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tion medium 2020-12-31 17:56:04

Shenzhen Public Security Bureau "Safe Shenzhen" Platform Points Management Measures

深圳市公安局“平安深圳”平台积分管理办法

深圳市公安局 ga
This document establishes a points-based incentive system for volunteers registered on the 'Safe Shenzhen' platform, detailing how points are earned through activities like reporting public security risks, assisting with information collection, and participating in patrols, and how points can be redeemed for monetary or material rewards.
Document Text 1,570 characters
深圳市公安局“平安深圳”平台积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是指注册“平安深圳”平台的群防群治人员通过平台参与群防群治所获得的贡献积分。 第三条 “平安深圳”平台注册人员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一)协助开展治安巡逻、邻里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 (二)发现、提供违法犯罪及有关隐患线索; (三)协助开展人、物、车、事、地、组织等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四)协助开展宣传防范工作; (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六)参与平安建设其它工作。 第四条 公安机关使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获取积分适用本办法,但不参与兑换奖励。 第二章 积分规则 第五条 提供下列情形之一线索,查证属实的,予以记分: (一)提供群体性事件线索的,每条记200分; (二)提供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关注人员、个人极端高危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线索的,每提供1人记200分; (三)提供矛盾纠纷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线索的,每条记50分; (四)提供可疑危险物品线索的,每条记50分; 多人在同一时间段内反映同一问题线索的,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仅对最先提供线索的人员予以记分。 第六条 提供与治安防范相关的人防、物防、技防等隐患线索,查证属实的,每条记3分,同一用户每月最高累计积分15分。 多人在同一时间段内反映同一问题线索的,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仅对最先提供线索的人员予以记分。 第七条 通过平台主动检举、揭发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行政案件以及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且符合《深圳市公安局违法犯罪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有关奖励条件的,记200分。 依照本办法获得积分的,不影响依照《深圳市公安局违法犯罪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另行获得奖励。 第八条 参与以下之一信息采集工作的,予以记分: (一)协助开展人、物、地、事、组织等信息采集的,每10条记1分,同一用户每月最高累计积分100分; (二)采集群防群治岗位或签到点信息且产生勤务记录的,每个岗位或签到点记1分,同一用户每年最高累计积分100分。 (三)完成平台注册身份实名认证的,记5分; (四)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的,每项记1分。 第九条 参与平台发布的义务巡逻任务的,每15分钟记10分,单次最多记100分。 完成平台发布的线索征集或其他活动任务的,根据线索价值重要程度或任务难度等级,在10分、20分、40分三个档次内记分。 第十条 转发平台通知公告、宣传资料、任务征集等视频、图文的,每转发1次记1分。同一内容多次转发不重复记分,同一用户每天最高累计积分3分。 第十一条 通过平台申报见义勇为认定且被见义勇为评定机构确认的,记500分。 第十二条 平台注册的群防群治人员参与公安机关依托平台组织、指导群防群治单位开展的群防群治培训活动的,每次记5分,同一用户每月最高累计积分20分。 参与公安机关通过平台发布的群防群治队伍脱产培训活动的,每天记50分,同一用户每月最高累计积分500分。 第十三条 平台注册用户的经验值每增加5000的,记100分。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获取积分。伪造、捏造、提供虚假信息等获取积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平台注册用户对积分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平台提出核查申请。 第三章 奖 励 第十五条 依照本办法获得的积分,每10个积分兑换1元人民币,以微信红包或相应价值的商品形式兑换。 第十六条 依照本办法获得积分的,不影响群防群治人员依照其他规定、途径获得表彰奖励。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待相关保障到位后,从通过“平安深圳”平台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深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Topics
public security community policing incentive programs
Metadata
Publisher 深圳市公安局
Site ga
Date 2020-12-31 17:56:04
Category regulation
Policy Area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CMS Category 通知公告
References (1)
muni 深圳市公安局违法犯罪有奖举报实施办法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安局违法犯罪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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