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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国务院 ACC. 900043969
国函〔1990〕15号

国务院关于将济南市划入沿海经济开发区的复函

Issuer
国务院
Date
2010-12-17
Instr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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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ed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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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l text · 原文 279 字
国务院关于将济南市<br> 划入沿海经济开发区的复函<br> 国函〔1990〕15号<br> 山东省人民政府:<br>   你省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二日《关于将济南市划为沿海经济开放区的请示》收悉。现函复如下:<br>   国务院同意将济南市划入沿海经济开放地区,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批转〈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中发〔1985〕3号)和《国务院关于沿海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若干补充规定》(国发〔1988〕22号)所规定的政策。<br>                              国 务 院<br>                      一九九○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