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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4 10:32:43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the Electric Two-Wheeled Vehicle Registration Pilot Program in Baolong Subdistrict
宝龙街道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szlg
This document outlines a pilot program in Baolong Subdistrict to register and manage electric two-wheeled vehicles through information collection, pre-sale reporting, and electronic licenses, aiming to shift from restrictive policies to regulated management to improve safety and reduce accid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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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六届二百一十九次常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动车智能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宝龙街道电动二轮车管理,规范电动二轮车行车秩序,减少涉及电动二轮车交通事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龙岗、平湖、坂田三个试点街道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按照“摸清实量、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抓紧推进电动二轮车备案登记试点工作。试行“信息采集、备案先行、销售申报、电子证照”等信息化规范管理措施,推动电动二轮车管理由“禁限管制”向“备案疏导”转变,大幅减少穿行、横行、走机动车道、入户充电等安全隐患,大力降压涉电动二轮车亡人交通事故,大幅提升电动二轮车安全管理水平,形成一套交通、治安、消防、社区信息化综合管理体系,从而系统破解电动二轮车治理难题,为市、区政府管理规章实施打好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宝龙街道电动二轮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寿昌(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黄昆雄(党工委副书记、维稳综治办主任) 范涛涛(办事处副主任) 副 组 长:张 剑(维稳综治办常务副主任) 张 玲(党政综合办公室<宣传部>负责人) 黄巧玲(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办>负责人) 蓝云静(行政事务中心主任) 潘 奇(社区网格管理中心负责人) 郑敬辉(交安办负责人) 陈楚放(宝龙派出所所长) 陈 波(同乐派出所所长) 叶辉双(龙岗市场监督管理局宝龙所负责人) 何伟祥(龙岗交通运输局坪地管理所所长) 陈进清(龙岗交警大队机训、宝龙中队中队长) 张奕雄(宝龙社区党委副书记、工作站副站长) 黄德胜(南约社区党委书记、工作站站长) 邱雪锋(龙东社区党委书记、工作站站长) 邱党如(龙新社区党委副书记、工作站副站长) 余玉雄(同乐社区党委书记、工作站站长) 黄雄光(同心社区党委书记、工作站站长) 池健全(同德社区党委书记、工作站站长) 成 员: 陈东良(宝龙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副主任) 余玉祥(南约社区党委委员、工作站副站长) 李裕华(龙东社区工作站副站长) 邱党如(龙新社区党委副书记、工作站副站长) 池健光(同乐社区工作站副站长) 刘伟雄(同心社区党委宣传委员、城建办主任) 池志平(同德社区党委副书记、工作站副站长) 三、职责分工 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人员构成及职责如下: (一)统筹协调专班。 由街道交安办负责,抽调龙岗交警大队机训、宝龙中队1名工作人员组成统筹协调专班,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宣传部)、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办)、各社区、各派出所、龙岗市场监督管理局宝龙所、龙岗交通运输局坪地管理所指定1名专班联络员,建立专班工作群,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主要职责: 1.负责宝龙街道电动二轮车备案的统筹协调工作,对接龙岗交警大队机训、宝龙中队电管办。 2.负责承办工作会议,撰写工作方案、请示报告、工作简报、信息收集等文字材料。 3.负责电动二轮车备案宣传政策资料的审核工作。 4.负责协调授权工作,包括“深圳市电动自行车智能信息化管理系统”信息审核授权,电动二轮车销售门店“带牌销售”授权。 5.负责对社区工作人员、带牌销售门店人员开展备案流程培训。 6.负责对社区开展备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社区备案工作进度进行检查、通报及考核。 7.负责协调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的经费保障工作。 8.负责协调开展慢行系统改造工作。 9.负责协调开展电动二轮车违法抓拍系统建设。 (二)牌证管理专班。 街道成立1个牌证管理专班,由街道分管交安工作的领导负责,街道交安办统筹协调,成员由街道各社区书记、交警中队中队长组成。牌证管理专班统筹街道下辖各社区成立备案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5人,由社区分管交安工作的领导负责。各街道牌证管理专班指定1名专班联络员,建立相应工作群,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主要职责: 1.负责摸排社区电动二轮车底数,掌握备案存量,预定备案目标。 2.负责电动二轮车备案登记的社区宣传工作,引导、发动社区居民进行电动二轮车备案申报。 3.负责社区居民对于电动二轮车备案政策解读、备案流程、所需材料等问题的答疑工作。 4.负责电动二轮车备案申报材料的线上审核工作。 5.负责组织备案申报居民进行线下学习,组织社区备案工作小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工业园区安全负责人、大型单位安全负责人、小区物业负责人进行备案业务培训。 6.负责与快递企业关于业务培训、牌照安装的对接工作。 7.负责与保险公司关于电动二轮车投保宣传、设立现场投保点的对接工作。 8.负责落实备案工作人员的加班补贴、经费保障、后勤保障工作。 (三)源头治理专班。 由龙岗市场监督管理局宝龙所负责,成员由1名具体工作负责人、1名专班联络员组成源头治理专班,建立相应工作群,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电动二轮车销售门店的监督管理工作,从售卖源头开展电动二轮车治理。 2.负责电动车维修门店的监督工作,严查备案车辆的非法改装行为。 3.负责对宝龙辖区电动二轮车销售门店进行“带牌销售”政策的宣传、解读、意见征询工作。 4.负责宝龙辖区所有电动二轮车销售门店的资质核查工作。 5.协助街道交安办组织“带牌销售”门店签订书面承诺书,并加强对“带牌销售”门店监督检查。 6.落实宝龙辖区内企业、工商户等主体的电动二轮车备案宣传工作。 (四)执法管理专班。 由各派出所、龙岗交警大队机训、宝龙中队指派1名具体工作负责人组成执法管理专班,由龙岗交警大队机训、宝龙中队指定1名专班联络员,建立专班工作群,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备案阶段的电动二轮车整治方案,组织交警中队、各派出所开展落实电动二轮车整治工作。 2.负责落实路面电动二轮车交通违法查处工作(含现场、非现场执法)。 3.负责落实已备案电动二轮车车辆、车牌反盗抢治理工作。 4.动员组织治安巡防员开展电动二轮车违法整治的宣传工作。 5.在电动二轮车备案期间开展针对电动二轮车违法的普法教育、安全教育活动。 (五)宣传动员专班。 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宣传部)负责,各社区、各派出所、龙岗交警大队机训、宝龙中队积极配合,组建宣传动员专班,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宣传部)指派1名专班联络员,建立相应工作群,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宝龙街道电动二轮车备案的宣传动员工作。 2.负责协调宝龙街道的公益显示屏进行电动二轮车备案宣传。 3.通过各个官方渠道进行社会面宣传。 4.负责电动二轮车备案政策的解读和宣传。 5.对各部门开展电动二轮车备案宣传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工作措施及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1月26日前)。 1.做好动员部署、业务培训及系统授权工作 由统筹协调专班牵头,一是组织街道相关部门、各社区及相关单位召开电动二轮车备案动员部署会,对辖区电动二轮车备案工作计划进行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工作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确立工作机制,动员部署会后举行电动二轮车备案启动仪式。二是协调龙岗交警大队机训、宝龙中队电管办落实培训工作,包括组织后台信息审核员进行审核培训,组织各社区参与备案的工作人员进行备案业务培训,组织各社区的顺丰、邮政负责安装号牌的工作人员进行车辆核验、号牌安装规范操作培训。街道牌证管理专班针对社区备案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再培训。三是做好“深圳市电动自行车智能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授权工作,包括街道办1名信息审核员、各社区备案工作小组5名审核员、龙岗交警大队机训、宝龙中队1名领导,3名民警、6名辅警(警辅)的授权,并收集上述人员名单,报送至龙岗交警大队机训、宝龙中队电管办,根据每个人的工作职责进行分级授权。 2.做好备案场地及工作人员的安排工作 由街道牌证管理专班牵头,一是统筹各社区成立不少于15人电动二轮车备案工作小组,并签订《社区工作站备案试点工作人员承诺书》,负责宣传引导、线下培训、人车核验、系统审核等工作,各社区要优化工作人员上岗时间,方便居民进行电动车二轮车备案登记。二是在各社区设立线下培训点,充分利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用于开展线下培训、讲解上牌流程、提供咨询服务。三是在各社区显著位置设立不少于一个固定上牌点,引导市民进行电动二轮车备案登记。四是对接顺丰、邮政企业分部负责人,设立电动车牌证集中安装点。各社区备案工作小组在11月23日(星期一)前将电动二轮车备案工作小组名单、培训点、上牌点、安装点的点位以及快递企业负责人名单报送至街道统筹协调专班。 3.做好电动二轮车备案的宣传动员工作 由宣传动员专班牵头,一是在辖区范围内进行电动二路车备案政策宣传,营造电动二轮车信息化、常态化管理的良好生态。二是由社区备案工作小组和社区网格员挨家挨户上门宣传,发放备案宣传手册,解读备案政策,落实社区宣传全覆盖。三是由龙岗市场监督管理局宝龙所到辖区内企业、工商户、工业园区进行电动二轮车备案宣传,保障企业宣传无死角。四是由龙岗交警大队机训、宝龙中队、各社区、各派出所在商场、广场等人员流动大的地段进行电动车安全教育宣传,确保安全宣传入人心。五是街道各相关部门、各社区利用官方公众号、官方抖音、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线上宣传,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优势,扩大宣传效果。 4.做好电动二轮车备案的各项保障工作 由统筹协调专班牵头,各部门、各社区负责,在备案工作开展前,落实好各项保障工作。一是财政部门做好电动二轮车牌证制作、电动二轮车违法抓拍系统建设、社区工作经费等费用的保障工作。二是落实好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的经费、人员、物料、场地、后勤等保障工作,推动电动二轮车备案工作快速落地。 (二)先行试点阶段(11月26日至27日)。 先行在宝龙社区进行试点启动工作,其余六个社区组织参观学习。 (三)推广阶段(11月28日至2021年1月31日)。 1.街道全覆盖 各社区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借鉴试点社区经验,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街道全覆盖。 2.单位车辆备案 在备案阶段后期,由统筹协调专班统筹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电动二轮车实施备案,力争15天内完成辖区单位电动二轮车备案。 (四)带牌销售阶段(2021年1月31日之后)。 1.“带牌销售”门店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近三年内无违规行为;二是书面承诺不销售超标电动二轮车和电动摩托车。 2.由源头管理专班负责对辖区所有电动二轮车销售门店进行资质核查,并将有资质的门店清单(名称、地址、销售品牌、店主姓名、联系电话)于2021年1月31日前报送统筹协调专班。 3.由统筹协调专班牵头,源头治理专班配合,组织“带牌销售”门店签订书面承诺书。 4.由统筹协调专班协调龙岗交警大队机训、宝龙中队电管办对符合条件的销售门店进行“带牌销售”授权,并组织各类业务培训。源头治理专班应鼓励销售门店赠送骑行头盔及车辆保险。 5.源头治理专班要加强对“带牌销售”门店巡查,对于销售超标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的,予以严厉打击,并将失信门店推送统筹协调专班办,取消其“带牌销售”资格。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两级工作机制。 1.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机制 统筹协调专班指导辖区电动二轮车备案登记工作,协助解决各社区在工作推行中遇到实际问题;安排专职人员轮流到各社区对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并纳入考核。 2.社区挂图作战机制 社区工作小组在备案工作开展前,要做好本社区小区、城中村、商场、工厂数量以及各点位电动二轮车存量的摸排工作,将摸排数据绘制成作战地图。根据作战地图划分责任片区,确定各小组成员的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推进电动二轮车备案工作全面落地。 各级工作专班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资源合作,齐心协力推进电动二轮车备案登记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两级会议机制。 1.统筹协调专班每周召开一次协调会,主要收集和解决各社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各社区备案工作小组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碰头会,收集掌握备案试点工作进度,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备案试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建立考核通报机制。 1.统筹协调专班负责对各社区的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各社区的备案进度进行检查。 2.统筹协调专班每天通报各社区的电动二轮车备案数据、排名、备案进度,作为考核依据。 3.辖区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工作结束后,统筹协调专班将组建督察组,对上路行驶的未备案电动二轮车进行倒查和取证,按照电动二轮车车主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统计和通报,结果纳入2020年度各社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暂定考核标准为:每发现一人,扣0.01分,不设上限。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部署。 电动二轮车备案工作是市、区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是推动辖区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升电动车信息化管理水平的良好契机,各社区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分工方案,细化措施、明确任务,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快速有效推进备案工作,确保备案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二)高效推进,加强宣传引导。 龙岗交警大队机训、宝龙中队、各派出所、各社区要全方位做好信息化备案政策宣贯及教育普及工作,引导社区居民迅速对电动实施信息备案,积极参与线上、线下学习,确保2021年1月24日前完成存量60%备案,1月31日前完成存量80%备案。 (三)学习借鉴,加强创新树标。 各社区既要充分学习借鉴前期宝安、光明、龙华、坪山四区以及其他社区的好经验好做法,也要大胆创新,推出更多更好的管理措施,争取打造出电动二轮车备案工作新亮点。 (四)掌握进度,加强督导检查。 各社区指定专人跟踪掌握社区的工作进度,加强工作督导和检查,并按要求报送信息至街道交安办(联系人:赖景辉,联系电话:23255447),报送要求如下:1.每天统计上报完成备案录入、线下学习、标识安装的数据,街道交安办将对各社区上牌率进行每日通报;2.每周五下班前报送本周工作小结;3.每月2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4.有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及时以动态或简讯形式报送。
Topics
urban management
traffic safety
vehicle regulation
Metadata
| Publisher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
| Site | szlg |
| Date | 2020-12-24 10:32:43 |
| Category | normative |
| Policy Area | 电动车管理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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