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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 字
国务院关于成立经济技术社会<br>
发展研究中心的决定<br>
国发〔1985〕81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br>
为了加强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的咨询研究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决定将原国务院经济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中心和价格研究中心合并,成立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简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br>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是咨询研究机构,在国务院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它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经济、技术、社会发展中带有全面性、战略性、长期性和综合性的问题,经常分析经济发展、技术发展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动态,预测发展的前景,并及时地向国务院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提供决策所需的各种建议和咨询意见。<br>
为了更好地完成上述任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要努力提高干部和研究人员的素质,积极创造条件,增强“中心”的吸引力和辐射力。要进一步加强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有关方面的联系。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协助和支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工作。<br>
国 务 院<br>
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九日<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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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br>
国务院关于成立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的决定<br>
国务院关于成立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的决定<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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