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11,195 · FONDS 70
Record · 国务院办公厅 ACC. 900045432
国办发〔2003〕3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Issuer
国务院办公厅
Date
2005-08-12
Instrument
notice
Cited by
13
Full text · 原文 431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履行<br>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br> 国办发〔2003〕 34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br>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10号)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br> 组 长:黄 菊 (国务院副总理)<br> 副组长:马 凯 (发展改革委主任)<br>     尤 权 (国务院副秘书长)<br>     周文重 (外交部副部长)<br>     熊光楷 (副总参谋长)<br> 成 员:张国宝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br>     朱志刚 (财政部副部长)<br>     牛 平 (安全部副部长)<br>     赵永吉 (公安部副部长)<br>     盛光祖 (海关总署副署长)<br>     甘国屏 (工商总局副局长)<br> 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由发展改革委承担。<br> 国务院办公厅<br> 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