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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br>
工信部联科〔2025〕279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商务主管部门、国资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数据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br>
现将《“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br>
工业和信息化部<br>
中央网信办<br>
国家发展改革委<br>
教育部<br>
商务部<br>
国务院国资委<br>
市场监管总局<br>
国家数据局<br>
2025年12月25日<br>
“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