宜居社区建设标准》2012年底前完成市人居环境委3跟踪检查宜居社区改造和建设项目2012-2013年市人居环境委4提升社区公共交通建设配置和完善原特区外社区的公交停靠站服务设施到2013年底,公交500米站点覆盖率达到91%以上市交通运输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5修复社区内破损道路2013年底前完成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6完善社区内交通指示标志2012年底前完成市交通运输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7加强社区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和建设2013年底前完成市人居环境委、市城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8整理完善绿道网,在绿道出入口、主要节点处设置公共停车场、公交站点等,完善换乘系统,实现绿道与公共交通网络保持衔接到2012年底,整理完善社区绿道800公里,逐步实现绿道网与公共交通衔接市交通运输委、市城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9加强社区教育设施建设社区建设相应的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和社区学校2012年底前试点26所社区学校,原有社区学校(市民学校等)经评估达到标准,2013年继续推动全市社区学校建设工作市教育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10完善社康中心建设加大对社康中心基本医疗设施的投入,实现各个社康中心配备1名全科医生2013年,50%的社康中心配备1名全科医生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11建设文体广场和社区公园通过新建改建的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1个1000平方米以上的文体广场或社区公园2012-2013年,每年完成15个社区市文体旅游局、市城管局12在社区内配套建设体育锻炼、健身器材或设施2012-2013年市文体旅游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13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全市规划建设15个养老院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12上半年完成前期研究,2013年投入建设市规划国土委、市民政局14开展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基地的规划和试点2012年底前完成前期研究和规划,2013年底前完成2个试点市民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序号任务名称任务内容进度要求责任单位15保持社区干净整洁社区建立环境管理协调机制,居民对社区内环境问题的纠纷、投诉100%得到解决,且纠纷、投诉处理的满意率超过80%2012-2013年市人居环境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16社区内商店、餐饮、娱乐等场所的污水处理、固态废弃物处理处置、烟气排放和噪声等符合环保要求2012-2013年市人居环境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17社区内垃圾定点存放,日产日清,无垃圾暴露现象2012-2013年市城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18社区内污水全部进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或社区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社区内无污水漫溢、漫流现象2012-2013年市水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19社区内无露天市场和违法搭建,无流动摊亭和乱张贴现象2012-2013年市城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20社区合理配置垃圾转运站、垃圾分类回收箱等小型环卫设施,至少有一个二类公共厕所2013年底前完成市城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21提升社区绿化景观新社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旧社区绿地率达到25%以上,绿地率达不到以上标准的社区要通过立体绿化等方式提高绿化覆盖率2012-2013年,有条件的社区要推广立体绿化市城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22及时修复破损花池,补栽绿化植物,做好社区绿化养护2012-2013年市城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23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制定“四害”消杀用药标准,避免消杀带来二次污染2012-2013年市城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24定期组织专业消杀队伍进社区消杀“四害”2012-2013年市城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25推广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在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居民按照要求分类投放垃圾2012年选取500个小区(单位)进行垃圾分类示范工作,2013年全面推行实施市城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26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建立一支或几支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绿色志愿者”队伍,并积极开展活动2012年底前完成市人居环境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序号任务名称任务内容进度要求责任单位27倡导低碳生活方式结合社区实际以环保课堂、参与活动、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居民进行环保教育2012-2013年,每季度至少1次市人居环境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28倡导绿色消费,选用无磷洗涤剂、环保电池、绿色建材、环保包装等,使用环保袋,不用塑料餐盒,少用一次性用品;自觉节约资源(节水、节电、节材、节粮、节油、节气等)2012-2013年市委宣传部、市人居环境委29建设社区服务中心以1.5-2万人为单位,配置服务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2013年底前,建设300个社区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30建立“社区家园网”根据社区的不同特点,开发个性化的“社区家园网”,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和公益服务2012年底前完成“社区家园网”试点,在社区全面推广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31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全覆盖采取专业式、菜单式、守护岗式等多种模式引入物业管理,推进社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全覆盖2013年底前完成市住房建设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32完善社区文体设施新增40台自助图书馆服务机2012年底前完成,2013年继续推进市文体旅游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33丰富社区文体生活开展“鹏程金秋社区文化艺术节”活动2012-2013年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局、市文明办、市民政局34促进邻里关系融洽开展社区邻里节活动2012-2013年,每年各区不少于1次市民政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35提高居民文化素养社区举行公益性文化活动2012-2013年,每年各区不少于2次市民政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36建立安全防范体系以社区为单元,围绕“人、屋、车、路、网、场”等基本要素,对社区进行视频围合2012年底前60%社区完成视频围合,2013年底前100%社区完成视频围合市公安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37社区建立治安防控群防群治队伍2012年底前完成市公安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38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完善社区消防设施配置,重点加强城中村社区消防设施升级改造2012-2013年完成市公安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Topics
urban development community planning public services
Metadata
文号 深府办函〔2012〕49号
Publisher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Site sz
Date 2020-03-12 14:27:03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宜居社区建设
CMS Category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Verification
SHA-256
3eb79d16f491110a5ac7fa3c060c2b41b94d1b065493869ce7480512ae6b87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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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5)
muni 深府〔2010〕108号 formal
prov 粤办发〔2009〕24号 formal
muni 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named
muni 深圳市宜居社区建设标准 named
unkn 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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