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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Shenzhe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Issuing Several Measures for Accelerating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for People's Livelihood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深府办〔2012〕53号 sz
This document issues a set of measures to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imed at improving people's livelihood, focusing on enhancing foundational capabilities and implementing specific technology-for-people projects across areas like health, environment, and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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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的若干措施 为促进全社会协同推进民生科技,发挥科技创新对改善民生工作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构建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生态体系,促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深圳质量,根据科技部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的有关意见,制定本措施。 一、着力提升民生科技基础能力 (一)加强民生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开放创新、国际化原则,瞄准国际民生科技发展前沿,引进一批民生科技基础设施项目。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承担国家和省级民生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提高基础研究、试验研究、共性技术研究、技术开发与转化服务的水平。 (二)加强民生科技创新载体建设。鼓励设立民生科技领域的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 鼓励和支持公益性科研机构参与筹办民生科研机构。 (三)加强民生科技服务机构建设。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放科技资源,服务民生科技。鼓励技术交易、科技咨询、知识产权、创业投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技术转移促进机构等专业化机构服务民生科技。 (四)创新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载体管理体制。加快建立法人治理机制,推动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载体管理机构的专业性发展,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 二、实施科技惠民工程 (五)建立市政府相关部门协同创新机制,市科技部门与市人居环境、交通运输、卫生人口计生、教育、民政、文体旅游、住房建设等相关部门共同实施科技惠民计划,着力解决人口与健康、生态与环境、绿色建筑、社会管理、公共教育、文化与科技融合、海洋科技、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安全、应急管理等领域的重大民生热点难点问题。 (六)人口与健康。实施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成果转化工程,重点推广慢性病类、妇女儿童类、急救类、康复护理类、中医药类、公共卫生类、眼耳鼻喉皮肤病类、计划生育类等卫生适宜技术。实施卫生医疗公共服务工程,开展数字化医疗工程技术研究,发展以电子病历、区域医疗资源整合为核心的健康档案信息和医疗技术共享平台。实施基因早期筛查疾病工程,重点推广基因检测技术在遗传病筛查、重大疾病早期诊断、区域高发病监测等方面的应用。实施“阳光运动”工程,发展智能化大众体育运动器材设备,构建科学完备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七)生态与环境。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成果转化工程,重点转化推广废水处理和再利用、建筑垃圾和氧化物气体无害化处置技术、城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节能技术和设备、广泛推广新能源及新能源设备的使用。实施固碳增汇示范工程,发展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以及清洁能源、清洁生产、新材料等低碳应用技术。继续大力实施“十城万盏”、“金太阳”、新能源汽车发展计划。 (八)绿色建筑。重点支持围护结构隔热技术、遮阳技术、通风技术、立体绿化、建筑材料循环利用、雨水利用、中水技术、透水路面、轻钢结构、钢筋配送、绿色建材、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等技术开发和产品研制,推广应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技术与产品。支持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环境保护为核心的绿色施工成套技术、施工工法和施工工艺的研究。 (九)社会管理。整合社区管理资源,完善跨部门综合性社区服务模式,健全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织造功能完备、互联互通、覆盖全社会的服务网和民心网,构建现代化和谐社区。强化社区服务效能,实现市、区、街道(社区)三级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 (十)公共教育。实施多方互动、资源共享的教育云示范与成果推广工程,实现全市中小学校教育资源共享,推动网络教育、学生智能辅导、课外测试信息服务,促进教育资源均等化。 (十一)文化与科技融合。实施文化科技创新工程,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支持用高技术手段展现、传播民族和传统文化以及提供文化产品服务。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文化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化、数字化建设,重点针对社区等精神文化生活实际需求,实现对公众文化产品的普惠和精准投放,推动全社会文化共享,提高国民文化消费力。 (十二)海洋科技。实施海洋环境保护工程计划,重点推广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及总量控制、重大海洋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溢油、核泄漏、危险品泄漏等)和海洋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实施海洋防灾减灾预报观测工作,对风暴潮、灾害性海浪、海平面上升、海水入侵等海洋灾害性事件实施重点监测。开展赤潮预警预报工作,建立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工作体系。鼓励企业与海洋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海洋环境生态修复、深海海洋科技研究工作。推进海产品生物废弃物的高附加值综合利用与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潮汐能、波浪能、海上风电等)、海水淡化、海洋装备制造、海藻生物能源生产等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对海洋生物资源进行综合开发与利用。 (十三)食品药品安全。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程,发展能追踪药品进料、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全环节的档案信息技术以及数字二维码、电子监管码、及时检测、快速筛查等技术。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有害残留物质检测试剂及快速检测卡的开发和产业化,保障农产品食品安全。 (十四)城市安全。实施智能社区和数字家庭建设工程,构建覆盖全市社区、家庭的公共安全预警监测、联防联控网络体系。实施智能交通和智能出行工程,重点发展智能信号控制、交通导航、交通信息数据库、停车场车位信息及电子缴费等技术。 (十五)防灾减灾。实施防灾减灾惠民工程,重点支持灾情预测预警技术与设备、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应急救援指挥与装备的研制。 三、保障措施 (十六)市科技部门统筹协调全市民生科技工作。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民生科技工作。 (十七)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建立稳定支持与竞争择优相结合、符合科技规律的投入机制,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加大财政民生科技投入力度,在市科技研发资金设立民生科技计划,用于资助民生科技领域前沿技术、共性和关键技术攻关,创新能力提升,人才培育和引进,科技惠民示范。 市政府设立的各类产业资金和相关基金向民生科技领域倾斜,共同促进民生科技发展。 鼓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设立民生科技专项资金,促进民生科技发展。 (十八)创新民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建立政、产、学、研、资、介相结合的民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加快民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转化率和转化绩效。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民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扶持机制,推动民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九)加强民生科技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力度。进一步强化民生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导向,把获取知识产权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科技奖励、科技评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研机构与科研人员考核、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条件。支持企业加大专利技术的转化和产业化,提高民生科技型企业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能力,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预警机制,全力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十)构建民生科技多元化金融支撑体系。加强政府专项资金与银行、担保机构、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公益基金等社会力量的合作,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杠杆和放大作用。 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设立或者参与设立民生科技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优化科技创新投入环境。 畅通慈善基金、民间资金进入民生科技领域的渠道,吸引民间资本投入民生领域。 (二十一)人才优惠政策着力向民生科技领域倾斜,大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向民生科技领域集聚。强化项目、人才、基地的统筹建设和发展,把民生科技项目实施、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与优秀人才培养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锻炼和培养民生科技人才队伍。市科学技术奖励向民生科技领域倾斜,加大对民生科研人员的奖励力度。 (二十二)加大民生科技合作交流支持力度。坚持开放创新原则,充分利用深圳区位优势,加大国际民生科技合作力度。大力推进民生科技领域的深港两地联合实验室建设,将民生科技项目列入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和深港创新圈计划重点资助。制定民生科技成果转移国际化发展战略,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内外民生科技项目合作研究与开发,参与国际竞争,增强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二十三)加大民生科普宣传工作力度。举办民生科普活动月、活动周以及青少年民生科普等活动,鼓励大科学家参与科普活动,使科技创新走近群众、走向社会,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新、参与创新、创新活力竟相迸发、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二十四)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措施由市科技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Topic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public service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Metadata
文号 深府办〔2012〕53号
Publisher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Site sz
Date 2020-03-12 14:27:08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民生科技
CMS Category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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