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 issuance
4 citations
medium
2022-03-09 11:20:36
Notice on Issuing the "Shanwei City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the 2022 Provincial Ten Key Livelihood Projects"
关于印发《汕尾市贯彻落实2022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分工方案》的通知
This document issues Shanwei City's detailed implementation and departmental responsibility plan for carrying out the 2022 Guangdong Provincial Ten Key Livelihood Projects, focusing on tasks such as improving basic education, expanding school placements, teacher training, after-school services, and campus safety.
Document Text
12,320 characters
汕府〔2022〕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贯彻落实2022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汕尾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5日汕尾市贯彻落实2022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分工方案 一、提供优质基础教育,努力让学生“上好学” (一)支持市县集中财力办好基础教育 工作任务:完成公办高职院校办学体制调整工作,用好2022年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市县奖补资金,提高基础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工作措施:按照《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属公办高职院校办学体制调整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公办高职院校办学体制调整工作。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2022年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市县奖补资金,做好资金使用方案,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基础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分管市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二)扩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 工作任务: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4所,增加普惠性学位5820个以上。新改扩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19所,新增公办学位约2.14万个。 工作措施:做好项目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征用和建设用地报批、设 计方案报批、招投标和签订代建协议等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学位建设督查机制,建立学位建设台账,编制月度推进计划,按季度统计全市学位建设情况,通过数据监测、实地督查等方式,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年度学位建设任务。 分管市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三)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学水平 工作任务:组织教师全员培训,培养118名中小学青年干部,继续开展北师大助力汕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专家入校园活动,有效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培养后备干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工作措施:制订全市幼儿园、中小学及中职学校教师全员轮训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北师大专家入校指导教学活动、汕尾市师资培训、全市高三九大学科专任教师学校备考工作培训、全市中小学创客教育指导教师培训、应用数字教材开展课堂教学能力培训、中考考试命题培训、暑期读书班、行政管理培训、网络培训、教学岗前培训、安全管理培训、幼教科学化管理培训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能力培训等培训工作,对全市中小学青年干部、幼儿园及中小学专任教师、2021年新入职教师、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市县信息化及网络安全管理人员、校园安全管理人员、学校备考工作负责人、市县教育局有关人员、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及校长、省级“三名”工作室主持人、市级工作室主持人、汕尾市中学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和中学实验室管理员等目标人群进行专职培训。 分管市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四)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 工作任务: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服务时间100%达到“5+2”。 工作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课后服务吸引力和质量,拓宽课后服务资源渠道,统筹用好科普、文化、体育等方面的课后资源,增强课后服务有效性,力争实现师生参与率达到50%以上。按照省有关要求,落实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分管市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五)筑牢校园安全 工作任务:扎实开展校园护园行动,巩固提升中小学幼儿园“4个100%”安全防范建设。 工作措施:结合工作实际,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年度校园安全工作方案,由市教育局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签订《2022年汕尾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推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开展校园安全调研督导,召开全市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对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和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攻坚行动作年度部署。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各地各学校开展“5·25”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加强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和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制定印发《汕尾市教育系统防汛防风应急预案》,提升“民情地图”校园安全应用场景效能,不断加强校园安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完善教育系统安全专家队伍体系,组建汕尾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专家人才库,开展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创建考评工作。 分管市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水务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市委、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 二、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水平,增强服务可及性 (六)提高补助标准 工作任务: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888元、648元提高到924元、684元;城乡补差水平分别从每人每月682元、407元提高到710元、476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6倍,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421元、103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479元、1095元;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883元提高到1949元,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227元提高到1313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月181元提高到188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243元提高到252元。 工作措施:深入基层调研,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做好市本级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测算,确保2022年补助标准能够顺利实施。待省民政厅出台2022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进一步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制定2022年汕尾市城乡低保标准提标具体方案,印发至各县(市、区)执行。督促县(市、区)民政部门在提标方案印发后一个月内落实到位,并对未达标的月份按提标当月的低保、特困人员名册予以补发。加强资金的监管,做好监督核查,确保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对标准落实不到位、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适时给 予通报批评。 分管市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民政局牵头,市残疾人联合会配合。 (七)扩大救助范围 工作任务:开展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和动态管理工作。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出台的《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深入基层调研,研究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分管市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民政局牵头。 (八)实施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全覆盖 工作任务:实现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直聘社工深入村居,提供政策落实、物资救助等专业服务。 工作措施:做好空缺“双百”社工岗位摸底等招聘前期准备工作,稳步推进“双百”社工招聘、培训、督导工作,做好新招“双百”社工劳务合同签订,岗位调配;组织新招“双百”社工岗前培训、专业培训,提升“双百”社工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统筹做好新增社会工作服务点选址设置工作,指导推进“双百工程”核心示范站建设,提升社会工作服务站(点)规范管理水平,做好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全覆盖验收工作,保障社工站(点)运作稳定。 分管市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妇女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配合。 (九)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工作任务:督导法援机构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年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总数不少于3000件。 工作措施:加强与省法律援助律师库工作对接,提升我市援助律师的平均水准。贯彻落实我省刑事、民事、行政、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等四个服务规范,提升服务标准,做到应援优援。扎实提高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负载能力,确保全市每季度可提供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数不低于750件。 分管市领导:石磊 部门分工:市司法局牵头。 三、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十)深入实施“三项工程”技能培训 工作任务:全年开展“粤菜师傅”培训1500人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技工院校招生2300人;开展“南粤家政”培训5000人次以上。 工作措施:积极对接省下达的“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培训任务,明确招生目标及招生措施,落实招生宣传工作,分季度稳步提高培训人员数量。全力备战第五届粤港澳大湾区“粤菜师傅”技能大赛和第二届“南粤家政”技能大赛。 分管市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十一)实施新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 工作任务:以新产业工人为重点群体,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力争2022年全市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0000人,推动劳动力资源和产业同步升级。 工作措施:积极对接省相关政策,深化校企合作,加强新产业工人培养培训。构建产业导向的技能培训模式,推动企业积极开展在岗职工技能培训。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扩大社会化职业技能认定覆盖面,稳步提高我市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新产业工人总数。 分管市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十二)增加就业岗位,强化就业帮扶 工作任务: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以上,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700人以上。 工作措施:根据省工作部署,落实2022年就业保障工作。大力宣传贯彻“促进就业九条”,适时优化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举措。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按季度稳步提升城镇新增就业人口、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口及获得帮扶的就业困难人员。 分管市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四、强化疾病预防和就医保障,提升卫生健康水平 (十三)开展HPV疫苗免费接种 工作任务:全市范围内开展适龄女生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项目;初一女生及家长宫颈癌防控知识(含疫苗接种)知晓率≥90%。 工作措施:根据《广东省适龄女生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工作方案,完成HPV疫苗采购需求编制等前期工作。加强与省级财政工作对接,做好相关资金入库准备工作。组织健康宣教活动,鼓励目标人群及时接种,对新入学的初一女生免费HPV接种对象进行登记造册,并指定接种单位。 分管市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妇女联合会配合。 (十四)落实门诊医保共济 工作任务: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落实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制度,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工作措施:参与全省落实门诊医保共济培训班,完成《汕尾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起草、意见征求、宣传、落实等工作。根据省指导抓好市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相关督导工作。 分管市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医疗保障局牵头。 (十五)充实农村卫生人才 工作任务:对接省订单定向招生计划,按省工作部署,做好招生计划的分解下达工作。 工作措施:要求各县(市、区)卫健部门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进行广泛宣传,积极鼓励有意向投身医疗卫生事业的学生报读定点医学院校。督促各地为录取考生提供“一站式”服务,与定向医学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做好当年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 分管市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配合。 五、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十六)攻坚村内道路建设 工作任务:全市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建设的自然村内干路路面基本实现硬底化。 工作措施:制定农村村内道路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出台攻坚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在全面调研摸底基础上,对村内干路建设工程量、任务目标以及 所需资金量进行研究细化。建立月报制度和督查通报机制,压实县、镇责任,督导各地推进村内主干道建设工作。召开农村村内道路建设现场会,对全市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工作,督促各地查漏补缺,并将农村村内道路建设列入2022年度乡村振兴考核量化指标,实施考核。 分管市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十七)开展农贸市场改造 工作任务:完成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的陆丰市博美镇霞绕市场升级改造工作。 工作措施:印发《2022年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指导陆丰市制定具体升级改造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召开推进落实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动员部署会,精准施策,按时高质完成农贸市场改造任务。 分管市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 (十八)建设美丽圩镇 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圩镇人居环境整治,所有圩镇达到“宜居圩镇标准”,各县(市、区)10%以上的圩镇达到“示范圩镇标准”。 工作措施:制定完整攻坚行动计划,明确工作推进安排、实施规模、推进时间、相关责任主体等。对接省级专家团队,做好业务培训,督促各地积极申报美丽圩镇建设项目涉农资金。借助圩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东风,加大汕尾故事宣传力度和舆论监督。稳步推进工作日程,落实美丽圩镇建设各项攻坚任务。 分管市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汕尾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市邮政管理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配合。 (十九)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 工作任务: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全市完成72个以上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新增完成整治1个省级农村黑臭水体。 工作措施:印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持续推进 日常调度、技术指导、检查督导,全面开展治理工作成效评估。 分管市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配合。 (二十)整治农村削坡建房风险 工作任务:推进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对存量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边坡整治310户竣工验收工作。督促陆丰市、陆河县完成省级资金拨付。 工作措施:按照要求上报整治进展。压实主体责任,对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相关单位进行督导,力争6月底前完成对存量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边坡整治310户竣工验收工作。强化财经纪律思维,督促陆丰市、陆河县完成省级资金拨付。 分管市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二十一)开展乡村振兴志愿服务 工作任务: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基层一线开展服务期2-3年的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工作,计划新增招募150-220名志愿者(待省最终确定)。 工作措施:紧密对接省项目办工作指示,确定相关责任主体,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做好省、市级财政资金配合,为项目提供经费保障,扎实推动工作进度。根据省印发的项目志愿者管理办法及相关单位职责相关文件,用好三级工作协调机制,保证省、市、县三级信息沟通,明确各级管理责任,强化志愿者日常管理。积极做好招募宣传、教育培训、服务管理、安全保障等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招募计划。市级层面做好对各县(市、区)的统筹指导及检查督促等工作,完善市外来汕志愿者在汕服务的相关配套措施。 分管市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团市委牵头,市文明办、市委农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守住绿水青山 (二十二)推进万里碧道建设 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各县(市、区)治水治河,补齐水安全、水环境短板,抓好河流保护和生态修复。 工作措施:根据省政府对万里碧道建设相关部署及工作安排,抢抓政策机遇,多渠道筹措碧道资金,坚持“治污先行、安全为重、生态优先”的原则,推动螺河、东溪、运河、龙津河和乌坎河等一批碧道项目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在2022年 上半年完成碧道前期设计工作,对有条件的地方先期开始碧道建设;在2022年下半年开始大力实施碧道建设,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注重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严格控制河道管理范围内人工设施建设,防止过度人工化。做好全流程与省技术指导的对接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分管市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水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配合。 (二十三)开展高质量水源林建设 工作任务:建设高质量水源林,全市任务60644亩(其中造林40994亩、封山育林19650亩);城区6544亩(其中造林3757亩、封山育林2787亩);陆丰市19033亩(其中造林11595亩、封山育林7438亩);海丰县24319亩(其中造林19669亩、封山育林4650亩);陆河县10748亩(其中造林5973亩、封山育林4775亩)。 工作措施:根据省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造林完成任务上图和2022年造林计划上图工作的通知》,将高质量水源林造林任务纳入国家重点造林任务范畴,按要求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做好建设任务的分解细化,督促各县(市、区)稳步推进建设任务,保证建设进度,12月全面完成造林任务。 分管市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林业局牵头。 (二十四)推进矿山石场治理复绿 工作任务:完成我市矿山石场治理复绿任务60亩,推动矿山生态环境改善。 工作措施:对接全省生态修复工作推进会要求,全面推进矿山石场治理复绿工作,压实各地责任,细化任务要求,推进工作落实,稳步提升每月完成治理复绿面积。总结矿山石场治理复绿方面的经验、成效,发掘亮点,及时上报省相关单位,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力量支持矿山石场治理复绿工作。 分管市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二十五)开展“送法规、送技术”服务企业专题活动 工作任务:深入50家以上企业开展环保工作服务及环保法规宣传调研,开展环保专题宣讲活动2场以上,派发环保知识宣传资料500份以上。 工作措施:对接省“送法规、送技术”服务企业民生实事办理方案,组建专门专家技术服务团队,挑选至少50家来自重点行业的企业,借助“6.5世界环境日”节日 活动,将开展环保普法宣传进企业工作作为日常工作推进,并于年底前完成50家以上企业的相关调研,期间计划组织2场环保专题宣讲活动。 分管市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配合。 七、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二十六)传承优秀文化 工作任务:继续推进省级非遗项目申报工作(2021年底已向省文旅厅申报省级非遗项目5个,目前省文旅厅尚未正式公布)。开展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申报工作。 工作措施:持续跟踪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公告发布情况。申报2022年度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和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补助费。开展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开展汕尾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第五批市代表性项目传承人推荐评审工作。加大对非遗代表性项目宣传力度,开展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汕尾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和“非遗过大年 文化进万家”活动,加强优秀非遗项目宣传和展示,促进非遗项目保护传承传播。 分管市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 (二十七)用好红色资源 工作任务:开展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和活化利用。 工作措施:贯彻实施《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配合开展第二批广东省革命文物名录核定工作和第一批革命文物安全风险评估。推出一批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的革命文物展览精品。出台《汕尾文旅山水廊道示范段规划设计方案》和《汕尾“五道一体”文旅山水廊道总体规划》,组织举办红道和古驿道大型徒步活动暨旅游线路推广活动。 分管市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市委党史研究室,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 (二十八)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工作任务:新增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进各县(市、区)文物保护单位标志设置工作。 工作措施:根据省的工作部署,出台文物保护利用措施,实施一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适时公布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指导各县(市、区) 按照要求加快推进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牌设置工作,完成全市不可移动文物标志牌的设置工作。按照省的指导要求,加快规范设置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标志牌,强化对全市历史文化街区标志牌设置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的力度。 分管市领导:庄红琴、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二十九)实施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工程(无任务) (三十)推动体育设施开放 工作任务: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开放。 工作措施:摸排全市公共体育场馆数量,梳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基本情况,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评估,制定相关工作计划,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监督各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情况,总结经验,推动各场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常态化、长效化。 分管市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 (三十一)扩大群众文化品牌活动惠民力度 工作任务:开展重点群众文化品牌活动云上直录播2场。 工作措施:根据省的工作部署,做好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对云上直录播2场活动加强业务和技术指导,确保直录播按时高质开展。 分管市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 (三十二)深入开展广东省流动博物馆巡回展览 工作任务:组织出省流动博物馆实物展1场、图片展2场。 工作措施:做好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开展图片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组织出省实物展“背着房子去旅行-海洋贝类生物展”1场。 分管市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 八、加强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控,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三十三)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工作任务:计划全市完成18650批次食品抽检任务,不合格食品处置率达100%。对全市50家农贸市场开展以蔬菜类、水产品类和肉类为主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全年完成208800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任务。 工作措施:根据《2022年全省落实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细 化分解全市食品抽检工作任务量、季度目标、工作要求等到各县(市,区)。学习贯彻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会议精神,压实抽检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导、监管工作,定期上报本市食品抽检工作推进情况,保证任务科学有序高质量完成。 分管市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三十四)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工作任务:全年完成520批次省局药品监督抽检任务,其中广东省内生产品种不少于50%,中药饮片不少于10%,注射剂不少于10%,抽检不合格药品处置率需达100%。 工作措施:根据省药监局年度抽检方案,制定2022年汕尾市药品抽检实施方案,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及市食药检所按照既定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完成抽检专项资金的分配下发,召开药品抽检工作推进会议,部署落实抽检工作,明确具体抽检要求,做好抽检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定期通报全市药品抽检进度,确保全年抽检任务有效推进。 分管市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三十五)加强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工作任务:汕尾市区规划设置两个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分别为埔边监测点(双向8车道),汕尾-揭阳交界点(双向4车道),共12车道。汕尾市陆河县规划设置两个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分别为河田(老收费站)监测点、河口监测点以及建立1个治超数据中心(管理平台)。 工作措施:根据《关于加强公路不停车监测点电子档案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和《2022年超限车辆电子抓拍监控设施点省级补助计划》,做好超限车辆电子抓拍监控设施点建设工作,做好省级资金补助计划对接工作,积极争取省级补助资金。扎实推进工作进度,落实对建设情况及资金预算执行工作的检查督导工作。确保9月底完成全部建设工作。 分管市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三十六)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工作任务:计划完成我市共92.9445万栋房屋建筑、1530处公共服务设施、146家重点企业、5325公里公路道路、1142座桥梁、452公里供水管线、2个主要港口和 地区性重要港口、927宗水利工程等重要承灾体信息获取,为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工作措施:根据省印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内容、职责分工、进度安排,并落实工作经费,积极参与省组织开展的普查技术培训。严格按照省工作安排开展全面调查工作,同时对已完成的部分普查数据成果进行补充完善,着力保证普查数据质量检验和成果汇总工作,对普查结果进行多层次、多角度成果分析,编制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报告。 分管市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配合。 (三十七)推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工作任务:对全市21宗小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 工作措施:根据省的工作部署,制定全市2022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加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专项检查、暗访督查、稽查督导、质量巡查,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管理,严抓工程质量。加强资金监管和使用审查,保障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扎实推进工程进度,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时同步验收水库工程管护设施,解决长期管护硬件不足问题。 分管市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水务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九、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安居保障水平 (三十八)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工作任务:推动解决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工作措施:细化省下达的2022年全省各市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落实对无房新市民、青年人和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帮扶。组织开展督查,建立通报机制,全力完成租赁补贴1100户的目标。 分管市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三十九)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工作任务:市城区开工改造17个城镇老旧小区。 工作措施:做好项目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征用和建设用地报批、设计方案报批、招投标和签订代建协议等前期准备工作。编制月度推进计划,按计划推 进改造进度。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督导,保证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分管市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配合。 (四十)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 工作任务:开展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方面的全面摸底排查,实现市县台账建档在安全排查整治中的全覆盖。 工作措施:根据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汕尾市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具等燃气源头、燃气管道设施、液化石油气行业等7个方面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整改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全面落实市县台账建档率达100%,切实提升我市燃气安全保障水平。 分管市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十、深化“数字政府”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四十一)拓宽跨省通办业务范围 工作任务:统一全市范围内许可事项办事材料要求,实现办事流程标准基本统一,扩大代收代办范围,提升基层群众办事便捷性。 工作措施:推动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材料和办事流程标准基本统一,推动“全市通办”服务延伸,探索将一批相较简单的县级及镇级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代收代办(代收转办)范围,加强宣传指引,在试点镇街推动县(市、区)、镇(街)两级服务中心互相代收代办(代收转办),并逐步向各乡镇(街道)推广,进一步减少基层群众办事成本。 分管市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四十二)推进高频事项“一网办、一次办” 工作任务:加强30个高频“一件事”在全市的推广,推动5个高频“一件事”上线移动端。 工作措施:在30项高频“一件事”主题服务试点运行的基础上,按季度稳步推动各个“一件事”在全市的推广,落实5个高频“一件事”上线移动端,同时充分运用数据共享等“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结合“全市通办”“帮代办”等服务改革, 进一步提升“一件事”主题服务的普惠性及便捷性。 分管市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四十三)加强基层服务设施建设 工作任务:在全市部署747台“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实现全市行政村全覆盖。配合省完成数字政府线上服务平台适老化、适残化改造,包括粤省事、粤商通“关怀版”建设,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长者服务、无障碍阅读功能建设。 工作措施:继续深化政银合作,在全市部署747台“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实现全市行政村和镇(街)全覆盖。积极对接“粤智助”平台服务能力升级,配合省完成数字政府线上服务平台适老化、适残化改造,包括粤省事、粤商通“关怀版”建设,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长者服务、无障碍阅读功能建设,实现基层群众办事不出村。 分管市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Topics
education policy
public services
local government implementation
Metadata
| 文号 | 汕府〔2022〕16号 |
| Publisher |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shanwei |
| Date | 2022-03-09 11:20:36 |
| Category | administrative |
| Policy Area | 民生实事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14)
| unkn 汕府〔2022〕16号 | formal |
|
prov
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 |
named |
| prov 广东省适龄女生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 | named |
|
prov
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我市开展《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
named |
| prov 2022年全省落实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 named |
| prov 2022年超限车辆电子抓拍监控设施点省级补助计划 | named |
| unkn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属公办高职院校办学体制调整实施方案 | named |
|
unkn
汕尾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
named |
| unkn 2022年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 named |
| unkn 关于做好2021年造林完成任务上图和2022年造林计划上图工作的通知 | named |
| unkn 汕尾文旅山水廊道示范段规划设计方案 | named |
| unkn 汕尾“五道一体”文旅山水廊道总体规划 | named |
| unkn 关于加强公路不停车监测点电子档案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 named |
| unkn 汕尾市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 named |
Referenced By (2)
| muni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 shanwei |
| prov 王伟中主持召开省政府全体会议<br/>全力抓好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 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 gd |
Citation Network
Full netwo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