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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ACC. 827483

Implementation Opinions of Zhongsha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Implementing the Guangdong Province Medium- and Long-Term Animal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lan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的实施意见

Issuer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Date
2013-09-04 00:00:00
Instrument
action plan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outlines Zhongshan City's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for the provincial animal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lan, setting goals to reduce livestock disease incidence and enhance public health safety by 2020.
Full text · 原文 4,063 字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事关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事关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2〕136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面临形势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成效显著,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其他常规动物疫病发病率、死亡率呈逐年下降态势,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保障市场供给、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但是,我市动物疫病防治任务仍十分艰巨。 (一)复杂性。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市农业用地不断减少,畜禽饲养量逐渐缩减,但饲养水平、防疫条件参差不齐,规模养殖与散户饲养、现代化饲养管理与传统饲养的粗放管理并存,动物疫病病种多、病原复杂,我市水网交织的地理条件导致禽流感病毒传播风险大大提高。监测表明,国内畜禽免疫携带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病毒仍然存在,多病原混合感染比例较高;人畜共患病时有发生。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传入风险持续存在。畜禽感染病原机会增多,病原变异几率加大,新发疫病发生风险增加。 (二)挑战性。目前,我市动物疫病防治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基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不平衡,队伍力量较为薄弱,以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为主体的新型兽医制度实施进程缓慢,科技支撑能力有待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起步较晚,活畜禽跨区调运和市场准入机制不够健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动物疫病科学防治、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为主题,以“预防为主,防重于治”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为主线,把动物疫病防治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实施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的防治策略,全面提升兽医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有计划地控制、净化和消灭严重危害畜牧业生产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动物疫病,为全面建设幸福和美中山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镇两级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防治机制。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我市不同区域特点,按照动物种类、养殖模式、饲养用途和疫病种类,分病种、分区域、分畜禽实行分类指导、差别化管理。 3.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整合利用动物疫病防治资源,确定优先防治病种,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措施,加强示范推广,统筹推进动物疫病防治各项工作。 (三)防治目标。到2020年,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动物疫病综合防治能力。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12种优先防治动物疫病(见附件1)达到规划设定的考核标准(见附件2),生猪、家禽、牛、羊发病率分别下降到5%、6%、4%、3%以下,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牛海绵状脑病、非洲猪瘟等8种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见附件1)传入和扩散风险有效降低,防范和处置能力明显提高。鸭瘟、小鹅瘟、猪乙型脑炎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和机构队伍更加健全,科技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财政投入更加稳定,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提高。 三、防治策略 统筹安排动物疫病防治、现代畜牧业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积极探索、合理优化防治模式,着力破解制约动物疫病防治的关键问题,实施计划防治、健康促进和风险防范策略,努力实现重点疫病从有效控制到净化消灭。 (一)实施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计划防治策略。基于疫病流行呈动态变化,科学选择防治技术路线。有计划地控制、净化、消灭对畜牧业和公共卫生安全危害大的重点病种,逐步清除动物机体和环境中存在的病原,推进重点病种从免疫无疫向非免疫无疫过渡,为最终实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目标奠定基础。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控制计划,努力实现重点疫病从有效控制到稳定控制,最终实现净化消灭。 (二)实施畜禽健康养殖促进策略。确立健康养殖理念,加强疫病源头控制,积极推行自繁自养、封闭饲养模式,引导养殖者注重防疫、定期监测、严格消毒,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大力扶持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养殖,逐步降低畜禽散养比例。健全种用动物健康标准,实施种畜禽场疫病净化计划,对重点疫病设定净化时限。完善养殖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监管制度,提高生物安全水平,为动物疫病防治提供前置条件。 (三)实施外来动物疫病风险防范策略。加强对市外流行、尚未传入的动物疫病风险管理,健全疫情监测制度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强化技术和物资储备;完善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风险评估、检疫准入、可追溯管理等制度,全面加强外来动物疫病监视监测能力建设。 四、工作重点 根据动物疫病发生和防治重点,在全面掌握我市动物疫病流行态势、分布规律基础上,强化综合防治措施,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净化种畜禽重点疫病,有效防范重点外来动物疫病。 (一)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完善强制免疫政策措施,明确免疫责任主体,推行程序免疫,确保畜禽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并逐步建立强制免疫退出机制。开展严密的病原学监测与跟踪调查,为疫情预警、防疫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改进畜禽养殖方式,净化养殖环境,提高防疫能力。完善检疫监管措施,提高活畜禽市场准入健康标准,提升检疫监管质量水平,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传播疫情的风险。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动物强制扑杀补贴评估制度。完善区域化管理制度,积极推动无疫区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 (二)控制主要人畜共患病。注重源头管理和综合防治,强化易感人群宣传教育等干预措施,加强畜牧兽医从业人员职业保护,提高人畜共患病防治水平,降低疫情发生风险。对布鲁氏菌病,采取禁止免疫、监测净化、扑杀发病和监测阳性动物的综合防控措施,严格跨省调入种用、乳用动物检疫和隔离。对奶牛结核病,采取检疫扑杀、风险评估、移动控制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强化奶牛健康管理。对狂犬病,完善犬只登记管理,实施全面免疫,扑杀病犬。 (三)消灭马鼻疽和马传染性贫血。深入推进马鼻疽和马传染性贫血消灭行动,开展持续监测,加强检疫监管,建立申报检疫制度,严格实施阳性动物扑杀措施。巩固消灭马传染性贫血达标成果,到2015年达到马鼻疽消灭标准并通过省验收。 (四)净化种畜禽重点疫病。根据种畜禽健康标准,强化定期监测评估,引导和支持种畜禽企业开展种畜禽重点疫病净化。加强无特定病原种畜禽场(群)示范建设,建立无特定病原种畜禽场(群)认证制度,定期发布通过认证企业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企业在安排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时予以适当倾斜。 (五)防范外来动物疫病传入。加强跨部门协作,健全外来动物疫病监视制度、进境动物和动物产品风险分析制度,提高外来动物疫病风险防范能力。实施外来动物疫病防范宣传培训计划,提高外来动物疫病发现、识别能力。加强野生动物传播外来动物疫病的风险监测。加强联防联控,健全技术和物资储备,提高技术支持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人员配置、设施配备、项目安排、资金投入、技术指导、依法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落实政策扶持。市、镇两级政府要将动物疫病防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完善疫病处置扑杀补贴机制,将动物疫病预防、监测、控制、扑灭、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统一管理。按规定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扑杀补贴经费、开展动物防疫所需的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以及专项动物疫病防治经费。 (三)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疫情预警监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兽药质量监察和残留监控检测、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支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水平建设。 (四)强化科技支撑。支持开展动物疫病防治科学研究,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力度,推广先进适用的科研成果,普及动物疫病防治科学知识,提高动物疫病防治的科学化水平。强化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兽医技术研究平台建设,培养兽医行业科技领军人才、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及兽医实用技术推广骨干人才。 (五)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动物疫病防治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农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实施省、市有关文件所需的经费计划、防疫物资供应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监督免疫接种、疫病监测、检疫检验,指导实施隔离、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各项措施,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基础上,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要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加强财政投入和经费管理。卫生部门要加强人畜共患病人间疫情防治工作,及时通报疫情和防治工作进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林业部门要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疫区治安管理,协助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强制扑杀和疫区封锁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优先安排紧急调用防疫物资的运输。经信部门要加强屠宰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冷鲜肉加工运输和屠宰冷藏加工企业技术改造,指导建设鲜肉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的冷链设施。军队和武警部队要做好自用动物防疫工作,同时加强军地之间协调配合与相互支持。 附件:1.中山市优先防治和重点防范的动物疫病 2.中山市优先防治动物疫病考核标准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