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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29届奥林匹克<br>
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通知<br>
国办发〔2001〕94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br>
为办好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领导成员及秘书长如下:<br>
主 席:刘 淇 北京市市长<br>
执 行 主 席:袁伟民 体育总局局长、中国奥委会主席<br>
常务副主席:刘敬民 北京市副市长<br>
副 主 席:李志坚 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br>
于再清 体育总局副局长、国际奥委会委员<br>
段世杰 体育总局副局长<br>
蒋效愚 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长<br>
张 茅 北京市副市长<br>
秘 书 长:王 伟 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br>
组委会成员由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中国奥委会、北京市等有关方面人员组成,经组委会执行委员会决定,由组委会主席审批。<br>
国务院办公厅<br>
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