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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15:17:31
Shanwe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Implementation Opinions on Strengthening Coordination and Further Deepening Budget Management System Reform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This document outlines Shanwei City's implementation plan to deepen budget management system reforms, focusing on strengthening revenue sources, coordinating fiscal resources, and prioritizing essential expenditure guarantees, in accordance with higher-level state and provincial direct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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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2022〕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21〕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书记李希到汕尾调研时的指示要求、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保障国家、省及市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构建全市统筹、全域协同、全链条衔接的预算管理格局,促进政府治理效能提升,为把汕尾建设成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和现代化滨海城市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以开展财源建设为核心,推动做大“财力蛋糕”,为重大战略任务和政策项目提供坚实财力保障。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为抓手,完善财政资金资产资源和政策系统集成的管理模式,推动形成“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格局。以建设“数字财政”为支撑,推进现代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财政协同机制,全面增强整体预算管理能力,推动形成全市预算管理“一盘棋”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三)加强财源建设工作。以拓宽财源为目标,进一步深化“1+1+N”财源建设工作机制,努力挖潜增收,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大政府性资源统筹力度,健全政府性资源资产市场化出租出借和交易处置制度,推进水田指标、拆旧复垦指标等土地要素及海砂、机制砂、土砂石等矿产资源交易出让,相关收入纳入预算统筹管理。深化房地产市场调控,保持房地产合理增长,拓展土地出让的多元化用途,推动土地出让更多向工业、商业、旅游等项目转变,增强土地出让收益的可持续性。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强化资本金注入,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做大做强国资,支持本级国企业务拓展,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积极参与土地开发、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等项目,加快盘活利用国有资产,通过资产的配置整合,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推动形成资产向资本转化的良性循环。 (四)规范组织财政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如实反映财政收入情况,提高收入质量,严禁虚收空转。严禁收取过头税费,改善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提速增质。加强预算体系衔接,规范政府收入预算管理,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加强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管理,在部门和单位预算中如实反映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将资产出租、处置等收入按规定通过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上缴财政。 (五)盘活各类存量资源。健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促进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配置资产以及临时配置资产调剂使用。建立新增资产配置与资产存量挂钩机制,依法依规编制相关支出预算,存量资产闲置较多的部门,一般不再新增同类资产配置。严格各类资产登记和核算,所有资本性支出应当形成资产并予以全程登记。将资产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定期核查和清理存量资金,落实部门实有资金账户财政存量资金定期申报、上缴制度,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除按规定由预算单位留用部分外,一律收回本级财政统筹。 (六)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各级预算安排要以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为财政工作基点,坚持“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将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的风险防控意识贯穿预算编制、审核、执行、调整、监督的财政预算管理全链条各环节,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不留硬缺口。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无效、低效支出,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腾出财力优先保障“三保”重点支出。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控制和执行资产配置标准。严格控制竞争性领域财政投入,已出台的政策,应明确政策目标和实施期限,到期后按规定予以取消或退出。 (七)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机制。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清单管理制度。围绕国家、省及市的重大战略任务,市财政部门牵头梳理编制全市统一的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并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实行动态调整。市业务主管部门要依据清单逐项细化具体政策措施,明确优先顺序、绩效目标、事权划分和具体项目,确定3-5年的资金保障方案,逐项按程序报批。强化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刚性约束,各地、各部门要统筹资金优先保障清单事项,未按规定保障到位的,原则上不得安排其他事业发展性支出。 (八)全面实施项目预算管理。将项目作为预算管理基本单元,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各类项目从前期准备、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项目调整、项目终止等全流程管理要求,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项目库管理,未入库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预算。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夯实项目前期储备工作,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按规定完成可行性研究论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等前期工作,做到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入库项目按照轻重缓急和成熟度排序,总体规模不得少于预算申报额度。市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上级告知的下一年度延续性政策的绩效目标和考核要求做好项目储备。 (九)增强管财理财能力。实施对县区财政预算安排审核,根据省财政部门制定统一标准的预算编制规范,结合汕尾实际进行调整,加强对县区重点支出预算、“三保”预算、收入预算、民生政策、风险防控、程序合规性的前置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纠正,督导县区科学合规配置财政资源,并及时报送省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推广定期研究财政重点事项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收支形势研判,确保财政收支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各地、各部门要定期集体研究分析收入组织管理、支出执行和绩效目标运行等情况。 (十)强化中期财政规划约束。市县财政部门围绕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滚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按照量入为出原则确定各项支出政策的三年支出限额,加强对年度预算编制的预期引导和总量控制,确保年度预算和跨年度预算“双平衡”。加强中长期支出事项和跨年度项目管理,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实施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应用,充分考虑地区财政承受能力,未通过评估的不得安排预算,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 (十一)加强财政支出政策统筹。各地政府要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大事要事事项,按照事权划分承担支出责任,形成全市协同保障机制。加强中央财政政策对接,统筹用好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预算资金。加强跨部门支出政策协调,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领域推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经验,同一领域资金由市县统筹安排项目。强化对具有正外部性创新发展的支持,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结合支持对象进行优化组合。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到期政策经评估后分类予以延续执行、调整或取消,取消的额度收回财政统筹,不作为部门固化支出基数。 (十二)全面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地方标准体系,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加强民生政策事前论证评估,出台民生政策或实施提标扩围前,应按程序报上级备案。建立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分类分档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各级财政部门要规范预算支出标准管理,完善通用标准,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在重点专业领域等方面加快预算支出标准建设,丰富和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内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将科学合理的实际执行情况作为制定和调整标准的主要依据。改革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标准,取消根据人员级别一刀切模式,结合部门实际确定公用经费,把钱花在刀刃上。 (十三)推进工程评审标准化。市县财政部门要推进财政评审“关口前移”改革,在项目立项出具资金承诺函环节提前介入审核,围绕“减钱不减标准”,以项目必要性、适用性、节约性为审核切入点,核减无效、低效或虚高投入。各地政府要结合市的做法,参考制定项目估算造价控制体系技术指标或参照执行,为发改部门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和财政部门资金安排提供专业技术文件依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全市政府投资项目“阳光评审”信息化改革,加快“阳光评审”系统建设与应用,着力推动全市工程评审工作阳光化、信息化和便利化。 (十四)加强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市财政部门、市发改部门建立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按照“急需、成熟、统筹、集中”原则加大项目储备力度。加强系统谋划,紧扣政策导向完成政府债券项目申报工作,优先储备民生项目和在建续建项目,保障重点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完善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监控机制,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项目主管责任,全力推进债券资金支出。夯实政府债券“借、用、管、还”监管,实现对债券资金申报、拨付和使用、项目建设进度的定期跟踪监控,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五)持续增强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力度。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市财政部门注重综合利用债务率、利息支出占比、偿债倍数等指标,组织实施市县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定期评估债务风险状况并加强政府债务风险评估结果应用,在债券资金分配时充分运用政府债务风险评估结果,确保举债规模与财力相匹配。强化中长期债务风险防控,科学测算评估预期偿债收入,合理制定政府债务偿还计划,确保按期足额偿还债务本息,切实维护政府信誉。 (十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各地各部门在组织项目入库和编制预算时要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发展规划的主要指标和部门主责主业,科学确定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细化支出政策绩效指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对照整体绩效目标,运用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对新增支出政策和项目开展评估。稳步扩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实施范围,加强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价。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绩效监控、评价结果实行与政策完善、预算安排调整等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支出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完善市对县(市、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加大考核结果与转移支付安排挂钩力度。逐步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与机关绩效考核的衔接,逐步提高指标权重。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十七)强化财政监督约束作用。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督协调配合的监督机制,加强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实施重点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运行情况“双监控”,逐步实现自动监控预警,提高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效率。健全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逐步将涉企涉民生、基层财力保障等资金纳入,完善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清单管理和“一卡通”发放机制,实现财政补贴资金的信息查询、业务申报、审核、监督等“一网式”管理,推动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防止挤占挪用、沉淀闲置。加大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力度,大力推进财政政策公开,推动财会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协同发力。强化监督结果运用,逐步建立监督检查结果分类分级运用机制。 (十八)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确保与年度预算相衔接。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推进政府采购意向等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开。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对于适合以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坚持费随事转,防止出现“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养人办事”的情况。 (十九)构建完善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逐级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市财政部门结合各级政府的实际情况,制定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指南,指导市级预算单位进行财务报告编制,指导县级财政部门进行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督促完成报送工作。提高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完善国有资产、负债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将财政财务信息内容从预算收支信息扩展至资产、负债等,加快实现国有资产、负债管理情况报告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衔接。按照中央、省的要求督促预算单位进行会计制度改革,逐步在预算单位实现政府会计双功能、双基础建设。加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分析,建立适合当地的指标体系,为本地区、本部门加强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二十)强化“数字财政”系统支撑。加快“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与应用,强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纵向贯通省、市、县、乡(镇)各级财政部门,横向接入各级预算单位。推进财政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人民银行、审计、公安、市场监管等单位的跨部门信息集成,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加强项目入库、预算执行的数据共享,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加快大数据智能化开发利用,依托财政大数据平台,把大数据应用作为财政管理提质增效的重要推手,助力财政收支开源节流。规范各级预算管理要素、业务流程和控制规则,强化预算动态监控和闭环管理,全面掌握经管资金实施进展,实现资金来源去向全程留痕、可追溯,织密财政运行监督网络,支撑预算管理制度创新。 三、组织实施 (二十一)各地政府要加强对预算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系统谋划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提高财政统筹能力和水平。根据本意见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及时落地见效。 (二十二)市财政部门要统筹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抓紧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健全市与县区财政干部交流机制,加强市对县区预算管理常态化培训指导,加大“财学”平台推广使用力度,推动全市预算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十三)市业务主管部门要明确负责统筹本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的内设机构,强化人员配备,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在项目谋划储备、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加强对下级部门指导督促,形成全市落实重大战略任务的工作合力。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4日
Topics
budget reform
fiscal policy
government governance
Metadata
| 文号 | 汕府〔2022〕61号 |
| Publisher |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shanwei |
| Date | 2022-10-28 15:17:31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预算管理改革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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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21〕5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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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2021〕3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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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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