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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深圳市民政局 ACC. 8920618

Shenzhen Civil Affairs Bureau Procurement Announcement for the Project of Inspection and Guidance on Improving Food Safety Quantitative Grading in Civil Affairs Service Institution Canteens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服务机构饭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检查指导提升工作》项目的采购公告

Issuer
深圳市民政局
Date
2021-07-05 16:00:48
Instrument
announcement
Cited by
0
This procurement announcement invites bids for a project to inspect and guide food safety quantitative grading improvements in 107 canteens of civil affairs service institutions in Shenzhen, including elderly care facilities and community dining points, with a budget of 170,000 RMB and a service period of six months.
Full text · 原文 1,973 字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民政服务机构饭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检查指导提升工作项目 二、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粤食安委〔2021〕3号)、《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办发〔2020〕16号)等要求,持续做好社会福利(养老等)机构集体饭堂、长者饭堂和助餐点(以下统称为“民政服务机构饭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安全建设、运营,提升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保障服务对象饮食安全。 三、工作目的 (一)建立全市民政服务机构饭堂食品安全现状、基础数据、人员培训动态数据库,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常态化。 (二)有效推进全市民政服务机构饭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检查提升工作: 1.对34家A级民政服务机构饭堂开展全面督查; 2.全面排查69家B级民政服务机构饭堂并指导7家从B级升为A级; 3.指导4家无等级的民政服务机构饭堂参加评级并至少评为B级以上。 四、工作对象 全市107家民政服务机构饭堂 五、工作职责 承办单位及职责:一是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每间饭堂不少于两次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检查指导,督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二是对所有饭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线上培训。三是编制检查表及工作计划,每周向主办单位汇报项目完成的进展情况和数据统计。四是项目完成后撰写分析工作报告。 六、工作内容 (一)根据《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检查表》对我市107家民政服务机构饭堂进行现场检查。建立全市民政服务机构饭堂食品安全现状、基础数据、人员培训动态数据库,每家现场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 (二)对107家民政服务机构饭堂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组织开展2次食品安全线上培训。 (三)对34家A级民政服务机构饭堂开展全面督查;全面排查69家B级民政服务机构饭堂并指导7家从B级升为A级;指导4家无等级的民政服务机构饭堂参加评级并至少评为B级。 七、工作方式 现场实地检查指导。 八、防疫要求 现场检查指导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防疫规定提前做好核酸检测、防护等措施,确保养老机构人员健康安全。 九、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本项目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如受疫情防控影响可延期3个月)。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为17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三)中标人应与深圳市民政局就此项目签订合同。 (四)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须对项目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泄密、不得利用项目数据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十、投标人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咨询服务等),具备开展本项目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本项目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十一、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附市场监管网站截图)。 (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报价单(原件需加盖公章); (四)项目方案(原件); (五)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 投标文件须一式叁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十二、投标时间和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21年7月13日下午5: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405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25832119。 十三、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十四、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三)投标文件无负责人签字或无负责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四)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瞒报材料的。 (六)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七)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有效报价的。 (八)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件:1.综合评分表 2.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报价表 4.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提升名单一览表 深圳市民政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