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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7 16:56:07
Shanwe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pinions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the Coordinated Management of Fiscal Funds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管理的意见
This document issues binding opinions to strengthen the coordinated management and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fiscal funds within Shanwei Municipality, establishing rules for fund allocation, performance linkage, and mechanisms for reclaiming and reallocating idle fu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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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8 characters
汕府办函〔2022〕10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含驻汕)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统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效益,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资金分配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从2022年起,省、市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先由财政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制订资金分配规则,再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省、市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并征求市财政部门的意见(属于上级已指定项目单位和分配额度或分配标准已明确的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照汕府办〔2020〕40号文执行)。 (二)省级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制定,必须与地方预算安排紧密融合。地方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配套资金除外),能够列入省级专项资金安排的,必须纳入分配方案。腾出的地方预算资金,统筹用于市委、市政府急需安排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 (三)市级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制定,必须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坚决取缔无效、低效的项目资金安排。 (四)严格预算约束,原则上不再追加当年预算,确需当年安排的支出一般通过部门内部项目之间调剂解决。 (五)强化绩效评价与资金分配挂钩制度,对评价结果为中、低和差的项目资金,年度执行中相应削减该项目资金分配额度。 (六)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从2022年开始,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 二、强化资金统筹管理,提升资金配置效益 (一)加强市级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统筹使用,上半年不能分配使用的项目资金,原则上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前三季度使用达不到50%的项目,原则上,剩余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 (二)加强省级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对当年内不具备支出条件的资金以及尚未落实到具体项目的省级专项资金,及时上报本级政府统筹分配,严控业务主管部门随意调剂。 (三)探索跨部门跨区域资金调剂方式,加强与省主管部门沟通,在省级资金全市额度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各县(市、区)项目实效和资金的支出进度情况,由业务主管部门做出调剂方案报省批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将资金支出较慢的县区资金调剂到资金支出快、项目实施效果好的县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建立专项资金动态调整机制。实时跟踪了解省市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同级财政可按一定比例收回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五)加大结转资金清理力度。对年终仍留存在财政未下达的,原则上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并按一定比例核减该项目资金下年度预算。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结转下年,结转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对沉淀在项目单位和县(市、区)的市级结转资金,符合回收条件一律收回统筹。 三、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缓解地方财政压力 (一)加强项目库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每年市财政局梳理的中央和省专项转移支付清单的有关内容,盯住有争取空间的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结合我市实际找准对接的发力点,树立“先谋事,后排钱”的理念,提前谋划项目储备,提前研究资金使用用途及方向,特别是对大事要事项目储备,采取“成熟一批报送一批”的方式,及时分批报送,发挥项目库的基础支撑作用,争取更多的上级资金,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具体参照《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汕尾市项目库管理工作的通知》(汕府办函〔2021〕217号)执行。 (二)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市县财政部门以评比结果为导向,将项目储备和入库工作情况、争取资金结果纳入对同级业务主管部门资金分配考核内容。对管理基础扎实、综合得分良好、排名取得明显进步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得分排名靠后、工作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实行奖惩制度,对排名前十位且综合得分优秀的业务主管部门,下一年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增加5%的奖励;对排名后十位且综合得分差的业务主管部门,下一年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给予扣减5%的惩罚。 (三)建立前期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前期工作经费是建设高质量项目库的前提条件。市县财政部门要将项目储备前期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和保障,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配套投入、注重效益”的原则予以安排,全面提升项目成熟度,全力争取上级资金。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
Topics
fiscal policy
public finance management
government efficiency
Metadata
| 文号 | 汕府办函〔2022〕105号 |
| Publisher |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shanwei |
| Date | 2022-05-27 16:56:07 |
| Category | normative |
| Policy Area | 财政资金统筹管理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5)
| cent 国发〔2015〕35号 | formal |
| unkn 按照汕府办〔2020〕40号 | formal |
| unkn 汕府办函〔2021〕217号 | form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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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
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 |
named |
| unkn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汕尾市项目库管理工作的通知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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