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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ACC. 900046030
交办运函〔2025〕1059号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Transport and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All-China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 on Carrying Out the Standardized and Normalized Improvement Action for 'Driver's Home' at Expressway Service Areas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 标准化规范化提升行动的通知

Issuer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Date
2025-06-04
Instrument
notice
Cited by
0
This notice launches a joint action to standardize and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of 'Driver's Home' facilities at expressway service areas, aiming to enhance rest and service conditions for truck drivers. It sets targets for upgrading and adding over 1,000 such facilities by April 2026, with specific requirements on layout, facilities, services, and safety.
Full text · 原文 2,565 字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 标准化规范化提升行动的通知<br> 交办运函〔2025〕1059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总工会:<br> 为进一步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运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覆盖范围,改善广大货车司机停车休息环境,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标准化规范化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r> 一、总体要求<br> 坚持需求导向、统筹布局、普遍公益、标准规范,聚焦货车司机停车休息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建设布局,完善服务功能设施,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持续提升运营服务质量,为货车司机提供停车休息、热水供应、饭菜加热、淋浴、洗衣等免费基本服务和可选择的个性化服务,让货车司机放心停车、安心休息。<br> 到2025年9月底,按照《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运营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服务指南》,见附件1),对现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进行改造提升,有序推进新增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建设。到2026年4月底,全国累计新增、改造标准化规范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1000个以上。健全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营制度规范,建立可持续建设运营服务的长效机制。<br> 二、主要任务<br> (一)扩大覆盖范围。根据货车集散特点和停车休息实际需求,结合“71118”国家高速公路网服务区设置,在货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快推进“司机之家”建设。原则上选取日均货车流量300辆以上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布局建设“司机之家”,“司机之家”间隔200公里以上;重点加强国家主要物流通道沿线建设;要结合高速公路服务区现有服务设施推进“司机之家”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br> (二)推进标准化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应按照相对集中、就近就便原则合理规划功能区域,确定规模面积。按照《服务指南》要求,设置休息、就餐、热水、淋浴、洗衣、如厕等功能场所,配备座(躺)椅、开水机、洗衣机、微波炉、淋浴热水器等相应基本服务设施,以及“职工之家”APP演示终端等货车司机入会和服务宣传设施,并在入口处设置显著的“司机之家”标志。<br> (三)推出规范化服务。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应按照《服务指南》统一要求,提升停车休息、热水供应、饭菜加热、淋浴、洗衣等基本服务规范化水平,为货车司机提供免费服务。根据货车司机消费水平,为货车司机提供优惠便餐。可结合本地实际,为货车司机提供便利店、加油充电、车辆维修、应急救援、政务办理等服务。在服务区域设置引导标识标志和监督公示栏,公开服务承诺、服务内容、服务价格和监督电话。<br> (四)加强停车休息安全保障。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应加强对停车区域的安保巡查,健全完善停车区域照明和视频监控设施设备,加强货车燃油货物安全保障,让货车司机放心停车、安心休息。鼓励推广“车货无忧”、先行垫付等多种形式的保险服务。<br> (五)开展关爱帮扶活动。各地工会组织、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托“司机之家”开展为货车司机送温暖、送体检等暖心服务,探索货车司机加入工会新模式、新做法。推动“司机之家”与基层党群服务阵地等共建共享共用,开展政策宣传、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多种形式活动,将“司机之家”建设成为货车司机生产生活服务点、政务服务办理点、行业党建联系点、加入工会宣传点。<br> (六)加强线上推广应用。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组织“司机之家”运营单位及时在“司机之家”小程序(见附件2)上填报并动态更新完善位置信息、服务功能、服务价格等信息,加强“司机之家”小程序、“职工之家”APP、公路服务区信息统计报送网站信息共享。相关服务信息将通过“司机之家”小程序、“职工之家”APP进行宣传展示,提供服务评价功能,并在有关导航地图进行标识,向货车司机动态推送。同时,依托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网络社交媒体等,广泛宣传“司机之家”服务内容及加入工会政策、维权服务措施。<br> 三、工作要求<br> (一)加快建设改造工作进度。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工会组织要指导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运营单位合理选址建设“司机之家”,对现有“司机之家”进行改造提升,并将建设改造计划于2025年6月底前报交通运输部。要加强对建设运营单位的跟踪指导,每季度报送改造及建设进展情况,并及时组织行业专家对“司机之家”建设、改造项目进行验收,确保于9月底前完成现有“司机之家”改造提升,于2026年4月底前完成新建“司机之家”建设任务。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前完成建设改造任务。新建、改造完成的“司机之家”应悬挂标准化规范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统一标识。<br> (二)加强服务质量跟踪评价。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线上“司机之家”小程序、“职工之家”APP、12328热线、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等渠道,加强标准化规范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运营服务情况跟踪监测与评价。对功能不实用、定位不准确、服务质量差、投诉举报多的“司机之家”限期整改,并对关门歇业、服务功能缺失的进行清理,及时将清理名单汇总报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将动态更新调整标准化规范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名单。<br> (三)加大建设运营支持力度。中华全国总工会将对符合条件的标准化规范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给予一次性补贴。日常运行费用由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建设运营单位承担。各省级总工会应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补助发放范围和名单,分别于2025年9月底和2026年4月底前报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共同研究制定相关鼓励支持政策,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建设运营给予政策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br> 联系方式: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010-65293400;中国海员建设工会,010-68591458;传真:010-65292784。<br> 附件:<br> 1.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运营服务指南<br> 2.线上“司机之家”小程序访问渠道<br>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br>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br> 2025年5月27日