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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民政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老龄协会 ACC. 900045776
民发〔2025〕51号

Opinions on Promoting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Grassroots Elderly Associations in the New Era

关于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意见

Issuer
民政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老龄协会
Date
2025-10-27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outlines policies to foster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grassroots elderly associations in townships, villages, and communities, emphasizing their role in elderly services, social governance, and active aging. It provides guidance on registration, management, funding, and facility support to enhance their contribution to the national strategy for addressing population aging.
Full text · 原文 2,281 字
关于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意见<br> 民发〔2025〕51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党委组织部、文明办、老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党委组织部、文明办、老龄办:<br> 基层老年协会是由老年人或单位发起、组成,活动范围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服务社会的老年人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是新时代新征程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力量。为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积极服务老年人和基层治理,现提出如下意见。<br> 一、总体要求<br>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培育扶持与规范管理并重、统筹协调与因地制宜结合,促进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促进老年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发展,促进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为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br> 二、大力培育发展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br> 按照立足实际、便于管理、服务老年人的原则,支持鼓励发展基层老年协会。没有成立基层老年协会的地区,具备条件的支持成立。已经建有基层老年协会的地区,要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基层老年协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加强登记辅导,优化登记服务,加快审核办理。对未达到登记条件的基层老年协会,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内容,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管理。对规模较小、组织较为松散的村(社区)老年协会,可由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委会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br> 三、着力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br> (一)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老年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老年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br> (二)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老年人,听取老年人意见,了解老年人需求,反映老年人合理诉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与其他涉老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与协作。<br> (三)组织老年人积极发挥作用,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科学普及、文化传承、环境保护、促进银发消费、关心教育下一代、无障碍环境建设、食品安全宣传等方面贡献力量。<br> (四)开展为老服务、老年人互助服务和“银龄行动”等老年志愿服务,组织低龄老年志愿者对高龄、失能、独居、经济困难及“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进行探访、帮扶。协助做好老年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br> (五)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引导老年人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br> 四、加大基层老年协会扶持力度<br> (一)加强经费保障。基层老年协会可通过多种方式争取经费支持。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捐赠等方式参与基层老年协会建设。<br> (二)加强设施保障。鼓励各地区根据实际合理统筹,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及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城乡社区服务站、养老服务设施、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学校)、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基层老年协会开展活动提供场所、设备等支持。<br> (三)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发现、培养一批思想素质好、组织能力好、服务热情好、奉献精神好的基层老年协会负责人和骨干。实施“基层老年协会骨干培训计划”,加强对乡镇(街道)民政(老龄)干部、老年协会骨干、老年志愿者等的培训,提升政治能力、法治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和数字素养。推动建立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才与基层老年协会联系协作机制,发挥专业支撑作用,提升基层老年协会工作水平。<br> (四)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基层老年协会建章立制,增强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意识。指导基层老年协会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本协会章程,明确组织原则、组织架构、会员(成员)权利义务等内容,按照章程规定开展管理服务。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包括会员(成员)管理、议事规则、活动管理、财务管理、会费管理、志愿服务管理等制度,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基层老年协会民主监督制度,实行信息公开,保证会员(成员)及老年人对协会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br> 五、加强组织领导<br> (一)坚持党建引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全过程。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要将基层老年协会作为联系老年群众的重要平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党的工作有效覆盖。鼓励符合条件的党员担任基层老年协会负责人。<br>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区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分层分类指导,加强调查研究,实时跟踪问效,及时开展督促评价,引导基层老年协会诚信自律、规范发展。符合条件的基层老年协会可按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各级老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注重系统谋划,推动各方面共同促进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中国老龄协会会同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作用,提升基层老年协会能力。<br> (三)营造良好环境。开展“最美夕阳红”系列文明实践活动,及时培养、发现先进典型,有计划地培育扶持一批基层老年协会及公益服务品牌项目。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宣传推广,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br> 民政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br>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老龄协会<br>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